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经能源环境网 | 0评论 | 4033查看 | 2013-10-30 11:37:00
2013年,可再生能源再度遭遇了强烈抨击。
10月15日,德国4家供电公司公布了2014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的附加费金额。这早已成為每年的惯例。
2014年与2013年相比,附加费将上调18%,达到1千瓦时6.2欧分。顺便一提,2013年德国的家庭电价為1千瓦时28.6欧分。其中,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佔5.3欧分。
10月11日,在宣布可再生能源附加费金额之前,欧洲10家大型电力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齐聚一堂举行会议,呼吁“废除FIT”。9月底,由德国的电力公司等组成的德国联邦能源和水资源协会(BDEW)也发表声明,指责FIT造成的负担在不断增加。
德国从2000年开始推行FIT。而日本晚於德国12年,在2012年才终於开始实施FIT。也就是说,在可再生能源政策上,德国是日本的老师。德国的制度一旦发生动荡,日本的制度设计或许也将难免受到质疑。
对於导致电价上调的FIT,德国国内的确传出了批评之声。但是,要说欧洲的电力公司集体要求废除FIT是不是意味著制度本身的失败,答案却是并非如此。
苦於经营恶化的欧洲电力公司
有这样一份数据。在2005年的德国电力市场上,4家大型电力公司大约拥有80%的份额。但到2011年,份额减少到了约70%。经营可再生能源的企业夺走了份额。这些企业的规模虽然不大,但乘著FIT的东风,在电力市场上的地位与日俱增。
按照FIT的规定,在德国,电力公司有义务在一定期间内,以固定价格收购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但随著收购產生的成本要作為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由广大消费者承担。电力公司隻要投资可再生能源,就能像新兴发电企业那样,获得可再生能源產生的利润。不过,直到现在,大型电力公司都几乎没有增加对於可再生能源的投资。
对於大型电力公司而言,提高已经投资的核电站和火力发电站的运转率,借此获取利润或许更加重要。但随著最近的政策调整,这样的战略笼罩上了一层阴云。
德国已确定了在2022年之前关闭所有核电站的方针,电力公司通过巨额初始投资才拥有了核电电能,现在却陷入了不得不放弃的状况。而且,火力发电的处境也相当不妙。
进入2013年,以世界银行為首,欧美的政府金融机构开始提出停止或减少向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巨大的煤炭火力发电站贷款的方针,在全球范围内,新建煤炭火力发电站的难度越来越大。而且,在德国,為了调节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波动,即使在电力需求低的时段,大型电力公司的火力发电站也必须运行,造成了效率低下。在电力市场销售价格下跌的触动下,德国的E.ON公司、RWE公司等大型电力企业於2013年夏季宣布了关闭煤炭火力和天然气火力发电站的方针。
长期死守以核电站、火力发电為主的电源组合的大型电力公司,其利润正在不断恶化。RWE等电力公司甚至减少了股东分红。某位专家解释说:“在欧洲,利益相关者已经开始要求电力公司改革商务模式,考虑到电力公司的经营,就必须要增加可再生能源。”
电力公司此次要求调整或废除FIT是自然而然的趋势。日本其实也存在这样的格局。电力业内人士表示:“在推行FIT之前,日本曾经以家庭负担加重為由,开展了可再生能源的负面宣传。因為日本的电力公司也希望避免这样的事态。”
即使电价上涨也要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德国人
德国的能源讨论之所以令人感到成熟,是因為电力公司虽然强烈反对FIT,但多数民眾对发展可再生能源都表示理解。例如,德国的消费者团体VZBV在今年实施的调查显示,有82%的德国人认為能源政策侧重於可再生能源是正确的。在9月的德国联邦议会选举中,主要政党也都表明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态度。
在德国,可再生能源所佔的比例在2000年仅為6%,而如今已经增加到了25%以上,逐渐成為保障能源安全的一大支柱。到2020年,预计还将达到35%。而且,可再生能源还起到了振兴產业、扩大就业的效果。
不只是致力於可再生能源的发电企业业绩得到提升,化学、钢铁等材料企业和机械企业也迎来了商机。德国因此而產生了35万多个就业岗位。
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情况是,德国上调电价并不完全是由於可再生能源的原因。在推行FIT的2000年以后,德国电价的确呈上涨趋势。除了FIT的附加费上涨,热电联產附加费和附加值税等也分别有所上涨。
而日本的情况如何?《日本经济新闻》电子版的问卷调查显示,有3分之2的回答者表示“不欣赏FIT”。
日本的FIT刚刚啟动,可再生能源附加费与德国相比也微不足道。而且,从保障能源安全的观点来看,日本的形势远远不及德国。
在缺乏电力的时候,德国能够通过巨大的欧洲输电网,向法国等邻近国家购买电力。与地处岛屿、与邻国没有输电线相通的日本相比,德国获得能源的渠道更多。即便是这样,德国依然在不遗余力地增加可再生能源。
在日本,可再生能源所佔的比例仅為1.6%(2012年度),在发达国家中属於最低水平。现在,日本应该不再一味拘泥於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核电的极端化讨论,而是要思考如何增加确保能源的渠道。
日本隻有在通过FIT使可再生能源从现在的1.6%左右增加到10%、15%时,才有必要像德国这样讨论条件。
“太阳能泡沫”需要留意
不过,对於太阳能电池一马当先出现激增的“太阳能电池泡沫”,日本也应该尽早採取措施进行控制。
回顾德国的FIT,从2000年开始实行之时到2009年,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的上涨率比较平稳。但以2009年為界,太阳能电池的建设量激增,使附加费的上涨率也随之飆升。在此期间,风力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稳步增长,没有出现激增现象。
太阳能电池的发电成本高於风力和地热,对於消费者支付的电费影响也比较大。而且,由於建设时的前置期短,在太阳能电池的收购价格等条件优厚时,建设量会出现爆炸式增长。在打算扩增能够比肩核电站和火力发电的新能源时,只是太阳能电池一味增加其实是本末倒置。
日本的FIT刚刚起步,正处在前置期短的太阳能电池建设热潮之中。虽说风力和地热也将随后赶上,但从中长期来考虑,必须要设置收购条件,以防止太阳能电池的一家独大。
日本如何才能构建出性价比高、比例均衡的能源组合?正因為推行可再生能源政策的脚步落后於其他先进国家,日本才应该虚心求教,不仅从表面上,还要从深层学习前人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