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避免碳交易系统运行中出现过多投机金融产品
来源:澎湃新闻 | 0评论 | 3050查看 | 2017-10-31 15:35:00    
       10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李高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7年度报告》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2011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在北京等七个省市组织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得到了众多关注。

  在就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的工作进展,李高透露目前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省市纳入交易的有多个行业,有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2017年9月累计配额成交量达到1.9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45亿元人民币。

  此外,李高还强调,我们坚持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在碳交易系统运行过程中避免过多投机、避免出现过多的金融衍生产品。

  李高称,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要出台完善的规章制度,要建设可靠的交易系统,还要开展扎实的能力建设等。而且,相关制度政策还需要经过实践检验。碳市场建设需要较长时期的不断完善。

  以下为李高回答记者提问回答节选:

  近年来,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有关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省市纳入交易的有多个行业,有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截至2017年9月累计配额成交量达到1.9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45亿元人民币。试点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呈现了双降趋势,在推动参与企业和试点地区的低碳发展、有效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方面,试点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培养了一批队伍,提升了相关的能力。同时,我们在试点的过程中取得的良好经验,发现的一些问题,对我们做好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都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是积极研究国外碳市场的经验,也吸取它的教训。近几年来,我们与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包括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合作,我们也在跟踪学习欧盟的国外碳市场的实践,还有它的制度建设的经验,同时对出现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也进行了深入研究,这些都作为研究的成果体现到立足国情、建立全国碳市场相关的政策设计当中。

  三是持续推动、完善全国碳市场的相关制度设计。比如组织起草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企业碳排放报告管理办法,包括《碳排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等相关的配套措施、配套制度。目前,也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的审查工作,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另外在实践中,根据各地方上报的企业历史碳排放数据,研究部分行业的配额分配指南,到地方开展试算等工作,这都为我们完善制度、推进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四是开展碳市场相关的支撑系统建设。我们组织建设碳排放数据报告系统,目前还在推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几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历史数据核查,开展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了对7000多家重点排放企业的历史数据核查,累计开展了四万余人次的碳交易的相关培训。这些工作对碳市场的建设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们坚持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在碳交易系统运行过程中避免过多投机、避免出现过多的金融衍生产品。在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中坚持稳中求进的基本要求,按照市场导向、政府服务、协同推进、广泛参与、统一标准、公平公开的原则,分阶段稳步推进。我们将在实践当中不断地总结碳市场建设的运行经验,不断地发展完善碳交易系统。

  经过前一段时间的努力,应该说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工作取得积极成果,目前总体的进展情况良好。我们也有信心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完成好碳市场建设的相关工作,切实发挥碳市场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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