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跃春: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累计或达2000多亿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3764查看 | 2016-12-12 09:48:10    
      近日,就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中可再生能源发展等相关内容,记者采访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

  记者:《规划》提出了“十三五”风电发展的总量目标,到2020年,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达到4200亿千瓦时以上,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这个数据与风电行业的预期是否一致?

  易跃春:“十三五”总量目标的提出,是在“十二五”风电高速发展背景下,考虑到既有的弃风限电情况,“十三五”期间在发展速度上稍有缓解。同时还要满足我国提出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要求。因此,2020年风电装机2.1亿千瓦的总量目标并不高,只是我国“十三五”风电发展的一个保障性最低目标。而且,《规划》中明确提法是2.1亿千瓦以上,基本符合行业预期。

  根据总量目标,2016-2020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8100万千瓦以上,年均新增约1600万千瓦,“十三五”年均增长率7.4%,相比“十二五”的实际年均增长率23.4%有较大降低,也可以看出,《规划》对“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方式不再以增速为主,而是在保持适当规模基础上,更注重品质的提升,总量目标稳中有升。

  同时,在不考虑火电灵活性改造、用户侧需求响应、削峰填谷等更有力措施的情况下,2020年可以在一定合理弃风空间内实现2.1亿千瓦风电的消纳,但前提是建设布局要优化。在布局思路上,与“十二五”时期的以资源为导向大基地建设的发展模式相比较,“十三五”规划对风电建设布局有较大调整,以促进风电就地消纳为导向,将风电开发主战场从“三北”地区适当调整到消纳能力较好的中东部和南方地区。

  消纳是重中之重

  记者:“十三五”规划的核心任务是要解决风电消纳问题,您觉得为什么把消纳问题提到到核心位置?

  易跃春:《规划》的发展目标中,除了总量目标,还首次明确了消纳利用目标,并将“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作为规划的第一大重点任务。这是因为我国弃风限电情况严重,2015年全年弃风电量339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达到15%。

  “十三五”期间如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整个风电行业的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装机量增加,发电量不能对应增长,将造成巨大投资浪费,可以说,风电消纳问题的解决是决定我国风电实现平价上网的关键。

  记者:解决风电消纳问题,有哪些措施?

  易跃春:重点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

  推进现有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是快速提高现有系统调峰能力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对应《规划》提出的“十三五”期间通过对火电机组的灵活性改造在“三北”地区增加4500万千瓦的调峰能力,这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些地区弃风限电问题。

  二是多途径提升风电消纳。

  出现弃风现象跟我国整体的能源需求放缓、装机相对过剩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风电、火电、水电都要抢占发电空间,竞争十分激烈。因此,拓展风电消纳新领域,提高风电就地利用能力,是提高风电消纳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例如推广风电清洁供暖、风电与地热及低温热源结合的绿色综合供暖系统,开展风电制氢、风电淡化海水等新型就地消纳示范,探索风光储互补的微电网形式利用风电资源。

  三是利用特高压输电通道实现“三北”地区风电的大规模跨区外送消纳。

  “十二五”期间我国在“三北”风电基地部署了7900万千瓦风电装机,考虑以本地消纳为主,未对其外送通道进行具体规划,目前“三北”地区风电送出消纳受阻,2015年弃风率达到19%。为解决风电送出问题,“十三五”规划重点研究了“三北”地区风电的跨区送出消纳途径,结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通道建设,计划通过锡盟-山东、蒙西-天津南两条特高压交流通道,锡盟-泰州、上海庙-山东、扎鲁特-山东、晋北-江苏、酒泉-湖南、宁东-浙江、准东-皖南等特高压直流通道,解决“三北”地区4000万千瓦风电的外送消纳问题。

  创新价格补偿机制势在必行

  记者:当前,风电补贴的缺口日益扩大,未来风电补贴下降和取消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表?您对此的观点是什么?

  易跃春:风电产业的发展对财政补贴依赖程度较高。随着每年新增风电装机的增加,资金缺口将进一步放大。如按照现有政策和补贴方式,到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累计补贴缺口将高达2000多亿元,现有的价格补偿机制将无法满足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需求。庞大的资金缺口已成为阻碍风电产业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和大不确定因素,因此,创新价格补偿机制势在必行,未来补贴资金的缺口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政府直接补贴的逐步退出将是大势所趋。

  在保障措施上,为保障政府补贴退出后风电产业仍然能够维持健康稳定发展,这就需要研究建立一种长效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来满足风电发展的补贴资金需求,这也是本次《规划》在政策保障机制中的一项重大举措。

  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证书已成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一种通用配套政策,既是支撑责任主体实现配额义务的手段,也是一种重要的利益协调和义务指标平衡机制。通过绿色证书交易,风电企业可以获取支撑其发展的补贴资金,有利于逐步降低政府补贴强度,同时能够平衡不同地区配额指标差异,保障非化石能源消费目标和《规划》发展目标实现。“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采取市场化手段来满足风电发展的补贴资金,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和绿色证书交易制度的实施,逐步减少对财政直接补贴资金的需求,建立价格补偿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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