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国电建西北院青海公司就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熔盐电加热泵及配套电机设备采购项目发布竞标公告。
项目概况和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工程。
项目描述:本项目具体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18km。场址呈微小的北坡地形走势,海拔高度介于2989m~3030m之间,场地平坦开阔,为草场或半荒漠退化草场。场址邻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本项目拟新建光热发电装机规模100MW,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暂定镜场总采光面积不低于70.02万㎡,吸热器功率355MWt,选用二元熔盐作为传热储热介质,温度参数为290/565℃,配置储热规模2780MWht,等效储热时长12h,汽轮机初选超高压、高温、一次中间再热、8级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机组,额定功率100MW。。
项目地点:本项目具体位于海南州生态太阳能发电园区南部,距离共和县城约18km。
2、竞标范围:
本次竞标将由成交人承包提供熔盐电加热泵及配套电机设备,包括设备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元器件的选择、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运输、现场交接;提供指导安装和调试、现场技术培训;指导现场试验和验收、参加试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负责产品资料文件编制和提交等,详见下表。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3、交货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到货,具体时间以买方函件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响应人为生产制造厂家且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1月以后签订合同)应具有3个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或2017年以后有50MW及以上的光热业绩1项(附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清晰完整,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双方盖章等应易于辨识,禁止模糊化处理)。
4、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三年内无设备质量事故及客户投诉,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设备只接受生产厂家参加本次竞标。
8、成为“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http://ec.powerchina.cn)。
9、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9.1被列入集团公司及招标人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慎用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9.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9.3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9.4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9.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6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9.7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10、本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响应。
时间节点: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6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竞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竞标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