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碳达峰:推进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建筑领域光热技术应用
发布者:cspplaza | 来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 0评论 | 1901查看 | 2024-02-04 11:46:19    

1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印发《北京市丰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持续优化用能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中关村丰台园和丽泽金融商务区等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


《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因地制宜推广建筑领域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新建政府投资工程使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园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55%,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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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北京市丰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丰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坚决落实北京市部署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与倍增计划、伙伴计划实施有机融合,为北京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丰台力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为确保北京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作出丰台贡献。


(二)工作原则


系统推进,稳妥有序。坚持全区统筹,突出系统观念,强化总体部署,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准确把握首都功能与自身定位之间的关系,持续疏解非首都功能。统筹河东与河西地区联动发展,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


市场主导,示范先行。发挥市场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在规划和政策支持中的引导作用,优化产业低碳发展环境,树立绿色低碳示范样板,共同推动产业绿色发展。


标准引领,创新发展。加快落实排放标准体系建设,引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坚持将创新作为低碳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研究推广核心关键绿色低碳工艺技术及装备。


节约优先,全民参与。坚持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全民树牢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浓厚氛围,推动民生福祉优化。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幅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具有丰台特点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碳排放强度得到合理控制,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落实,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打牢基础。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确保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市级下达目标。


“十五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取得显著成果,部分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市级要求,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


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规划。加强各类专项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全面推动区域的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持续疏解非首都功能,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准确把握区域功能定位,基于丽泽金融商务区、中关村丰台园、南中轴地区、西山永定河文化精华区和河西生态科技城等区域功能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减排潜力等因素,推动探索差异化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加快建设绿色社区,推进农村低碳发展。(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区生态环境局、丽泽商务区管委会、丰台园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加强教育引导,推动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注重青少年低碳知识和行为培养。强化多渠道宣传,普及资源环境国情、碳达峰碳中和等基础知识,引导激励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消费、低碳出行、可回收物分类等绿色低碳行动,让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办好“节能宣传周”“环保周”“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活动。(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创新科技驱动的降碳模式


(六)鼓励加快先进技术应用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技术需求,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北京市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模式。鼓励推进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零碳建筑、智慧交通系统、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森林增汇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重点推动新型储能应用,鼓励建设集中式共享储能,加速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搭建应用场景,积极探索新技术在丰台区优势产业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区科技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园林绿化局、丰台园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绿色倍增发展新动能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激发的产业需求,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引领作用,依托伙伴计划综合能源管理、新材料工作营和生态环保圈等平台,充分利用中关村丰台园区产业优势,积极扶持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监测设备、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技术研发,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环境保护产品生产企业和环境服务企业。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咨询和智能化技术服务新业态,加强节能减碳技术研发应用,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链建圈”,为实现丰台倍增发展提供各类要素资源,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积极培育龙头企业,抢占绿色产业发展制高点。(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丰台园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产业结构深度优化


严格落实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执行碳排放控制要求,实现源头碳排放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加快推动科技含量高、能效水平高、污染物和碳排放低的高精尖产业发展,综合提升劳动生产率和产业附加值。支持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助力企业实现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推动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丰台园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健全废旧物和材料循环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强化生产与生活系统循环连接,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进一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探索打造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利用、生态环保科普宣传和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保持80%以上。(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丰台园管委会、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十)强化能源消费强度控制


坚持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力度。深挖工程节能潜力,综合实施能量系统优化、供热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网节能降损、绿色高效制冷、节能产品惠民等工程建设。梳理丰台区内综合能源产业、新能源产业和能源咨询服务业相关产业链条企业,加强产业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建设与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有效衔接,推动能源要素向能效水平高的行业、企业、项目流动和集聚。(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有效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减量


推进能源消费低碳化,近期按照节能、减气、少油总体思路,推进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稳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远期通过电力供应脱碳化,持续削减化石能源消费。合理引导天然气消费,提高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成安全稳定的燃气供应体系,逐步实施丰台南、镇南等高压B调压站完善燃气输配系统,优化燃气管网架构。(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


持续优化用能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落实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和地热及热泵支持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光伏、地热及热泵应用。在中关村丰台园和丽泽金融商务区等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强化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探索用能全绿电试点。有序开展地热、再生水源热泵替代燃气供暖行动,持续降低供热系统碳排放,推进新建东铁营、青龙湖等区域调峰热源建设。推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快推动南中轴国家博物馆群、丰台园西一区等新建片区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项目建设,确保新建的耦合供热系统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不低于60%。(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丰台园管委会、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南中轴地区建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节能服务机制


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落地,建设技术需求及技术创新供给市场服务平台,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广泛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围绕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用能系统、关键技术装备,组织全面诊断和专项诊断相结合的工业节能诊断。加强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以国家现行节能标准确定的准入值和限定值为参照,分步划定各行业能耗建议,分类推进拟建在建项目、存量项目、落后项目提效达标,全面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十四)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


因地制宜推广建筑领域太阳能光伏、光热和热泵技术应用,新建政府投资工程使用至少一种可再生能源,其中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园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55%,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管局、区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构建高效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出行结构,倡导“轨道+公交+慢行”的低碳出行方式,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电气化交通核心技术应用,落实对电气化交通车辆的补贴及扶持政策,机关事业单位率先践行低碳出行理念,持续提高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辆比例。统筹优化充换电站空间布局,全面提升机关单位、居住区、社会公共、公交环卫专用等场景充电服务能力,满足不同领域的充换电需要和服务提升需求。到2025年,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76.5%;到2030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8%。(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丰台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产业园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碳排放、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开展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实现园区主要资源产出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大幅上升。探索河西园林式创新园区供给,探索以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绿色发展模式承接“总部+创投+孵化转化+高精尖产业”创新生态。充分发挥丽泽金融商务区作为新兴金融产业集聚区、首都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功能定位,吸纳与节能减碳、绿色金融等相关的普惠金融企业。推动中关村丰台园高质量发展,围绕首都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产业交流、孵化转化、中试平台等产业创新公共空间建设。积极采用EOD等模式推动南中轴地区城市更新等项目实施落地,打造特色生态产业园区。(丰台园管委会、丽泽商务区管委会、南中轴地区建设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减碳增汇能力建设


(十七)提升统计计量和监测能力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要求,加强区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鼓励开发和部署碳排放数据监测工具,建立健全建筑、可再生能源等重点行业领域能耗计量、监测和统计体系,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基础数据库,提升能源和碳排放数据质量。探索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对丰台区森林、草地等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进行调查。强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在统计监测中的作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科技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园林绿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减碳示范引领作用


实施低碳领跑者行动,遴选重点单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批绿色低碳的灯塔企业,提升企业自主自愿减排动力。督促重点排放企业主动公开碳排放信息,推广应用低碳技术,充分发掘节能潜力。遴选一批低碳发展规划目标明确、低碳发展水平领先的公共机构开展低碳领跑者试点。广泛征集能源、城乡建设和居民生活等领域的“零碳”应用场景,积极探索各领域差异化建设路径,推动一批零碳建筑、零碳社区、零碳村庄、零碳校园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具有丰台特色的“零碳交通”建设模式,鼓励超市、连锁店等实体商店建设“低碳门店”,积极创建丰台区基础设施类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加强政策宣传,全面展示丰台区碳中和碳达峰工作中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教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打造南苑森林湿地碳中和主题公园,形成包括森林、河流、湿地等在内的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生态系统。加快推进林业、绿地增汇。以生态涵养区结对协作为契机,加强区域合作交流。与房山区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及应用、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及应用、生态产品认证、生态产品供需对接、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方面开展实践探索,争取形成具有地域特点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区园林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打造绿色金融创新试验区


(二十)提升绿色金融供给能力和水平


吸引绿色金融企业入驻,配备专业管理人才,建立金融机构资产组合碳强度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将ESG理念、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碳减排信息等纳入贷款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等授信管理审核流程,鼓励企业披露ESG报告,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明确绿色金融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引导激励认证机构、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绿色金融评估、认证、核查、计量、报告等中介业务。(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创新多元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对标绿色金融先行国家和地区,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信息披露机制建设。探索碳资产质押、配额回购、配额拆借、核证自愿减排量置换等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和碳资产管理机构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党对碳达峰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党政机关、重点单位的培训力度,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各街镇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严格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认识到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制定本领域碳达峰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监督考核


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定期组织开展重点任务的动态评估,防范绿色低碳转型可能伴随的经济、金融、社会风险,及时有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完善和细化相关目标、技术路径和具体任务。各部门、街镇将本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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