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青海光热容量电价机制分析
发布者:xylona | 0评论 | 1406查看 | 2026-02-27 16:32:40    

2月25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青海省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将光热发电纳入省级容量补偿体系,明确了光热发电可靠容量的计算规则与考核标准。


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明确对光热发电予以容量补偿的省级政策,这对在青海开发光热发电项目将产生何种影响?CSPPLAZA对此分析如下,如有纰漏,敬请指正。


谁能享受补偿?


《通知》明确,适用该机制的光热发电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未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以及不含新能源补贴。


据此,青海此前已获得国家电价补贴(首批示范项目)与机制电价保障的光热项目(青海省发改委此前公示的纳入机制电价清单的8个光热项目)不适用此政策【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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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特殊的是:青豫直流1、2、3标段为特高压外送项目,其光热上网电价执行青海本地燃煤发电基准价0.3247元/kWh,相对纳入机制电价范围内的项目,特高压外送项目可享受全额电量上述电价,不必参与市场化交易。因此应也不适用于此政策。


那么,究竟哪些项目能享受容量补偿?


《通知》指出,本机制适用的发电类型具体项目清单,将由电网企业负责梳理汇总,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审核认定后发布,同时抄报国家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负责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因此,到底哪些光热项目适用于该容量电价政策,仍需待青海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的审核认定。


容量电费怎么算?


光热电站年容量电费=机组申报容量×容量供需系数×容量补偿标准。其计算方式为:


第一步:确定“机组申报容量”


《通知》规定,发电机组按月向电网申报容量,申报容量不得超过其有效容量。计算公式为:


有效容量=最大放电功率×(1-厂用电率)×可靠容量系数


其中:


厂用电率:2026年光热电站暂按21.53%计算;


可靠容量系数=MIN(满功率放电时长÷系统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100%);


系统净负荷高峰持续时长:取近3年净负荷高峰前0.2%时段的最大持续小时数,确定为4小时。


由可靠容量系数的计算公式可知,储能≥4小时的同等装机光热电站的有效容量是等同的。


以100MW/8小时储能的光热电站为例,其有效容量等于:


100MW×(1-21.53%)×MIN(8÷4,100%)=78.47MW


因此,该电站可申报的最大容量就是78,470千瓦。


第二步:确定“容量供需系数”


《通知》测算,2026年度全省容量供需系数为1.04。


这个系数大于1,意味着青海电网存在容量缺口,需要通过容量电价机制激励电源提供支撑能力。


第三步:计算“容量电费”


《通知》明确,2026年青海省统一容量补偿标准为165元/千瓦·年。接上例,若电站按有效容量78,470千瓦申报,则


年容量电费=78,470千瓦×1.04×165元/千瓦≈1346.5万元/年


这笔收益由电网企业按月结算,先计算、后分摊,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公平承担。


能拿多少补偿,看考核结果


但业主并不能就此躺着赚钱,《通知》设置了以高峰支撑能力为核心的严格考核与扣减机制。


1、考核指标:平均上网时长能力


《通知》规定,光热电站按日统计系统净负荷高峰时段内平均上网时长能力,按月度进行考核。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上网时长能力=可靠容量×Min(实际荷电量/铭牌/额定放电时长,1)


仍以100MW/8小时储热的光热电站为例:


该电站可靠容量为78.47 MW;铭牌功率100 MW;额定放电时长为8小时;实际荷电量是当前储热系统储存的热量折算成的电量。


若是满储状态(实际荷电量=800 MWh),那么平均上网时长能力等于:


78.47 MW×Min(800MWh/100MW/8h,1)=78.47 MW×1=78.47MW


若是半储状态(实际荷电量=400 MWh),那么平均上网时长能力等于:


78.47MW×Min(400MWh/100MW/8h,1)=78.47MW×0.5=39.235 MW


2、扣减规则


《通知》规定,月度考核取当月平均上网时长能力的最小值,对不足可靠容量的部分扣减相应容量电费。这意味着,只要每月有一天在高峰时段掉链子,整月的容量电费都会受损。


假设该100MW电站当月平均上网时长能力的最小值为39.235 MW,是可靠容量的一半,那么容量电费需抵扣:


39,235kW×1.04×13.75元/kW≈56.1万元


相当于损失一半月度容量收益。


必须强调的是,考核锚定的是可靠容量而非申报容量!


可靠容量是政府根据电站的物理参数和系统需求核定的、电站应该具备的持续支撑能力,是一个客观技术指标。此举可有效防止业主通过低申报容量规避考核,保障电力系统可靠运行。


3、硬性门槛:荷电状态实时监测


《通知》明确,不具备荷电状态实时监测的不予补偿。


电站必须投资建设符合电网要求的高精度实时监测系统,电站的储热状态、放电能力对调度机构完全透明,数据不可靠或监测不合规,直接失去补偿资格。


光热电站该如何运营?


青海容量电价机制的盈利核心是可靠支撑能力,与多发多收的电量收益逻辑是不同的收益逻辑。


对于业主来说,要足额拿到容量电费,电站运营需优先保障4小时高峰时段可用,必要时主动放弃部分非高峰发电,提前“囤热储电”。


如何在电量收益与容量收益之间找到最优平衡点?提升荷电状态精准监测、储放热精细化调控、高峰时段响应能力,实现电站整体收益最大化,将成为运营团队的核心课题。


一个光热电站每年的容量电费收益,理论上的账很容易算清,但能不能拿到手,最终要看高峰4小时的表现。


另外,从储能时长来看,政策明确系统净负荷高峰为4小时,可靠容量系数按此计算,这意味着储热时长4小时便是及格线,更长的储能在容量系数上不额外加分。


而目前光热电站的储热时长基本都在8-14小时,当然,更长的储热时长意味着更高的运行灵活性,更能保障在每日高峰时段满储满发,获得全额容量收益,同时在现货市场中获取更高的高峰发电收益。


对光热电站投资有何影响?


青海省容量电价政策适配的是青海省无补贴、未纳入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公用光热发电项目。


这类光热发电项目的收益将由三部分组成:电能量市场收益+容量电价收益+辅助服务市场收益。


那么,在当前容量电价的加持下,完全市场化情境下,在青海投资光热发电项目的经济性究竟如何?


以100MW/8小时储能的光热电站为例,年发电量按2亿kWh保守计算,假设拿最高容量补偿1346.5万元/年,折合度电为0.07元/kWh。


由此来看,青海容量电价政策对光热发电项目的加持并不大,仅能降低度电成本约7分钱。


在电量收益和辅助服务市场收益方面,光热电站可通过中长期合约、现货市场顶峰发电、辅助服务等方式获取。


而当前光热发电的度电成本约0.55元/千瓦时,对于投资方来说,在青海投资光热发电项目,要覆盖投资成本并获得6%以上的IRR,仍较为困难。


但更重要的一点是,容量电价收益与电站的顶峰支撑能力直接挂钩。过去,部分投资商为控制投资成本倾向于减配(缩小镜场面积、采用低质低价设备等)而忽视了电站的质量和稳定运行能力。未来,如果想要拿到这份容量电价的保底收益,必须重视电站的建设质量和运维能力,这将有利于优化光热发电的产业链生态,从根源上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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