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公布十项改革试点 电力领域将开展混改试点示范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 0评论 | 4259查看 | 2016-02-26 09:45:00    
  国资委新闻中心官方微博25日发布消息,详细解析国务院国资委在媒体通气会上提出的“十项改革试点”。

  第一,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董事会建设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2014年开始,国资委在中国节能、中国建材、国药集团、新兴际华4户企业启动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今年将进一步完善原有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3—5户企业进行试点,同时指导推动各地开展这项试点。

  第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市场化选聘国企经营管理者,是国企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机制的重大转变。今年,这项试点将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控股的一级企业进行,国资委和各省市将分别选择3-5户企业进行试点。包括四方面工作:

  (1)依法落实董事会在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职权;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

  (3)主要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市场化方式;

  (4)规范实行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严格聘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实行市场化退出。

  第三,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本次试点,将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优先选择2-3户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以及经营困难、重组改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企业。同时鼓励中央企业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三级公司开展试点,支持各地开展这项试点工作。

  第四,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计划选择处于竞争性行业或领域、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董事会建设和运作比较规范、已实行或正在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试点人员范围为,试点企业中市场化选聘和管理的职业经理人。

  第五,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继2014年相关试点工作之后,今年,国资委将选择3-5户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推进诚通集团、国新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工作。

  第六,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2015年,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完成6对12户央企重组、铁塔公司组建;初步探索了以铁塔公司为代表的共享竞合模式、以国家电投为代表的产业链纵向联合模式、以中国中车为代表的产业链横向联合模式。下一步将探索更多更有效的途径方式,积极稳妥做好央企兼并重组。

  第七,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是国有资本相对集中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上半年,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并着手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稳妥有序推进相关改革工作。

  第八,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试点主要是探索在什么样的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以什么样的方式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怎样转股退股等,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层面选择10户子企业,指导各省市分别选择10户企业开展试点。

  第九,是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今年计划在中央企业围绕董事会信息披露、财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试点,指导地方国资委选择若干重点企业试点。国资委将积极建设统一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为中央企业信息公开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服务。

  第十,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近年来,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国企分离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在多省市有序推进。下一步,计划选择2-3户央企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3个城市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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