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采暖补贴力度悬殊 风电供暖违背消纳初衷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 0评论 | 3584查看 | 2017-03-06 19:14:06    
       清洁取暖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了。在2016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中,最高领导人也曾强调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报告中指出,要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实施散煤综合治理,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00万户以上,全部淘汰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

  就在不久前,环保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的一项重点治霾举措,就是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治理燃烧散煤。

  同时,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九次会议上,国家能源局表示,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共28个城市为重点,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气源保障重点项目,目前已完成专项调研。国家能源局将督促三大油气企业加大采暖季上游供气力度,保障气源,并以河北省为重点,推动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重点地区“煤改气”融资和优惠信贷支持。

  上述环保部执行意见稿和能源局“煤改气”重点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山西等省市的28个城市,散煤治理的重点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

  在“清洁取暖”成为关键词之前,推进“禁煤区”的工作已经于2016年6月开展。环保部在《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中,将京昆高速以东,荣乌高速以北,天津、保定、廊坊市与北京接壤的区县之间区域划定为禁煤区。在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包括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用煤外,2017年10月底前须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

  此次意见稿又再次规定北京、天津、保定、廊坊市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并提出传输通道其他城市于10月底前,每个城市完成10万户以上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工程。

  清洁供暖常见的形式包括燃气供暖、电供暖、生物质能供暖以及地热供暖。目前,北京市居民供热使用清洁能源的比重已达到88%,近9成供热能源为天然气。天津市2016年燃气供热比重38%,热电、燃气等清洁能源供热比重为78.7%。其余26个城市供热使用的清洁能源比重尚无公开信息。

  北京补贴力度最大,各省、市补贴能力悬殊

  意见稿中指出,居民“煤改气”气价遵照居民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煤改电”、“煤改气”不执行阶梯电价、气价。除了此项价格优惠外,居民和农户采用清洁采暖还有额外补贴,但各省补贴力度迥异。

  北京市对于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依据住房面积,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放补贴,比如60平米住宅的补贴额度为900元,120平米的住宅补贴额度为1800元。此外还有天然气采暖的气价补贴,按户采暖季用气量820立方米上限计算,每立方米补贴0.38元,户均补贴天然气等值量上限为137立方米。

  同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不同职级职工也有相应采暖补贴。正、副科级补贴标准是2100元/采暖季,副处级2350元/采暖季,正处级2750元/采暖季,副局级3150元/采暖季,正局级3700元/采暖季。

  针对安装电采暖的农户,北京按照市财政1.2万元/每户,区财政0.6万元到1.2万元/每户进行补贴,同时补贴每个采暖季夜间10000度电每度0.1元的运行费用。大体市政府和区政府补贴占80%,农户出20%。北京郊区有110万户农村家庭,据统计,2016年北京在农村地区“煤改电”累计完成18.9万户。对煤改气农户,住户取暖用终端设备市财政补贴1/3,金额最高可达2200,区财政补贴力度更大。

  河北省也于2016年9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电代煤”、“气代煤”设备购置分别补贴85%、70%,每户最高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7400元、2700元;采暖期居民用电补贴0.2元每千瓦时,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用气补贴1元/每立方米,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

  补贴力度之所以不低,主要是为了避免供热企业将“煤改气”增加的燃料成本转嫁到取暖用户头上,致使用户支出大增。以天津为例,2016年冬天津市财政已预拨补贴资金3.2亿元,专项用于燃气锅炉供热补贴。石家庄市其财政从2012年以来每年对燃气供暖补贴约5亿元。在山西太原等地,由于财政负担过重,太原市已将燃气等清洁能源供热定位为全市供热的补充方式。

  同时,对其他方式难以替代的散煤,河北实施洁净型煤替代,但由于洁净型煤价格高,目前推广主要依赖财政补贴,一些重点城市2016年补贴也达到2亿多元。

  以上针对清洁供暖的补贴,北京供暖补贴力度最大,据悉有上百亿元热力补贴支出,其他城市则难以达到这个水平。

  风电供暖违背消纳初衷,成部分风电项目核准手段

  清洁供暖的多种方式中,风电供暖作为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自2011年就从示范项目逐渐规模展开。国家能源局多次发文支持风电供暖,并将其视为改善环境、消纳弃风的重要手段。目前已投运的风电供暖项目集中在东北、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北京韩村河和石景山也有相应试点

  但是风电供暖同样面临成本高的问题。在后期收益难抵前期投资的情况下,企业投资建设风电供暖项目的动力不足。

  位于河北的一家风电企业总经理表示,参与风电供暖项目的企业需要自己出资兴建热力站,购买电蓄热锅炉,项目落定之后再通过电量补偿的方式弥补项目单位的亏损,没有额外补贴。然而其中的电量收益很难确认,多发的这部分是否用于供暖也难以界定。目前该类风电企业面临投资管控,风电供暖项目的收益论证并不能支撑企业投资此类项目。

  风电供暖消纳弃风的初衷在实践中也面临三大瓶颈。有电网企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部分供暖用电并非不属于弃风电量。由于风电场弃风时段存在波动性、随机性,供暖电锅炉又需要持续用电蓄热;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难以令弃风恰好满足供热期的热力需求。但是由于投资方风电场绑定,其他风电场弃风电量亦无法参与供暖项目运营,因此风电供暖有相当一部分电力来自火电机组,违背了项目最大限度消纳风电的初衷。

  同时,绑定机制也不利于促进风电整体消纳。风电供暖项目由于前期投资大,全年弃风补偿指标往往超出项目本身的供暖量,在整体消纳趋紧的情况下,投资方风电场以小份额“风火混杂”供暖电量换取了大份额弃风补偿电量,实际挤占了其他风电场的上网小时数。

  除此之外,还出现了部分发电企业钻空子变相上马新项目的情况。一些新建风电项目本来难以纳入核准计划,部分企业通过投资风电供暖项目令新建项目上马,以此换取发电场收益少受损失,但这反而不利于弃风消纳。

  上述风电企业总经理表示风电、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对于巨大的供暖需求,只占一小部分,更多清洁取暖方式还将依靠“煤改电”、“煤改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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