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发布者:admin | 来源:武威市发展规划科 | 0评论 | 2272查看 | 2022-08-30 17:22:04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在武各单位:


《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


武威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实施强科技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甘肃省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甘肃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武威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个面向”,聚焦建设“六个新武威”奋斗目标,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科技支撑强工业、强县域为牵引,以构建独具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主线,以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重点,推进创新资源的集聚力、创新成果的支撑力、生态产业的驱动力、创新环境的吸引力“四力”提升,促进创新链同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深度融合,实现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形成具有较强影响力、强大创新力、显著辐射力的自主创新体系、产业创新体系和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明显加快,科技人才队伍结构趋于合理,科技创新型企业形成集聚态势,赋能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力争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达到65%,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达到65%,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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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加*号为2020年数据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效能。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和壮大使命驱动、任务导向,既体现国家意志又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战略科技力量,构建独具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全面增强创新策源功能。


1.争取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级及省级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武威重离子治疗肿瘤中心、武威碳离子治疗系统示范装置等重大科学技术设施建设,争取建设省级重离子治疗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推动创新型县区建设,巩固提升民勤县、古浪县省级创新型县创建成果,支持凉州区、天祝县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区。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兰州大学等创新引擎的常态化对接,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省内外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科研分支机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和基地,吸引更多创新资源涌入武威,夯实我市科研基础条件。加强服务协调,支持中国农业大学石羊河流域农业与生态节水试验站、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干旱区盐渍化研究站、兰州大学石羊河流域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甘肃农业大学天祝县草原生态野外观测站等科研平台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站所。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领域,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创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创新平台。鼓励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开展技术成果工程化研究,提高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力争到2025年,新培育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平台2家以上,新增省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武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专栏1国家级、省级创新基地建设任务


1.培育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争取甘肃省葡萄苗木快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升级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建设甘肃省重离子治疗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2.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推进4个鲜明区域特色和产业特色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提质增效。


3.加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力争将武威工业园区打造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推动中国农业大学石羊河流域农业与生态节水试验站、中科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干旱区盐渍化研究站等科研平台发展,形成石羊河全流域基础研究站群,力争新增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家以上,培育国家级站所2家以上。


5.鼓励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新增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家以上。


6.支持重离子加速器、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重离子治癌、辐照诱变、核孔膜、熔盐储能、高温制氢等相关技术取得突破。


2.加强科研单位、高校创新能力建设。坚持多元化投入,完善分类支持机制,对中央和省属在武科研机构、市属科研单位等战略科技力量给予积极支持。发挥省农业工程技术研究院、省治沙研究所等省属在武科研单位人才、技术、资源、信息等方面优势,精准对接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提高科研成果与产业发展的耦合度,让科技成果从试验室走进企业、走向市场,着力把创新成果变成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加强市农科院、市林科院、市畜科院等市属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服务单位建设,加大对市属高职院校、科研单位的投入力度,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建立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推进公益类院所去行政化,持续开展战略性、公益性、基础性重大科研任务,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支持和推进市水科院建设,争取纳入国家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单位统计调查名录。到2025年,全市纳统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单位达到45家,科研单位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5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各县区政府)


3.优化和合理布局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系统评估,科学厘定功能定位,通过充实、整合、转改、新建等,稳步推进优化整合和力量重塑,增强研发能力和竞争实力。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建立完善分类管理模式和支持方式,强化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估。2022年,启动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优化整合工作;到2023年,完成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优化整合;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市级科技创新基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全市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


4.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全面落实科技创新各项激励措施,构建政策支持、项目建设、科技服务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参与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开发,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科技合作,支持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平台,对认定的创新平台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鼓励招商引资企业在我市建立研发中心,并予以政策支持。推动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规范企业研发活动。支持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稳定增长,将研发投入和科技产出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到2025年,全市有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达到4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3%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5.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完善科技型企业孵化平台体系,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发展,全面增强孵化、育成能力。启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开展“一企一策”跟踪辅导,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创新意识强、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持续加大骨干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支持规上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以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为契机,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对在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6.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深入开展“我为企业送政策”“进百企入千户”科技服务活动,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实行“科技专员”制度,每年支持高校院所面向企业选派科技专员,打通高校院所与企业的合作通道,助力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对纳入到科技专员服务名单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科技专员相关支出。加大各类科技项目争取力度,支持企业牵头实施国家和省级、市级各类科技专项,通过项目带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强技术合作交流,围绕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利用专利技术参与标准制定(修订),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提高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重点培养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7.强化企业创新联合体协同发展能力。组建由行业骨干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形成以共同利益为纽带、以市场机制为保障的攻坚合力。建立健全“链长制”科技支撑服务体系,靶向扶持“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支持企业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到2025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2个,带动上中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专栏2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重点任务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和跟踪辅导,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2.“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到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25户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户以上。


3.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培育。遴选一批成长性好,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培育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到2025年,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80家,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60家。


4.实行“科技专员”制度,每年支持高校院所面向企业选派科技专员30名以上。


(三)提升科技支撑重点产业发展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和驱动高质量发展,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工业、文化旅游业、新能源产业等产业发展,瞄准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奶产业、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文化旅游、数字产业、特色医药、生态环保7条重点产业链技术需求,布局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任务,集中力量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提升科技对重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推进产业链从低端向中高端迈进、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8.提升现代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以绿色有机、节水优质高效为方向,围绕打造沿山、沿川、沿沙“三大特色产业带”和“8+N”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思路,突出种源创新与生物种业、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高效种养与绿色生产、农业机械装备与智能化、农产品加工技术与装备、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健康、重大风险与灾害防控全链条、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等8个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推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创新能力建设,支持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及新型装备,提升农业科技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智慧农业。组织实施种业科技创新行动,支持建设种质资源库,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存、评价与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重大突破性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研究。大力发展以特色畜禽产品加工、特色果蔬加工、特色酿造加工、特色主食加工为主的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绿色食品生产供应基地、河西走廊黄金奶源基地和甘肃乳都。加快农牧业研发基地建设,大幅改善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增强农业科技资源聚集和研发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乡村振兴局、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专栏3提升现代农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任务


1.农业种质资源创新。推进农业种质资源调查和保护利用工作,支持开展种质资源关键技术攻关,加大新品种的引进繁育、试验示范力度。


2.现代农机装备与节水灌溉设施。鼓励开发大型耕作机械、种子机械,发展高参数、高可靠性大中型农机装备。积极研发和推广高效节水灌溉设备。


3.特色农产品及食品加工。加大分割、保鲜、灭菌、提取等现代加工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以特色畜禽产品加工、特色果蔬加工、特色酿造加工、特色主食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业。


9.推进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升级。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工艺对现有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提高特色优势产业质量效益。坚持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为导向,加大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力度,集中精力培育“链主”企业,加快乳制品、肉类、面粉、休闲食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实现新型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互促共进。推动发展生态环保产业,鼓励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与落后工艺,发展节能与清洁生产技术,开发适合经济发展和地域特色的新型生产技术和工艺装备。聚焦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需求,加大传统产业基础零部件、工业软件、检验检测平台等领域的投入,补齐产业基础短板。(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10.加快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围绕锻长板、补短板,推动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围绕打造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和百亿级新能源产业集群,以打造风电、光伏发电产业集群创新高地为目标,以先进装备制造链为基础,前瞻发挥科技创新驱动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循环迭代,构建风电、光伏发电装备制造综合产业体系。加快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技术开发和大规模应用,研发引进大规模供需互动、储能和并网关键技术,促进多种可再生能源互补融合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积极推动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


专栏4加快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产业技术研发重点任务


1.支持开展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熔盐储热材料、智能电网、储能、制氢等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加大风电装备、光电装备制造研发,提高关键零部件省内配套率。


2.加强熔盐储能、高温制氢等技术研发应用,推动建设中科院核创院武威钍基熔盐堆核能系统实验基地、熔盐储能与高温制氢示范项目、风光核氢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支持分布式能源、储能、智能微电网、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关键技术研制和产业化,延伸产业链条。


3.开展大兆瓦级风电机组叶片成型关键技术研发,组织甘肃重通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基于柔性制造的160族系风电叶片单元化设计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


4.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组织中科武威新能源研究所实施《熔盐浸渗致使C/C复合材料微观界面结构及其力学性能演变机制的原位研究》《液态核燃料微观结构及性质的理论研究》《熔盐堆“氢电联产”系统设计及模拟分析》等基础研究项目。


11.支撑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推动文化旅游智能化改造,重点研究开发文物和生态资源的保护技术,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数据库。实施科技支撑文化旅游创意提升行动,坚持以创意、创新延伸文化旅游产业链条,以现代科技有效延长和增容文化旅游产业价值链,做大做强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印刷包装、演艺娱乐、民间民俗工艺品加工等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创意设计、节庆会展、动漫游戏、文博业等新兴产业,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民俗体验、医疗康养等生态旅游产品,加快形成文化旅游和科技融合的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专栏5支撑文化旅游产业提效重点任务


1.支持开展重大文化遗产数字化、自然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重点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攻关。


2.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成果应用普及,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发展云旅游、云演艺、云娱乐、云直播、云展览等新业态新模式。


12.强化数字经济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开展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场景开发,充分释放“软件定义”创新活力,支撑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在安全可控、智能制造、城市大脑、自然语言处理、虚拟现实等领域布局一批技术研发项目。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领域的开发应用。依托智慧武威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强数据采集和数据共享开放,在工业、农业、文化旅游、金融、教育、交通物流、社会治理、生态环保、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大数据示范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的高效集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政府)


专栏6数字经济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重点任务


1.加快数字技术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数字农业、智慧特色产业等新兴业态,推动实体经济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2.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依托武威工业园区、凉州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开展智慧园区应用建设。加强5G试点应用,推动园区管理变革和数字化转型。


3.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在生产装备、生产管理、资源配置、运营决策等方面执行数字化,实现生产信息集成化、设备管理智能化、质量控制科学化、能耗指标精细化、管理评价多维化、绩效改善透明化的综合管理。


13.加强生物医药技术攻关。推进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基地建设,支持开展生物医药制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药物临床研究、医药临床研究。依托普安、泰康、祁连藏药、牛满加、天利达等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和科研院所,组织开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特药特色藏药和兽药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推动创新药物临床研究。鼓励中医名方、验方、民族医方和医院制剂经典方药申报新药,逐步形成从原料药合成到制剂深加工的完整产业链条,推动中药创新药物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专栏7加强生物医药技术攻关重点任务


1.组织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开展陇药大品种培育宣肺止嗽合剂二次开发项目。


2.鼓励和支持市级医疗机构创建各学科领域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3.支持开展道地中药材生态栽培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推进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


14.加强民生领域科技创新。以保障改善民生、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为切入点,聚焦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在生态修复、国土绿化、林草碳汇、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绿色低碳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与综合示范,持续推进科技惠民。面向群众生命健康重大科技需求,在重大疾病及遗传性疾病防治、地方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防控、智慧医疗健康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引导和推动新技术在生命健康领域的推广和科技成果应用。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的科技支撑,支持开展低碳、脱碳、碳汇以及负碳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发展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技术,推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强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科技支撑,针对社会治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自然灾害监测与预警、突发事件处理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科技研究与新技术应用示范,利用现代技术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形成科学预测、有效防控与高效应急的公共安全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四)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完善科技人才服务保障体制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为建设科技创新高地提供人才支撑。


15.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实施更加开放、灵活、务实、管用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立特色主导产业首席专家制度,在现代农业、生态工业、文化旅游业等领域大力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创新团队。不断拓宽创新人才与团队的引进渠道,对接“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甘肃省领军人才、拔尖人才”“西部之光”“陇原之光”“陇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扶持”计划,强化市级领军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大力实施创新人才延揽工程,量身定制引才政策,团队式引进省内外高层次人才,鼓励其携成果来武威创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6.积极培养本土科技人才。大力实施“学子归巢”计划,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培训中心为依托,建设一批产学研联合实训基地,形成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招生与就业对接的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化东西部科技协作,积极争取国家部委、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省直单位在武威建立干部挂职锻炼基地,有计划地选送本土优秀科技人才研修深造,参加学术交流、科技攻关、科研合作等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17.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强化市县联动,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500名以上,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农村一线创新创业,建立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科技人才队伍在产业培育、技术攻关等方面的作用,开展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古浪县科技特派团工作。加大对科技特派员队伍的政策、项目、经费和权益保障,充分激发创新创业内生动力,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18.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支持创新主体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积极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举措,使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发挥科研资金、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技人员的长期激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五)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力。加快培育高质量科技成果,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形成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市场化交易平台为载体、专业化服务机构为支撑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19.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制定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规范市级科技成果登记。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通过评价“指挥棒”引导科技成果向转化应用聚焦。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交易定价模式,引导规范第三方评价。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建设省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支持组建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创建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到2025年,新培育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3家,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8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


20.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突出市场和企业需求导向,全面提升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业态发展水平。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加强科技服务手段、服务模式和服务产品创新,鼓励骨干服务机构制定相关科技服务标准,建设高水平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争创省级、国家级平台。积极推进创客孵化型、专业服务型、投资促进型、培训辅导型众创空间建设,打造一批新型孵化器。支持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的服务机构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21.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动知识产权运用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培育知识产权全链条人才。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规划和指导,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高价值专利保护、转化与运用,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咨询机构,打造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体,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发展。推进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与应用,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到2025年,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22.提升科技园区成果转化带动力。将科技园区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阵地,完善运营模式和配套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依托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工业园区,着力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积极引进、转化一批成长性好、关联度高、带动力强的科技创新项目,建设一批实力型、品牌型产业基地。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建设,支持武威工业园区、凉州工业园区、黄羊工业园区、民勤红沙岗能源化工工业集中区等园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武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四、支持政策


全面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引领的意见》《关于提升甘肃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若干措施》等政策,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形成更加高效的科研体制和创新支持政策体系。


(一)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1.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到2025年,市、县两级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分别达到2%、1%以上。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引导激励作用,加快构建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企业投入为主体,以银行信贷和风险投资等金融资本为支撑,以社会资本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创新投入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2.发挥财政资金和科技项目引领作用。对接国家及省上政策方向和产业导向,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和重点产业,统筹使用市级科技资金和均衡性转移支付强科技奖补资金等,精准靶向、科学布局市级科技项目,发挥科技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推动科技资源配置从“分散”向“聚焦”转变。(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3.开展揭榜挂帅制科研项目。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设立专项计划,面向省内外实行科研项目“任务定榜、挂帅揭榜”“企业出榜、全国揭榜”的组织方式,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坚行动。单个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不低于300万元,按照不超过科技揭榜挂帅制项目科技投入总额的10%—20%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激励科研单位、企业争取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争取科技计划项目单个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按争取项目资金额度的10%予以配套,单个项目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4.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放宽项目申报时限,简化项目中期评估,严格项目结题验收。项目立项采用常年受理、定期评审、科学评价、分批下达的方式。对同一科研项目同一年度的监督、检查、评估等结果互通互认,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5.进一步扩大科研经费自主权。全面实施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精简预算科目,提高间接费用比例,下放预算调剂权,改进结余资金管理。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为:500万元以下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赋予科研单位更大的经费自主权,允许科研单位从基本科研业务费等稳定支持科研经费中提取10—20%作为奖励经费,奖励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由科研单位在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在单位内部公示;允许科研单位根据不同项目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在科研经费中不限定劳务费比例,可按规定在劳务费中开支“五险一金”;对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基金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经费包干项目只进行技术验收和绩效验收,不再进行财务验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6.加强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建设。对经审慎研究程序完备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确因科研人员技术路线选择有误、受市场风险影响、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期目标未能实现或项目失败,但项目承担人员已尽到勤勉和忠实义务的,由项目主管部门综合运用国际国内同行评议、市场评议、专家评议等方式确认后,予以容错,不纳入科研失信范畴。(责任单位:市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创新主体培育


7.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核实后,列入次年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激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1亿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首次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且加计额超过50万元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企业名单由市税务局按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核实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由市科技局负责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创新平台建设


9.加大科技创新平台激励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行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种质资源库、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重点实验室、种质资源库、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引智引才基地、科普示范基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直行业管理部门核实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协)


10.支持开展科技合作。支持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科技型企业以合作共建、独立建设等形式在我市设立科研分支机构、联合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平台。对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对在我市设立的科研分支机构、协同创新基地、联合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10万元的资金补助;获省级平台资格认定后,再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获国家级平台资格认定后,再给予30万元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直行业管理部门核实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


(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对新成立的省级、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牵头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核实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2.激励争取科学技术奖项。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所在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甘肃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所在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团队和个人,由市财政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核实后,列入次年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3.支持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依托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企业创新联合体,聚集行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创新要素和高校院所科研力量,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升级。对企业创新联合体进行“靶向扶持”,每年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方式给予不低于50万元支持,连续支持3年。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核实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4.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单位对科技成果完成、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现金奖励,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校院所自行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相关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5.推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移转化。进一步深化区域创新合作,联手搭建科技创新网络,建立合作对接平台,打造创新成果交易市场,促进省外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在武转移转化。对在武转化、经济效益明显并获得省上额度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助的企业,市上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核实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6.构建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县区、园区和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上一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选择3—4户专利、商标等数量和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前,产品销售收入和市场占有率同行业领先的示范企业,每户给予20—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对新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每件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新获得批准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每件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公告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每家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补助资金由市市场监管局核实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五)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


17.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对引进人才持有经济社会效益潜力巨大、具备转化条件的科技创新成果,在享受省上500万元项目转化扶持资金基础上,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引进人才正在开展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的科研项目,在享受省上1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8.定向支持科技人才开展科技研发。支持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每年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按一定比例定向组织一批由科技人才、创新团队领衔实施的科技项目。鼓励青年科技人才领衔重大科技任务,45岁以下科研人员主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比例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9.推行科技特派员和科技专员制度。对选派的市级科技特派员,对派出单位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万元给予工作经费,保障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服务。对选派服务企业的科技专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万元对所服务企业给予工作经费,用于科技专员相关支出,服务企业须为科技专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积极为科技专员提供必需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加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对经评审认定的省级、市级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市科技局核实后,列入市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由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强科技行动实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强科技行动具体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加强科技管理部门力量配置,强化统筹协调。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各县区各部门共同推进、联合实施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构建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形成政产学研金用深度融合的创新组织模式。加强科技统计工作,理顺统计管理体制,规范科技投入归集口径,落实科技统计工作责任,完善经营地属地统计,做到研发投入与产出应统尽统。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发挥土地指标、能源指标等关键要素的支撑与配套作用,支持引导创新发展。


(三)强化评估督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强科技行动落实情况的督导督察。完善强科技行动督查考核机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年度对各县区强科技行动主要指标以及财政科技支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等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考核。


(四)营造创新氛围。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倡导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扎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区建设,激发“双创”动能。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信息化支撑的大科普格局,促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五)推动政策落地。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国家科技政策,构建全面覆盖、精准服务、高效协同的政策落实机制。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凝聚科技体制改革共识,指导帮助创新主体享受政策,打通科技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附件:武威市强科技行动主要指标目标值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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