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4271查看 | 2014-06-25 17:53:00
6月23日,国家能源局在京组织召开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部署动员“十三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主持会议。
吴新雄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能源战略规划。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是能源行业贯彻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廉洁政府的需要,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把握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组织好规划编制工作。
吴新雄要求,科学编制“十三五”能源规划,必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发展方针,落实“节能优先、立足国内、绿色低碳、创新驱动”四大战略,围绕加快建立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的目标任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准确把握“十三五”能源规划的重大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影响我国能源科学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问题。
吴新雄强调,能源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领域广,工作任务重,质量要求高。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围绕提高规划的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高度重视规划研究,坚持“开门做规划、科学编规划”,做好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做到战略与战术相结合、中央与地方相结合、长远与当前相结合、系统性与操作性相结合,力争用两年时间,编制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十三五”能源规划,为推动能源革命,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刘琦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编制能源“十三五”规划是能源发展的一件大事,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制工作任务。二要着力创新规划编制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国家和地方可以互相借鉴研究成果和资源,共同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要加强规划的衔接、协调和沟通。对能源生产和消费总量、能源发展布局、能源重大项目等规划进行统筹平衡,协调推进各类能源规划的衔接工作。
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国家能源局各司、在京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中央能源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