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电力报 | 0评论 | 4173查看 | 2016-12-05 12:10:39
近日,《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公布。《规划》对“十二五”电力国际合作拓展工作作出肯定,并对其在“十三五”的发展寄予希望。对此,记者采访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蒋南青博士。
记者:你如何评价时隔15年之后,电力主管部门再次对外公布电力发展五年规划?
蒋南青:过去几年,中国经济一直在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增长也非常快,长期以来的工作重心是如何提供更多电力来满足高速增长的电力需求。但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减慢,未来电力需求不可能持续高速增长,不能再像过去一样不停地扩容。时隔15年,中国《规划》的对外公布反映了当前能源行业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节点上,进入了一个转型发展的瓶颈期。去年联合国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在全球启动,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世界各国达成的社会契约,此外《巴黎协定》在近日也正式生效,整体上来说,清洁能源、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环境框架已经形成。《规划》是中国为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愿景,履行《巴黎协定》承诺所作的重要努力,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展。
未来电力发展将进一步由消费层面转型,应更加强调对需求端和消费端的关注,消费侧的结构性改革可以更好地与供给端对接起来,给可再生能源打开发展的空间。
近年来,中国在提高能效方面起到了引导作用,并且中国把提高能效视为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手段,通过能效变革、运用更多技术,在能源系统中建立多能互补的能源网络,这些都需要基础设施投资,同时也触发新技术的投资,如光热发电技术。《规划》对提高能效的重视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更好地将可再生能源技术放进来。
记者:《规划》指出,要继续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国际电力合作,你认为未来五年国际合作的重点和机遇有哪些?需要着重关注哪些?
蒋南青:未来可能不需要建设很大型的电站,可以在一个小范围区域布局能源,城市作为最大的区域性能源需求体,建筑密集,余热供冷制暖需求较为集中,发展区域能源潜力比较大,同时也需要将能源规划放入城市规划之中。
在过去,城市发展规划与能源规划的关联性并没有十分强烈,但其实,未来发展需要构建一个融合融通的系统。能源与城市的建筑、交通、供暖、制冷都是相互联系的,通过融通的、立体的规划方案,可以实现多重效益的目标。这样一来,不仅能够实现能源发展的目标,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气候环境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也是联合国一直在倡导区域能源、能源互联的概念的原因。一方面可以帮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产生新的就业岗位,如设备租赁等第三方服务公司;另一方面,通过区域能源的清洁化供应,也可以更好地解决城市空气污染的问题,履行国家在气候变化中承担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在执行的时候,当技术、资金、人力都到位的时候,如何让各个部门、各个角色、各个利益相关方形成一个成功的模式,是非常关键的问题。
规划部门要积极了解各方利益诉求,了解各个区域能源、经济形态的特点。国际层面上,我们也在积极收集整理国际上成功的案例,去年联合国环境署出版的《城市区域能源》,就列举了全球40个城市区域能源融资运营的成功案例。
此外,我们强调,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平衡工作,而不是特别去强调某种能源,要让各种能源都有利用可能。我们和中国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合作是顺利的,能够真正从全局上为各个利益主体考虑、规划工作。
要让多种能源协调发展
记者:你认为清洁能源规模化与化石能源清洁化如何做到协调发展?
蒋南青:在中国,以煤炭为能源主导的形势很长一段时间将不会改变。我们要通过能源互联,让多种能源协调发展。要发挥地区的优势能源资源、特点,因地制宜规划能源结构,如西藏具有良好的光照条件和土地资源,可以通过自身优势,利用光热发电技术供电供暖,也有利于保护当地脆弱的生态系统。
此外,在一些偏远地区和单体建筑上,在技术可行下,利用光热、太阳能作为辅助热能,而不是完全替代化石能源。
记者:联合国环境署对我国未来继续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国际电力合作,可以给予的支持有哪些?
蒋南青:我们做的更多事情是对好的理念、概念的倡导工作。无论是国际层面上还是国家层面规划的目标,在具体实施的时候都需要每一个利益方的合作参与,联合国环境署通过宣导、介绍能源发展趋势、当前技术发展情况等工作,明确每个利益方在规划蓝图中扮演的角色。正如《规划》目标已很明确,但还是很宏观。我们可以提供一些国际上成功模式的案例、技术资源整合,为中国实现目标提供思路。
对于国际机构来说,也希望能够在中国有更大的影响力。各个国际机构也会分享各自的信息资源。中国在各个方面的体量非常大,各个国际机构也非常关注中国,不断探索如何与中国形成伙伴关系,可以为中国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提供丰富的理念、技术、资源整合模式的支撑,为双边国家信息对接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