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 0评论 | 4163查看 | 2015-11-30 11:12:00
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持续利用,对于改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减少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新兴的、资金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可再生能源需要在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下才能得以良好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却存在着资金收支缺乏公开性、补贴不到位的问题。若能将与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收支有关的资金确定方式、收支操作流程、管理和监督工作等实现公开化,可再生能源行业将能获得明确的发展规模参考,有关部门的管理权限也将相应得到明确,使得补贴资金得到更高效的利用。
为实现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的公开化,保障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建议:
一、预估年电力需求,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总额。提请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下一年电力需求增长情况,估算补贴资金征收总量;提请财政部据此发布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总额和年度发展计划。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监管。提请国家能源局敦促电网企业严格执行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提请财政部加强对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的监管,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补助资金“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的规定,确保补助资金能够按时足额到位。
三、定期公开可再生能源补贴收支情况。提请财政部通过政府公报、网站、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对与可再生能源补贴有关的征收金额、发放计划等情况进行公开。
四、及时合理回复对可再生能源补贴信息公开的申请。提请财政部对于向其申请有关可再生能源补贴征收金额、发放计划、流程安排等事项的申请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合理回复。
注: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