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发超高光热转换效率新型材料,探索熔盐储热等前沿技术
发布者:Catherine |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 0评论 | 1518查看 | 2024-06-21 09:58:55    

6月19日,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机遇,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打造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引擎,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关于未来能源,《方案》提出:


新型储能。发展固液混合/全固态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突破关键储能材料的低成本、规模化制备技术,探索熔盐储热,飞轮储能和重力储能等前沿技术。


太阳能。开发超高光热转换效率新型材料,研发二维材料太阳能电池、量子点太阳能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有机太阳能电池和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等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


《方案》原文如下:


湖北省加快未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机遇,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未来产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打造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引擎,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创新为动力,以场景应用为牵引,以企业为主体,以“未来技术学院-未来产业科技园-未来产业先导区”为载体,构建“新技术突破-新场景应用-新物种涌现-新赛道爆发”的未来产业生态,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未来产业发展高地,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新的科技和产业支撑。


到2026年,未来产业技术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载体建设等取得突破性进展,组织100项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攻关,培育100个引领性、创新性产品,制定100项关键标准和规范,打造100个标志性应用场景,发展壮大100家科技领军企业和创新型龙头企业,建设10家未来产业科技园和未来产业先导区,未来产业总体规模达到1000亿元。


到2035年,未来产业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涌现一批引领世界的重大原创成果和示范应用场景,集聚一批头部企业和重大平台,汇聚一批顶尖创新人才,形成若干未来产业集群,未来产业总体规模达到万亿级,推动湖北成为未来产业重要策源地和发展高地。


二、重点方向


(一)未来制造。


1.数字制造技术。突破高能束高精准控形控性增材制造、原子级可控制造、高效高性能多尺度激光制造、异质异构跨尺度制造等前沿技术,攻关智能控制、智能传感、模拟仿真、智能工艺规划等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高端精密数控加工、智能化增材制造等高端装备。


2.人形机器人。突破高性能运动控制和感知定位算法,驱-传-感-控一体化爆发式高功率密度大工作范围电驱动关节、高负载自重比腿臂手足躯干部件仿生设计与制造等前沿技术,在3C制造、养老、医疗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


3.智能制造系统。围绕汽车、航空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突破高安全高可信的嵌入式实时工业操作系统、嵌入式组态软件、制造执行系统、供应链管理软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商业智能软件等。


(二)未来信息。


4.6G。开展全光调制、太赫兹通信、通感算一体化、星地协同传输等关键技术研究,大力发展空天地一体化、通导遥深度融合技术,加快探索6G技术商用及应用场景示范。


5.新型计算。开展量子物态与新量子效应、非厄米拓扑光子学等前沿理论研究,重点突破光子芯片、光电混合计算架构等关键技术。发展新型铁电存储器、三维相变存储器等新型存储器,开发基于RRAM-忆阻器的存算一体技术。


6.虚拟现实。突破近眼显示与感知交互、渲染计算、云内容制作分享等关键技术,大力发展工业、教育、文旅元宇宙。


7.人工智能。重点发展原生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类脑智能、群体智能、AIforScience,加快神经元芯片、类脑芯片、AI算力芯片、智能传感器、高性能微机电系统等高端元器件研发,推进多模态模型、通用人工智能垂直领域模型在智能终端领域的应用。


(三)未来材料。


8.非晶合金材料。突破非晶合金在材料尺寸和室温可加工性方面的限制,发展Cu基、Ti基等非晶合金新材料。


9.生物医用新材料。重点开发骨、皮肤、血液、神经、肌肉等组织器官再生生物活性材料。


10.低维电子材料。重点发展二维碳材料、二维过渡金属硫化物、黑磷等规模化制备技术和微纳结构测量表征技术,加速在光电子器件中的产业应用。


11.第四代半导体材料。突破氧化镓单晶生长、切割打磨、同质外延及载流子调控等关键技术。


12.超导与超构材料。发展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制造技术以及光学、力学和射频应用超构材料设计与制备工艺,加快在核磁共振成像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重大战略工程中的应用。


(四)未来能源。


13.氢能。重点开发阴离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固体氧化物电解制氢关键技术,突破石墨烯、高活性轻金属等固态储氢材料。


14.新型储能。发展固液混合/全固态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突破关键储能材料的低成本、规模化制备技术,探索熔盐储热,飞轮储能和重力储能等前沿技术。


15.零碳负碳。开发新一代低成本、低能耗碳捕集技术,发展生物转化、液化驱油、矿物封存、有机化学品及高值无机化学品制造等碳利用技术。


16.太阳能。开发超高光热转换效率新型材料,研发二维材料太阳能电池、量子点太阳能电池、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有机太阳能电池和染料敏化太阳能电池等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


17.新型核能。开发满足未来能源多元共生应用需求的下一代核能系统、采用特种液态金属(铅/铋/锂等)作为冷却工质的超小型可移动式先进核能系统。发展“人造太阳”,加快突破磁约束氘氘聚变中子源的关键技术,研发聚变堆材料等关键产品,开发新型“太阳”核聚变能源系统。


(五)未来空间。


18.空天与低空利用。开发重复使用空天运输平台、超低轨道卫星星座、eVTOL飞行器,加快推动卫星互联网、飞行汽车、跨介质飞行器等空天技术的应用。


19.深海探采。发展水下中远距离通信技术,开发新型深潜器及深海采矿机器人、大型海上施工作业装备等海洋工程装备。


20.深地探采。突破深地先进测控与导向、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等关键技术,推动地下远程操作机器人、大深度高强钻具系统等设备研制,加速深地矿产和地热资源、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六)未来健康。


21.脑科学与脑机接口。开展脑认知功能解析、重大脑疾病诊治、类脑智能等前沿研究,发展脑机接口芯片、脑神经信号采集与处理、植入手术机器人等关键技术。


22.AI+生物医药。推动AI技术与新型药物设计和筛选、重组抗体设计与合成、新型药物递送材料或递送系统、影像病理基因融合诊疗、高分辨成像等多领域融合发展。推进智能医学成像、智能手术机器人等产品研发。


23.基因与细胞治疗。突破CRISPR-Cas基因编辑、碱基编辑疗法、细胞重编程、人工组织器官构建、类器官等关键技术,加快基因药物、细胞药物研发。


24.生物制造。突破定量合成、蛋白质设计、细胞设计、高通量筛选等前沿技术。增强工业核心菌种、新型高效酶制剂、关键底层仪器设备的研发供给能力。


25.生物育种。发展智能分子设计、植物基因编辑育种技术,推动良种选育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功能化以及工厂化。


三、主要行动


(一)实施颠覆性技术策源行动。


1.强化未来产业基础研究。加大未来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支持湖北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创新平台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加强未来产业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供给更多“从0到1”的原创性、颠覆性技术。实施6G创新工程、人形机器人突破工程、脑机接口融合应用工程、合成生物创新引领工程、人工智能大模型创新应用工程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2.加强未来产业标准和专利布局。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聚焦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制定标准化路线图,加强关键技术、基础材料、工艺装备和工业软件、核心电子元器件以及安全伦理等领域标准研究布局。加强未来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开展未来产业链专利导航。组织行业协会、标准化专业机构和技术组织,开展未来产业领域标准规范的宣贯、培训,将先进技术、先进理念、先进方法以标准规范形式导入企业研发、生产、管理等环节。(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二)实施应用场景牵引行动。


3.推动前沿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基地、技术转移中心、标准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边验证、边研发、边转化”的产业化和快速迭代机制。支持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喻越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医工交叉领域成果转化与项目孵化。推进重大创新产品研发转化,着力在6G网络装备、人形机器人、未来显示、脑机接口、超大规模新型智算中心等领域打造一批标志性产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


4.打造未来技术应用场景。支持高校院所建设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早期试验场景,引领未来技术迭代突破。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在6G、量子信息、脑机接口、深空深海等前沿领域牵头建设早期验证场景,开展未来技术可行性验证。支持企业参与AI大模型、XR元宇宙等跨界融合场景创新,以场景驱动技术及产品熟化落地。依托全省重大活动和重大工程谋划示范应用场景。定期遴选发布典型应用场景清单和推荐目录,组织高水平场景供需对接活动,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


(三)实施未来产业企业培育行动。


5.培育前沿科创企业。鼓励国有企业加强未来产业布局,将企业未来产业布局情况纳入企业年度创新考核。升级实施科技孵化服务“沃壤行动”,发展“投资+孵化”“赛道+孵化”等新型孵化模式,孵化一批技术含量高、资本助力强的硬科技初创企业。举办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挖掘和培育全球未来产业前沿创新项目、硬科技初创企业。(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6.培育高技术高成长企业。构建面向未来产业的科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未来产业“风口”。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未来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科创“新物种”企业。引导未来产业中的专精特新企业瞄准产业链高价值环节,持续提升技术、质量、品牌等竞争力,加快成长为未来产业领域头部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7.推进未来产业企业融通发展。加强未来产业链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未来产业领域头部企业。鼓励头部企业牵头建设未来产业创新联合体,面向中小企业开放资源、场景和需求,通过技术集成、资源整合和资本运作等方式,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四)实施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行动。


8.建设未来产业科技园。建立“学科+产业”创新模式,发挥国家光电与医疗装备未来产业科技园示范引领作用,以大学科技园为载体布局一批省级未来产业科技园,每个大学科技园重点布局1-2个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支持武汉大学科技园、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等创建国家级未来产业科技园。(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9.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有条件的高新区、经开区加快未来产业布局,做大做强未来产业集群。按照“成熟一个、培育一个、建设一个”的思路,在创新资源丰富、发展基础良好、产业方向明确、体制机制创新的地区,布局建设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武汉争创国家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创新平台、技术、人才、金融等创新资源向未来产业先导区集聚。(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武汉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未来产业人才引育行动。


10.精准引进未来产业创新人才。编制未来产业核心人才引进清单,重点引进一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青年科技人才。统筹用好有关科技专项,支持科技人才开展未来产业技术研究。充分赋予科研人员自主权和决策权,在自由探索中培养人才、研发转化原创性颠覆性成果。支持龙头企业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适应未来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产业人才。支持“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联合创业,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归国创业。(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


11.支持建设未来技术学院。支持高校围绕“学科交叉、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系统培养具有交叉复合背景的未来产业创新创业人才。鼓励高校与市州联合共建未来技术学院,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培养未来产业人才。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未来技术学院、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未来技术学院等加快发展,打造未来制造、未来健康、未来空间等方向的未来产业人才培养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实施未来产业生态营造行动。


12.加强科技金融赋能。推动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等结合实际需要设立未来产业子基金,鼓励有条件、有需求的市州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及产业特点组建未来产业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前沿科技项目投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贷投放力度,开发“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等信贷产品及研发责任保险、专利综合保险等保险产品。常态化举办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路演活动,为前沿成果转化项目提供全方位融资服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长江产业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13.推动数据资源流通利用。加大未来产业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力度,通过特许开发、分级授权等方式,推动科学数据、实验数据向企业流通。构建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支撑未来产业发展。鼓励数据交易中心打造安全高效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推动数据供需双方有效对接。(责任单位:省数据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


14.拓展全球创新网络。加强与长三角各地的交流,构建跨区域协作攻关机制,实现科技成果共享互利。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鼓励省内企业、高校院所联合全球创新主体开展未来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积极引进国际技术转移机构,主动承接未来产业国际技术转移。依托东湖论坛、国际光电子博览会等,搭建未来产业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15.完善未来产业治理体系。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未来产业中的市场主体实施信任监管、触发式监管、大数据监管等新型监管措施,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参与未来产业发展。加强对“无人区”创新的制度性保护,强化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发挥省委科技委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加快未来产业发展推进机制,发挥“链长+链主+链创”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基础研究、场景应用和产业化一体部署,统筹推进未来产业重大问题研究、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加强部省合作,争取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平台落户湖北。整合有关部门、行业专家、智库单位等力量,开展未来产业发展前瞻研究,提高趋势判断准确性。


(二)加大支持力度。优化省级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加大对未来产业领域重大项目支持力度。支持未来产业领域更多产品纳入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的首购首用。强化人才、土地、能源、金融等要素保障,优先支持未来产业重大项目建设。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以设立基金、联合资助、公益捐赠等方式参与湖北省未来产业发展。


(三)加强监测评估。根据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探索建立符合湖北特点的未来产业动态监测和评估评价体系,开展未来产业技术预见调查和分析研究,加强创新示范案例总结和经验推广,定期发布未来产业运行情况报告,制定研发路线图,为湖北未来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系列未来产业科普教育活动,播撒未来科学的种子,扩大未来产业影响力,提高全社会参与未来产业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选树宣传一批典型,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创新文化。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0人参与
马上参与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