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陷于新能源限电“紧箍咒”的新疆,有望在今年摆脱新能源监测红色预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曦峰在近日举行的自治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区弃风、弃光电量分别为64.7亿千瓦时、10.1亿千瓦时,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54.3%、减少93.4%。弃风率、弃光率分别为14.4%、7.7%,同比下降8.6个百分点、7.5个百分点,较“十三五”初,分别下降24个百分点、23个百分点,全区弃风弃光率逐年下降,全区新能源消纳利用率大幅提升。“预计2020年我区新能源监测预警实现由红转橙。”
新疆是国内重要的能源供应和储备基地,风能、太阳能储量丰富。但由于新能源装机连续数年出现“井喷式”增长,本地电力消纳市场有限,新疆成为弃风弃光重灾区,光伏、风电电站在被限电的夹缝中生存。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8年风电并网运行情况》,弃风率超过8%的地区是新疆(弃风率23%、弃风电量107亿千瓦时),甘肃(弃风率19%、弃风电量54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率10%、弃风电量72亿千瓦时)。三省(区)弃风电量合计233亿千瓦时,占全国弃风电量的84%。《2019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中,新疆(含兵团)、甘肃继续亮起红色预警,要求暂停风电开发建设。
国家能源局在2019年2月发布的《2018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中,新疆的评价结果同样为红色——对于这类地区,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监测评价结果的当年暂不下达其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国家已明确的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建设的新能源基地除外);除已纳入以往年度建设规模且已开工建设的续建光伏项目外,建议电网企业暂缓受理项目并网申请,企业谨慎投资。
赵曦峰称,新疆严格按照国家新能源红色预警政策要求,除准东配套外送77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和脱贫攻坚的15万千瓦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外,其他新能源项目要求一律暂停。为了确保新能源消纳的长效保障机制,新疆正研究制定《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将新能源消纳责任明确各电力市场主体,计划今年初印发实施。
新疆用以化解弃风弃光的途径还包括让自备电厂给新能源上网“让路”,即新能源电厂通过补偿自备电厂来获得发电权。通过启动公用火电厂深度调峰、企业自备电厂新能源替代交易等措施,为新能源消纳腾出空间。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评估分析结果称,截至去年三季度,新疆弃风主要集中在北部的阿勒泰、昌吉等地区,弃光主要发生在南部的喀什、克州、阿克苏等地区。准皖直流输电工程投运、疆内电网补强工程投产将有利于促进上述地区新能源消纳。同时,新疆正在开展的阿勒泰地区多能互补联合调度增加可再生能源消纳交易机制、发电侧储能电站建设试点等工作也将为增加就地消纳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