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00吨!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二元硝酸盐采购
发布者:Catherine | 0评论 | 1029查看 | 2024-05-21 14:32:42    

5月21日,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就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二元硝酸盐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国能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项目,总规模为光伏发电90万千瓦和光热发电10万千瓦,项目厂址位于海南州共和塔拉滩,是青豫直流二期配套的电源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新建光热发电装机规模100MW,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选用二元熔盐作为传热储热介质,温度范围参数为290/565℃。汽轮机初选超高压、高温、一次中间再热、8级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机组,额定功率100MW,蒸汽发生系统拟采用1×100%(单列)进行配置。


招标范围:


001标段: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熔盐硝酸钾盐采购。


(1)供货范围包括熔盐硝酸钾盐单体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检测(包括第三方检测试验)、供货、贮存、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及现场接卸货等内容。本次招标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招标时预估使用,最终用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2)供货清单:


image.png


002标段: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熔盐硝酸钠盐采购。


(1)供货范围包括包括熔盐硝酸钠盐单体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检测(包括第三方检测试验)、供货、贮存、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及现场接卸货等内容。本次招标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招标时预估使用,最终用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2)供货清单:


image.png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中许可范围或登记品种必须包含所投标段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和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中许可范围或登记品种必须包含所投标段产品。


2、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所投标段产品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标段产品的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时间节点:


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8 17:00: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6-11 11:00:00(北京时间)。


公告原文如下:


青海公司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二元硝酸盐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青海公司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二元硝酸盐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04637,招标人为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包)。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国能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项目,总规模为光伏发电90万千瓦和光热发电10万千瓦,项目厂址位于海南州共和塔拉滩,是青豫直流二期配套的电源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新建光热发电装机规模100MW,采用熔盐塔式技术路线,选用二元熔盐作为传热储热介质,温度范围参数为290/565℃。汽轮机初选超高压、高温、一次中间再热、8级抽汽凝汽式直接空冷机组,额定功率100MW,蒸汽发生系统拟采用1×100%(单列)进行配置。


2.1.2招标范围:


001标段: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熔盐硝酸钾盐采购。


(1)供货范围包括熔盐硝酸钾盐单体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检测(包括第三方检测试验)、供货、贮存、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及现场接卸货等内容。本次招标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招标时预估使用,最终用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2)供货清单:


image.png


002标段:青海公司海南青豫直流二期10万千瓦光热项目熔盐硝酸钠盐采购。


(1)供货范围包括包括熔盐硝酸钠盐单体的材料采购、加工制造、检测(包括第三方检测试验)、供货、贮存、包装运输、开箱检验及现场接卸货等内容。本次招标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招标时预估使用,最终用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2)供货清单:


image.png


2.1.3交货期:按照招标人通知要求批次供货,收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完成批次供货。


2.1.4交货地点:青海海南州共和塔拉滩海南青豫直流项目10万千瓦光热项目现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中许可范围或登记品种必须包含所投标段产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和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中许可范围或登记品种必须包含所投标段产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所投标段产品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标段产品的样品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28 17: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CA锁绑定)


2.5章节(文件领取)


2.9章节(开标大厅)


3.1章节(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6-11 11: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本项目将对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买方名称)进行公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能青豫(共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香巴拉商业广场4楼


邮编:813000


联系人:师敏杰


电话:15297076803


电子邮箱:12033104@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银川分公司)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4号楼425室


邮编:750000


联系人:黄昊


电话:0951-6971872


电子邮箱:20063020@ce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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