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重点打造边境地区光热发电示范基地,推动光热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应用
发布者:walt | 来源: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0评论 | 2087查看 | 2023-08-07 09:31:57    

8月3日,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巴彦淖尔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在“大力发展新能源”部分提出,依托境内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太阳能、风能利用为重点,在边境沿线、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光热等新能源产业,积极引进风电关键零部件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光热装备制造、“源网荷储”一体化、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等项目。


主动融入黄河“几”字弯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在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重点发展大型风光基地;按照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在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布局千万千瓦级大型外送基地;重点打造边境地区光热发电示范基地。


支持新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能源消费市场,继续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发电总量,持续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部分提出,推动电源侧清洁化、电网侧智能化、用户侧电气化,建设清洁低碳高效、数字智能互动、安全可靠的新型电力系统。在电源侧打造“风光水火储”多元互补、集中式与分布式电源并举的模式,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提高新能源本地消纳能力。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推动化学储能、光热储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应用。


巴彦淖尔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全市碳达峰工作有序实施,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确定的筑牢“两个屏障”、建设“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紧扣落实“五大任务”,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市委提出的“五高五新”奋斗目标和“四个区”发展定位,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积极推动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稳步促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形成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机制,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提高全社会生产生活绿色低碳水平,确保巴彦淖尔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技创新、持续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谋求发展新动力。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不断强化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再创新的能力。着重把握当今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坚持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质增效,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全面协调、统筹规划。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发展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等因素,坚持城乡一体化、区域联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充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稳步推进碳达峰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坚持绿色低碳、发挥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着力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打造绿色发展新态势。


——坚持对外开放、国际合作。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内外联动、东西互济的开放格局,着力构筑对外开放大平台,以向北开放为重点,全方位扩大开放,积极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切实可行、全民共享。结合巴彦淖尔市地域特点和发展实际,确定的目标既满足国家、自治区期望又通过努力可达,选择的达峰路径及重点任务清晰精准,提出的政策行动和保障措施切实可行,能使全市人民共享绿色发展成果,切实增强低碳发展的协调性。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明显优化,低碳产业比重显著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煤炭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低碳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煤炭消费逐步减少,新型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绿色低碳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汇能力持续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健全完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目标和任务全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推进能源低碳绿色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农牧业绿色发展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梯次有序达峰行动、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行动等“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一)能源低碳绿色转型行动


1.大力发展新能源。依托境内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太阳能、风能利用为重点,在边境沿线、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发展风电光伏光热等新能源产业,积极引进风电关键零部件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光热装备制造、“源网荷储”一体化、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配建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等项目。主动融入黄河“几”字弯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在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重点发展大型风光基地;按照自治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在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布局千万千瓦级大型外送基地;重点打造边境地区光热发电示范基地。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充分利用农牧业资源优势,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支持新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能源消费市场,继续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到2030年,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发电总量,持续提升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


2.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源侧清洁化、电网侧智能化、用户侧电气化,建设清洁低碳高效、数字智能互动、安全可靠的新型电力系统。在电源侧打造“风光水火储”多元互补、集中式与分布式电源并举的模式,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提高新能源本地消纳能力。实施智能电网建设工程,加快上海庙至山东特高压通道配套风电基地16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火电灵活性改造及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市场化并网项目,提高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和调峰能力。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积极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推动化学储能、光热储能、抽水蓄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应用。


3.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严控煤电新增规模,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外,新建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由主力电源逐步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变。科学推进“煤改电”,有序推进“煤改气”,加快推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改造、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全面推动国家北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在五原县开展绿色电力供暖示范。到2030年,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持续下降。


4.培育发展绿氢产业。培育发展风光制氢、储运、加氢应用、燃料电池等氢能一体化产业,实施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重点满足非电能源绿色发展重要需求,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围绕制氢和用氢环节,着力推动制氢、储(运)氢、加氢等相关装备产业发展,打通“制储运用”产业链。开展清洁能源替代行动,积极推动氢能在交通、冶金、化工、电力等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及运营商业模式,开展氢/油、氢/气、氢/电合建模式试点建设。到2030年,氢能产业初具规模。


5.合理调控油气消耗。保持石油消费增速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燃油消费规模,提升燃油油品质量与利用效率。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包头-临河输气管道建设,促进天然气管输设施互联互通。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鼓励现有加油、加气站扩建充换电基础设施,推进城市中心区、大型商超等综合体、居民区及周边充电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提升节能管理能力。严格落实用能预算管理制度,精细化实施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耗预算由能耗总量控制向能耗强度平衡转变。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对地区能耗强度的影响。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加强高耗能项目节能审查源头管控,完善节能审查闭环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能耗双控评价考核,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制定考核办法,加快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全面实施“万家”企业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推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接入端建设,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和应用,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2.实施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实施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大力实施园区振兴行动,实施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相互配套、补充,促进废物、能量、水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园区节能降碳。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有色、建材、化工、铁合金、焦化等行业开展能效评估和节能诊断,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开展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实施能效对标管理,严格执行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窑炉)、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的国家能效标准,新建项目选用重点用能设备须达到国家І级能效标准,优化能量系统,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系统,鼓励开展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推进工业炉窑散煤治理,加大燃煤锅炉、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推广使用节能低碳、绿色高效工艺技术及装备,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加强5G基站、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通讯、存储、传输等基础设备能效严格执行国家能效标准,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强化数据中心节能审查和能耗在线监测。推动绿色低碳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管控等技术,提高现有设施能源利用效率。


5.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临河区、杭锦后旗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加强工业废水、城乡污水治理,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统筹融合,构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体系,将温室气体控制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衔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污染治理等工作的协同增效。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深化重点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有利于碳减排的产业结构。聚焦建设“两个基地、四个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行动,积极打造奶业、肉羊、生物医药、风电装备等12条产业链,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围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节能环保装备产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三大重点领域,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引导重点行业做好绿色低碳升级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创新模式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强化低碳生产理念,加强工业园区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绿色制造示范体系,重点围绕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以及绿色供应链的创建四大方面,与已有的自治区级、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对标,组织能耗、水耗等主要指标优于同行业已有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的企业开展申报。


2.推动铁合金行业碳达峰。严控钢铁新增产能,推动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等重点区域淘汰25000kVA及以下矿热炉、球团竖炉等低效率、高能耗、高污染工艺和设备。全力推进铁合金企业矿热炉密闭化改造,促进工艺流程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采用矿热炉补偿、测量、浇铸等技术,促进铁合金设备自动化、智能化,鼓励铁合金行业开展炉渣、尾气、余热综合利用(矿热炉尾气发电及余热利用项目)。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依托全区第二大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产业优势,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向绿色化、循环化、自动化方向发展。推动有色金属冶炼加工制造过程清洁化改造,提升深加工水平;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使用比例;提升余热回收水平,对标铜、锌、铅冶炼等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或先进值,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节能技改工作,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创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加快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和加工配套体系。重点聚焦铜、锌、铅产业,加快生产工艺流程改造,推广绿色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高自动化水平,加快低碳转型步伐。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推动传统建材行业技术创新,促进建材产品向轻质、高强、节能、低碳方向转型。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和示范企业,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加强绿色建材产品生产、认证、采信应用等监督管理,健全绿色建材市场体系,促进建材工业和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率先采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


5.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积极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推动产业向园区集中集聚。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严控上游产能,加快发展下游延伸加工产业,推动现有煤化工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强生物医药企业清洁化生产、绿色化转型。鼓励化工企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控制水平。加强化工行业余热余压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6.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在建已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式+责任制”管理,推进分类处置,强化项目动态监管。全面核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进行整改,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建立拟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批前评估制度。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产业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四)农牧业绿色发展行动


1.提高农牧业“增汇控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信息化管理,建立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病虫情监测和灌溉试验站网络体系。推广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测土配方施肥和土壤改良等技术,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培肥固碳模式。重点加强盐碱地综合改良及生态治理,推进退化耕地治理,提升耕地质量,增加土壤有机碳汇储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控膜、控肥、控药、控水“四控”行动。提升灌区高效节水能力,重点实施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工程,发展基于气象条件的精准灌溉预报技术体系。


2.发展生态循环农牧业。推动农作物秸秆、芦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农业生物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构建“秸秆-秸秆固化成型与发电、生物质板材”等资源利用模式。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生物质燃气提纯利用及有机肥加工设施,完善杭锦后旗奶牛乳业园区等标准化养殖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构建“畜禽粪污-沼气-发电”、“畜禽粪污-沼液、沼渣-有机肥-种植”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开展农田残留地膜、废旧滴管、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清理整治行动,积极推广残膜等回收新机械,建立地膜“谁使用、谁回收”机制,完善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体系。在五原县、杭锦后旗开展农膜及农资包装废弃物减源回收利用示范。


(五)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统筹考虑生态、生产、生活因素,优化城乡空间格局,合理规划建筑面积发展目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巩固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成果,精心建设一批“口袋公园”、绿色步道等特色休憩空间。不断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组团向小区化、区域化发展,加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鼓励新建项目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各旗县区制定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创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城市生态和通风廊道。推动海绵城市建设。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逐步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结合城市双修、清洁取暖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稳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运行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加大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实现多热源互联互通,建立“一网多源”供暖格局。


3.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管理,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时,至少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在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推广应用热电协同和光储直柔等先进技术,争取建筑领域低碳零碳技术跨越式发展。稳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


4.推进农村牧区建设低碳转型。推进农村牧区居住建筑按照绿色和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建设。鼓励政府投资的农村牧区公共建筑率先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建、改扩建的农村牧区的居住建筑,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和建造。加强城乡结合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引导农村牧区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改善室内居住环境,降低常规能源消耗。


(六)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推动交通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市政环卫、邮政快递、机场接驳等公共领域燃油车辆淘汰速度。鼓励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逐步加大电力、天然气、氢能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以及物流园区、枢纽场站等区域,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及作业机械,提高绿电使用比例。鼓励支持氢能重卡、矿卡和加氢站一体化建设运营模式。到2025年,全市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达到90%。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运输组织模式,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加快建设甘其毛都口岸、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及园区内连通的铁路专用线。推动综合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推广甩挂运输、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实施乌拉特后旗公铁物流枢纽中心(国际陆路港)项目,推动巴彦淖尔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为契机,建设中国西北地区冷链物流中心,提高冷链物流运作的组织化和网络化水平。全面推进和深入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积极鼓励公众使用绿色出行方式,进一步增加城市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推动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推动包银高铁和巴彦淖尔站(临河西站)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10%,城区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60%。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加速低碳公路建设,持续开展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行动,加大路面材料“四新技术”应用力度,降低交通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资源消耗水平。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公交场站、停车场、客货枢纽等区域充电桩、换电站、加气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甘其毛都口岸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动口岸城区现有道路管网改造。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改善自行车、步行出行条件。


(七)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深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实施园区振兴行动,坚持主导产业“龙头与配套并重、生产与服务并举、空间与要素集中”的产业链集群发展模式,建设和引进产业链接或延伸的关键项目,推动产业相互配套、补充。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推广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的成功经验,以能源、钢铁、焦化、化工、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为示范,按照“十四五”循环化改造政策要求,组织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科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园区清洁生产改造,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到2030年,自治区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积极创建绿色口岸。着力推进园区空间优化和园区、口岸联动发展,立足乌拉特中旗风能、太阳能、“沙戈荒”土地资源条件,以新能源发展为核心,将“绿能供应”、“绿色运输”与地方特色产业链深度融合互通,构建“四绿”、“四链”发展体系。以甘其毛都口岸对外开放通道为基础,以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为载体,依托“桥头堡”区位优势,继续进口大宗资源能源产品,就地做精做深境外资源深加工,减少“量大价低”的粗产品在国内的长途运输,培育口岸特色产业,打造煤炭“洗选焦化材”就地分层梯级利用、有色金属深精加工、氢能“制输储用”一体化、新材料上下游延伸联动的“四链”特色产业;发挥“沙戈荒”及边境线的风光资源优势,构建现代能源供应体系,将绿色能源供给与口岸特色产业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加工园区电、热(蒸汽)、氢的能源消费结构现状与未来趋势,结合两国口岸间及国内物流运输需求,培育绿电、绿热、绿氢、绿色运输线的“四绿”发展模式。“十四五”期间,推动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发展新型绿色石材产业。


3.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发挥乌拉特前旗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金属尾矿、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利用大宗工业固废生产水泥、新型墙体材料、路面基层材料、复合肥、陶瓷,提取有价金属。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重点推进尾矿综合利用,推动尾矿制备砂石骨料、陶粒、干混砂浆等砂源替代材料和胶凝回填利用。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提升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渣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4.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因地制宜采取固定回收、流动回收、智能回收等多元化方式,在社区、商超、学校、行政办公场所等地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提高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推进政府绿色采购,提高政府采购中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比重。健全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参与退役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渠道,促进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发展。引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推动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和集聚区建设。


5.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应用,推进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系统建设,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在临河建成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积极探索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持续推进五原县和乌拉特后旗两个自治区试点建设。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抵制过度包装,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推进巴彦淖尔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优化收运处置设施布局,增加设施配置密度。加大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对餐厨垃圾实施分类回收与利用,推动临河区餐厨垃圾综合处置项目建设。鼓励工业用水、养殖污水、生活污水等的再生利用,积极参与黄河流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建设。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强化跨部门、跨学科、跨地区力量和资源整合,推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进一步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面向全市征集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项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围绕新型冶金化工、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工业领域,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前沿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应用。


2.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依托“科技兴蒙”行动,围绕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吸引国内一流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到我市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模式,积极引进绿色低碳相关专业人才,实施河套学院与企业联合开展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模式。从产业转型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对接国家和自治区节能降碳重大科技战略目标。以建设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载体,打造区域创新高地。


3.强化绿色低碳领域应用技术研究。在现代农牧业领域,重点支持农业面源污染与“四控”关键技术、引黄滴灌配套技术与盐碱地综合改良和水肥一体化关键技术、农牧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技术等方向的应用技术研究;在传统工业与新兴产业领域,优先布局清洁能源高效开发利用及存储技术、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新材料制备与精深加工技术、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生物医药生产开发、特色装备制造、工业生产节能降耗与污染治理、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的应用技术研究;在生态治理领域,重点开展乌梁素海流域综合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河套灌区生态保护与系统修复、乌拉特草原生态治理综合技术、乌兰布和与巴音温都尔沙漠综合治理技术、乌梁素海生态过渡带人工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技术的应用技术研究。


4.加快先进低碳技术成果引进和转化。围绕我市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需求,优先布局保障生态安全和重大民生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瞄准生态环境、耕地质量提升、节水灌溉、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提高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效能,从政策激励和行动措施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引进矿产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蓝宝石、多晶硅、石墨等新材料制备与精深加工技术。积极推广先进蒙煤提质和洁净煤技术,提升蒙煤低碳利用水平。引进工业余热回收、热泵供暖、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推进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成果的引进、示范和产业化应用,鼓励装备制造领域成果引进与转化。


(九)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合理安排农业、生态、城镇等各类发展空间,提升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耕地和沙地的固碳作用。完善以哈腾套海、乌拉特梭梭林-蒙古野驴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现依法有效保护,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和产业政策,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有效转变,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体系。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确立构建“一线三区”的林草保护发展总体布局。以乌拉山为重点,提升森林质量,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和公益林建设行动。加强乌拉特草原生态恢复和保育,重点对草原集中连片、功能退化的放牧场进行系统修复和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轮牧制度,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实现草原碳汇稳步提升。在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风蚀沙化区,实施荒漠化治理、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生态工程,加大草原修复力度。持续推进黄河流域自然湿地保护,重点加强以乌梁素海及临河黄河湿地等国家和自治区级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生态综合治理,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推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加强乌兰布和沙漠生态修复和保护,推广以沙柳、梭梭、甘草等灌木半灌木为主,乔木和牧草为辅的立体绿化模式,全面提高森林草原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林草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稳步提升,碳汇增效及碳源控制得到有效落实,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登记,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制度,推动临河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试点建设。积极参与自治区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水权交易。深入挖掘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碳汇潜力,促进碳汇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推动排污许可证制度全覆盖,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推动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林业碳汇项目和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储备,实现碳汇变现。


(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将节能减排降碳纳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引导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倡导开展节电节水、垃圾分类、低碳出行等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提高全社会节能降碳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出行、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整体提升社会生活的绿色化水平。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和节粮减损工作,推进市场消费领域和邮政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扩大绿色消费市场,加大政府绿色产品采购,鼓励企业提高绿色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挖掘广大消费者对绿色消费的内在需求。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鼓励重点用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积极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制定“一企一策”减排专项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引导规范作用,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全市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市、旗县区两级党校通过组织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分阶段、分层次、分岗位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提升专业能力素质,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一)梯次有序达峰行动


1.科学合理确定碳达峰目标。产业结构较轻、碳排放水平较低的旗县区,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风光资源丰富的旗县区,要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旗县区,要把节能降碳摆在首要位置,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2.上下联动制定碳达峰工作计划。各旗县区要结合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年度碳达峰工作计划。


(十二)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行动


1.全面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创建。围绕各领域碳达峰行动重点举措,发挥五原县低碳城市试点带动作用,创建低碳城市、低碳乡镇、低碳村庄、低碳园区,引导绿色低碳发展成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示范。充分发挥我市新能源和农畜产品生产加工的绿色优势,抢抓“零碳”产业发展机遇,积极打造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力争纳入自治区试点园区,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和资金支持。


2.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典型经验宣传。加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与成功经验、优秀成果的宣传和展示力度,打造可借鉴、可复制、可视化的应用场景。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创作、遴选一批通俗易懂、传播度高的视频、音频类科普素材,进行广泛宣传。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有关政策和知识。依托乌兰布和沙漠治理区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增强全民节能降碳意识。


三、国际合作


(一)开展绿色经贸与技术合作


依托口岸开放、交通区位、资源优势,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深度挖掘进口蒙煤多效价值,多种模式开发其他进境资源落地价值,积极引入资源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探索构建跨区域的配套协作利益共享机制,打造以蒙煤利用为核心的资源互补、链式关联的资源产业体系,共同开创国际产能合作新模式,积极创建我国对蒙外贸合作的重要平台。


(二)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度对接“一带一路”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对蒙合作,全面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加强与“一带一路”各国的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打造绿色、包容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扩大新能源技术和产品进出口。布局中蒙“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建设管理中心、园区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健全统计核算体系


根据国家碳排放核算方法和自治区碳排放核算体系,按照自治区统计局要求开展全市碳排放核算工作,科学核算能源消费数据,研判能耗发展趋势,加强预警管理。


(二)完善财税价格金融政策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低碳前沿技术研究等方向。全面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推广绿色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拓宽绿色企业融资渠道,加大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地方金融组织服务绿色发展。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有效促进碳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市委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协调跨部门职能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系统推进和日常指导,定期开展情况调度,合理分解指标,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坚持分类施策、上下联动,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旗县区政府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禀赋,因地制宜、科学设计时间表、路线图、分解图,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


完善碳排放控制考核机制,实行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稳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旗县区、市直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旗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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