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光热示范项目将不能按期投运 延期电价政策亟待明确
发布者:CSPPLAZA |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1评论 | 5377查看 | 2017-11-22 18:15: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报道:时间已近2017年底,距国家首批光热示范项目落地已近14个月,距2018年12月31日的投运时间节点仅剩13个月,但现实情况是,示范项目的整体进展不及预期,能够在明年年底前并网投运的项目屈指可数。对大多数项目方而言,当下亟待明确的是,如果不能按时投运,项目延期建成,将会享受什么样的电价政策?

  又回到了电价不明的那个时期?

  1.15元电价被限制于2018年12月31日这一日期之下,已然成为现阶段多个项目迟滞不前的最大宏观障碍。

  某国企为投资主体的项目业主代表对此坦诚表示,在8月份之前,应该来说我们都在全力推动项目的各项进度,特别是在集团报批这个层面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近几个月来,这些工作又迫不得已地慢了下来,为什么?时间越短,我们就越清楚,在明年年底前建成项目是没有可能的,如果延期建成,我们能享受的电价却是个未知数,这个时候我们就没有了做项目投资收益率核算的基础支撑数据,从集团审批层面来讲,其风险是不可控的,过会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对于目前都尚未开建的项目,与1.15元的既定电价政策实际上已无太大关系,事实上等于又回到了电价尚未出台的那个时期。

  国企为投资主体的项目如此,民企亦然。当下,以民企为投资主体的项目方在寻求项目融资的过程中,资方对项目的关注重点开始转移到“项目建成之后到底能享受什么样的电价”这个层面上来,如果不能明确这一点,资方的投资风险必然不可预控,其也必然因此徘徊于“投”与“不投”之间难以决断。

  在既有的1.15元电价政策支持体系下讨论未来电价的不确定性,已经成为当前光热行业的热点话题。无论是国企、民企,随着时间的推移,拿到手上的示范项目经历了确定电价和不确定电价的转变,项目的审批和融资难度在近几个月却有增无减。

  明确延期项目的电价政策迫在眉睫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首批示范项目建设的目标早在2015年即明确,一是扩大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规模,形成国内光热设备制造产业链。二是培育若干具备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以适应后续太阳能热发电发展的需要。现在来看,首批光热示范项目绝大多数将延期投运已成既定事实,在此现实情况下,为确保完成首批示范项目的示范目标,尽快出台延期后的电价支持政策实属迫在眉睫。

  对绝大多数项目方而言,均有推动项目成功建设的内在动力,国企希望籍此项目在新兴的光热发电项目开发上占据先机,民企则希望借示范项目之机全面掌握商业化光热电站的系统集成能力。而多个数量的项目启动建设才能够拉动光热装备制造产业链的完善与成熟,本质上,行业层面与国家层面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

  政府、项目方、光热行业有着同一个既定目标,但在实际执行层面,项目的实施跟不上政府的预期,政策的出台未能快速契合行业发展的实际诉求。这导致了政策与执行层面的不对称,必然迟滞各方共同目标的达成。

  “当前的1.15元电价政策对尚未开建的项目而言已属一纸空文。“某国企项目业主代表说道,不少业主方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就向一些领导表达了希望在10月份出台关于项目延期的具体政策的诉求,但眼下已经入冬,政策并未出台,对大多数项目而言,冬季将进入一定程度的停工期,这一年基本是没时间了。现在,我们希望至少在今年年底前把这个延期的具体政策出台了,我们可以抓紧这段时间做前期开工准备,到明年春季回暖时动工建设。如果再晚的话,明年春季的时间可能都要浪费掉,项目的投运日期必然一延再延。“

  由此可见,为实现首批示范项目建设的大目标,尽快明确大部分将延期建成项目的具体电价政策,是从顶层设计上加快首批示范项目建设进度的关键。

  给予一定延期具有一定现实依据

  今年2月和8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对首批示范项目的建设进度进行了两轮摸查,并对多个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切实掌握了示范项目建设的真实进展情况。在此期间,多个示范项目业主单位反馈希望能够给予项目一定延期。

  从实际执行层面考虑,要求给予一定的延期具有一定的现实依据。光热发电项目开发流程复杂,技术难度大,投资风险高,国内电站开发的自然环境恶劣,首次商业化电站开发的实际经验欠缺,这决定了对大多数项目而言,首次开发示范电站实属“摸着石头过河“。

  而从国际上来看,一个大规模商业化电站从正式开工建设到并网投运,一般至少也需要两年周期,如南非装机50MW的Bokpoort槽式电站2013年9月开建,2015年12月正式投运;美国装机280MW的Solana电站于2010年底开建,2013年10月并网;南非装机100MW的Kaxu Solar One槽式电站于2012年11月份动工建设,2015年3月2日并网投运;摩洛哥装机160MW的Noor1槽式电站于2013年5月10日开建,2016年2月4日方正式投运;美国装机110MW的熔盐塔式电站新月沙丘项目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2月完成建设并进入调试阶段,直到2016年2月方宣布正式并网投运。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周期并未计算项目前期开发所耗时长,而我国首批示范项目中的大多数项目在名单落地之时,前期工作并未完成,在落地之后仍需耗费大量时间做各项前期工作,且我国电站开发的自然环境要劣于国际其它市场,冬季普遍面临至少三个月以上的停工期。即便让一个国际成熟的开发团队来建,整体建设周期也相对需要更多时间。从2016年9月14日示范项目落地到2018年12月31日,两年零三个月的建设周期对大多数项目而言过于紧张,不具有现实可行性。如果强制要求必须在明年底前投运,恐将造成部分已开工项目抢工期而忽视工程质量、部分项目方放弃项目开发等不良后果,难以完成首批示范项目的示范目标。

  对延期投运示范项目应如何处理?

  CSPPLAZA日前组织进行了一次关于示范项目是否应该延期、以及延期时长和电价联动方案的投票,至发稿时,共计147人参与投票,其中121人认为应该延期并维持电价不变,占比高达76%,这其中有64人建议延期一年至2019年底,37人建议延期至2019年6月底。35人认为不应延期,延期则电价应给予下调。

  从当前项目的实际进度来看,即便延期,2019年6月底这一时间点对60%以上的示范项目仍具有极大挑战,对目前已实际开工建设的约8个项目而言具有较大的完成可能性。现实摆在眼前,政府出台什么样的政策能够有效地达成首批示范项目的示范目标,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从政府层面来看,这并不是国家能源局单方面可以定的,涉及电价则必须与发改委价格司就此达成一致,这也极可能是项目延期的电价支持政策难以快速落地的主要原因。从风电、光伏的电价定价情况来看,到期未投运则不能享受对应电价,历史上未曾有过延期并维持电价不变的先例,轰轰烈烈的光伏“630“抢装潮曾几度上演,便是其最强注脚。虽然从实际上来看,光热电站的开发比光伏项目的复杂度、不确定性要大很多倍,且光热项目从总量和预估可以按时建成的比例上来看,均远小于光伏项目。

  但从政策的严肃性角度考虑,如果政府层面坚持明年底前并网方可享受电价,也是可以理解的,虽然这并不契合光热行业商业化发展初期的实际诉求。而如果政府能够更多地站在行业发展的现实角度,给予一定的电价宽限期,则是对光热发电这一新兴技术在发展初期的莫大支持。

  总的来看,对于项目方来说,其眼下亟需一个明确的电价来核算经济性,吸纳融资,报审过会。现阶段,项目方最大的纠结之处在于延期投运的不确定电价与项目投资收益率的不确定性。要化解这一矛盾,无论采取何种方案,都必须明确不同投运时间段所应享受的电价政策。

  但对于电价这一影响面广而深的政策制定而言,政府各方特别是价格司层面必然非常审慎,业界需要给予政府一定的时间,并积极向政府阐述行业的真实诉求。有业内人士对此建议,可以考虑为不同的投运时间节点划定不同的电价支持额度,比如限定首批示范项目必须于2019年底前完工,无法完工的则全部纳入第二批示范项目体系,对首批示范项目2018年6月底前投运的考虑给予1.15元的电价支持,2018年12月底前投运项目的电价给予确定的一定额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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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chuaran
我看这不是好主意,在风电光伏投资成本和电价急剧下降的情况下,一味要求国家实行高补贴,而且去推进一个并非不可替代的产业,显然不是明智之举。一句话,要想生存,全靠自己的努力,适者生存的道理大家都清楚,一项未经改进的技术生搬硬套到中国,还要求国家用高代价去扶持,合理吗?说到底,创新技术才是关键,如果不在创新上下功夫,不去选择适应我国国情的系统运行模式,不在降低初始投资上做出努力,恐怕再支持也是扶不起来的天子。因此新的电价政策应如同电动汽车一样,采用阶梯或退坡机制和模式,无法适应的、不具有创新能力和对该技术尚未深
2017-11-23 11: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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