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家电力交易中心有9家已完成混改 民企未能从中拿到股份
发布者:lzx | 来源:能见Eknower | 0评论 | 3703查看 | 2019-06-17 09:21:36    

今年,我国新一轮电力改革进入第5个年头。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全国所有电力交易中心都要完成股份制改革。


截至目前,广州、山西、湖北、重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等9家电力交易中心,已按照2015年下发的电改“中发9号文”要求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做到了“相对独立”,其中3家属于国网范围内(山西、湖北、重庆),其余6家全部属南网范围。至此,我国34个电力交易中心中,由电网企业独资的占25个,采用股份制的为上述9个。


在这已经完成的9家混改的交易中心中,除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外,华能集团和华润集团各自拿到了5家交易中心股份,份额最大。


遗憾的是,民营企业却没有拿到任何一家交易中心的股份。


9家完成股改电力交易中心股权大盘点


从这9家首批完成股改的电力交易中心股权架构上可知,国网或南网均作为股权可控方占有完成股改的电力交易中心至少50%的股份,国网范围内的3家电力交易中心中国网股份占比均高达70%,其余企业股份占比大部分为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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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五大发电集团中(华能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大唐集团),华能集团目前占有最多的市场份额,参股其中5家电力交易中心,其次为国家能源集团,参股其中4家,而大唐集团在此领域只参股一家(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市场份额最少。另外,华润集团也拿下其中5家电力交易中心,与华能集团并列成为除两网外占有市场份额最多的企业。


电力交易中心股改的决策使得市场各个主体都想分一杯羹,目前股改股东来自电力市场各类交易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网公司(含增量配电网企业)、电力用户、交易机构。


但遗憾的是,民营资本在这9家完成股改的电力交易中心中,未能拿到一家。


其他电力交易中心股改完成进度


“中发9号文”打破了电力交易中心作为电网企业的一个部门,隶属于电网公司组织结构的状况,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于2018年8月联合出台《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1246号。


通知要求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更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进行股改,各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但截至目前,除了上述9家外,其余25家电力交易中只有2家发布了改造方案,其中,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股权构成中建议国网浙江电力持股比例为70%,其余30%股份由7家公司出资(其中浙能集团10%),国电浙江电力5%,华能浙江电力、大唐浙江电力和华电浙江电力各占3%、巨化集团作为用户代表占投4%,中核浙江电能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售电公司代表占股2%),中核浙江电能作为售电公司代表占股2%,但是尚未完成股改。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布的改造方案中显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持股78%;兵团(由兵团确定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各1家)16%;发电企业3家持股3%(其中,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1%、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1%、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电力用户2家持股2%(其中,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众和股份公司1%);售电公司1家持股1%(新疆中油电能售电有限公司1%)。


此外,四川、宁夏等省份虽然也出台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但关于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股权架构还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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