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雄在全国“十三五”能源规划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国家能源局 | 0评论 | 3431查看 | 2014-08-04 18:05:00    
  同志们,”十三五”能源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对科学编制能源战略规划、促进能源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

  6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专门研究我国能源安全战略,强调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抓紧制定203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着力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研究制定“十三五”能源规划。4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明确要求立足当前、深谋远虑、积极有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走出一条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能源发展之路。4月9日,张高丽副总理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和核电、特高压输电建设等重大问题,要求借鉴国际经验,加强顶层设计,超前谋划、科学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推动能源科学发展。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加强能源战略规划,促进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这次会议是部署“十三五”能源规划编制工作的动员会,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改革创新,科学谋划“十三五”能源发展。

  下面,我讲4个问题。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的重大意义

  (一)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能源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能源供应得到较好保障,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十三五”时期,能源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从国内看,未来我国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能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煤炭过度开采资源环境难以承载,油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新能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能源储备应急体系不健全,重要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依赖进口,体制机制约束问题突出。从国际看,围绕能源资源的地缘政治博弈错综复杂,能源国际竞争更趋激烈,利用境外资源不确定性增加,能源通道存在较大隐患,安全保障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国际能源形势,迫切需要超前谋划能源发展,科学编制“十三五”能源规划,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真正把能源发展的主动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是能源行业落实转变职能要求、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廉洁政府的需要。

  规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新一届政府成立后,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强调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国家能源局重组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第一批取消和下放了23项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30.7%;第二批拟进一步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8项,累计占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的54.7%。同时,为确保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放活与监管同步到位,国家能源局初步建立了规划、计划、政策、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机制,力争形成以规划为龙头的闭环管理体系。

  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就是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转变能源管理方式,强化规划引导,弱化项目审批,努力发挥规划在能源管理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审批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党中央、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和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是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当前,我国能源供需总量和结构性矛盾凸显。能源利用方式粗放,2013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8倍,是美国的2.3倍,日本的3.8倍,高于巴西、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在人口和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如果延续目前这种粗放的用能方式,我国的能源供应难以支持。

  同时,我国能源结构中化石能源比重偏高,煤炭消费比重高达66%,比世界平均水平高35.8个百分点;发电量中煤电比例为75%,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约28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仅为9.8%,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这些矛盾,迫切要求我们超前谋划、科学编制“十三五”能源规划,切实推进能源节约,大力优化能源结构,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推动能源消费革命、供给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能源转方式、调结构,实现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是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与各地区经济发展、资源禀赋、产业结构、民生水平等息息相关。我国能源资源大多集中在经济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东、中部地区能源资源相对匮乏。能源局重组以来,出台了服务新疆、山西、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四川、云南等9省(区)能源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初步明确了能源资源大省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重大举措。为保障国家能源供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通过规划引导地方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节能减排,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之路,另一方面加大西部地区资源开发,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规划实施了“西电东送”12条重点输电通道,同时完善输煤、输油、输气等能源大通道,保障东、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要坚持全局谋划,优化全国能源开发布局,统筹区域供需平衡,加强能源与相关领域规划的衔接协调,使能源更好地为全国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厘清思路,进一步明确做好“十三五”能源规划的总体要求

  (一)突出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系统性和操作性“五性统一”。

  一要突出前瞻性。要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需要,深入分析研判国际国内经济和能源发展趋势,对“十三五”能源发展进行系统研究和超前谋划,站位要高,眼光要远,落点要实,切实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增强规划的指导性。

  二要突出战略性。要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和新一届国家能源委员会首次会议精神,围绕我国能源安全战略和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2014~2020年)》,把会议确定的方针和战略,体现到“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各个方面。

  三要突出针对性。要加强对“十三五”期间能源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面临形势、总体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等问题的研究,把研究成果体现到规划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能源发展的突出矛盾,注重预防和化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四要突出系统性。要认真做好能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煤、电、油、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品种间的衔接平衡,既要优化能源系统,又要增强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切实提高能源发展质量。

  五要突出可行性。一方面是目标任务要可行,每项指标都要可量化、可考核。另一方面是目标与任务应高度统一,要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实施,防止规划和执行“两张皮”,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注重战略与战术、中央与地方、长远与当前、系统性与操作性“四个结合”。

  一要注重战略与战术相结合。既强化战略引导,认真研判形势,准确定位“十三五”能源发展的战略方针和目标,又要做好战术策划,加强对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重大举措的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确保方向明、定位准、重点清、措施实。

  二要注重中央与地方相结合。要加强能源规划间的衔接,地方能源规划服从国家能源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要服从能源总体规划,相关规划在发展方针、目标、重大布局、
最新评论
0人参与
马上参与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