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和《南方能源观察》杂志社共同主办的“民间版‘十四五’能源规划研究报告发布会暨圆桌论坛”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能源经济系主任宋枫副教授代表课题组进行了主题为“发展中、开放大国与多目标下的‘十四五’能源规划”的报告,多名行业和学界的专家学者与会讨论,为我国能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言献策。
报告指出,“十四五”期间是我国两个“一百年”的关键时期,能源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习近平同志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的论述。能源高质量发展要结合“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从总量、结构、公平、污染治理与减排以及开放等五个方面进行多目标优化。
解决我国“十四五”规划期间各大目标的冲突和权衡取舍的核心,在于通过改革尽可能地提升能源系统和行业的效率,核心工具有四点,一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市场发挥作用是最好的规划;二是让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政府要转型成为市场力的监管者和公共品的提供者,尤其要关注监管能力的建设,对竞争性市场的市场力识别与防范,对自然垄断环节的成本监管的科学性建设;三是加强政府部门、政策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四是推进高水平开放,加强和“用能国(IEA)之间的合作”,和“产能国(OPEC)”的对话,从而达到协调政策,促进产出,稳定价格。
此外,宋枫还强调,继续发挥中国特色能源经济制度优势是“十四五”规划的制度保障,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国有企业是落实“十四五”规划的战略工具,推动“十四五”规划顺利落实。
国家电网财务部价格处处长吕栋指出“十四五”规划是一个转折点,标志在于由计划转变为市场,规划将不再是变相的计划,更多的是总量性、概况性的指标,政府发挥作用的手段也发生了变化,规划的内容进行了拓展,我国的能源市场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
同时,吕栋指出,“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将十分具有挑战性。多目标统筹优化中对于度的衡量面临很大问题,需要确定一个权重,与国家战略进行耦合,未来发展要关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和维持传统制造业的生产空间,在这样的目标下,维持能源价格的低水平显得更加重要,需要我们在其他方面有所淡化。能源市场中的市场失灵和结构性问题较多,政府不仅不能退出,还要充分承担起托底的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震指出,不同于计划主导、供应导向的以往历次能源规划,此次人大版的最大亮点是市场主导、需求导向。他指出,“十四五”是我国两个百年目标的承接期,也是能源消费增量的结构转换期,这一时期对中国和全球的发展都有很大影响,在这一大转型时期,规划要充分考虑总量和结构性的问题,同时也要注重提升治理能力,加强国际合作,形成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观,资源禀赋决定了我们的能源结构,没有煤炭的支撑不能取得如今的成就。
未来,生态是发展的硬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实现能源发展要充分发挥开放的作用,要依靠开放发挥我们的体制机制优势,更好地参与到全球能源产业链中。
南方电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肖谦指出,报告很好地阐释了能源安全新战略的内容,提供了能源规划的另一种视角,特别是对未来能源发展方向、消费趋势和各个主体的作用的分析具有很好的创见性。传统电力的规划主要关注尖峰负荷和电量平衡,空间上的区域平衡和全球统筹问题,对市场的考量较少,本报告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肖谦也对全国电力市场建设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指出区域加全国的电力市场更符合电力这一特殊商品的属性。
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马莉指出,“十四五”时期是一个转折点,是我国打好基础,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体系的重要阶段,要不断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同时协调好中国特色的能源经济制度、产业政策和市场机制等多个方面。
能源发展确实是多目标的,未来要实现新能源翻番,从技术,机制和经济可承受等方面都提出了挑战。现代能源技术发展迅速,“十四五”期间技术的突破对能源行业十分重要,未来能源规划要重点关注绿色、高效、智慧三个方面。同时,受当下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治理格局发生变化,不确定进一步增加,需要能源行业主体做出更加充分的应对。
知能汇融咨询有限公司CEO蒋志高提出,过去的规划更多的是物理上、工程上的规划,人大的报告给出了一个非常不同的视角,从经济学角度看能源规划。“十四五”能源规划最大的不同是推动能源市场化,蒋志高从监管和评估两方面提出了对能源市场化的看法,首先和计划时代相比,能源市场化更需要强有力的监管,从以往对电力市场的监测分析来看,市场力、不同集团采取一致行动等现象比较明显,因此在能源市场竞争中要充分发挥监管机构和反垄断法等的作用。广东的市场化建设情况反映了一些深层次问题,能源市场化过程中需要进行十分细致的评估。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陈占明老师对规划的整体思想做了补充,他指出,规划是明确了约束条件下对于现实世界的引导,约束条件是时刻变化的,例如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和国际能源市场的波动等,规划要能够承受约束条件的变化进而实现新的引导。
“十四五”能源规划应该是与时俱进的,要明确规划的核心是梳理能源产业和能源经济发展的逻辑关系和约束关系,对已经确定的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推广和引导,也要对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但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做出预案。
规划应该是目标导向而不是指标导向,要通过规划达到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实现能源安全等目标。规划评估不应该只是对实施情况的评估,也要包括对规划自身的评估,最重要的是规划自身的逻辑性,规划好坏的标准应该是逻辑是否合理,而不是指标是否准确。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助理教授郑㼆老师就新能源消纳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规划是一个动态和全局的过程,从经济性角度来看,最优的规划应该考虑系统的动态调整以及各组成部分对全系统的影响。在市场环境下,价格和电源结构都是内生动态决定的。
新能源由于本身的随机性和间歇性,为了保证电力系统的可靠性,需要配套灵活的电源和容量。但另一方面,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会产生一个内生的矛盾,随着消纳比例的提高会降低传统能源的利用小时数,一部分传统能源会退出市场,进一步减少了可以灵活性调整的电源,增加了新能源消纳的系统性成本,甚至超过其在环境等方面带来的社会收益。因此,在新能源规划中,对新能源消纳的系统性成本进行科学的论证和估算尤其重要。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郑新业教授对报告做了总结性发言。他指出,报告是独立完成,立足于经济学的逻辑和对五年以来能源体制改革所取得成效的观察与分析,定位于对现有相关讨论的补充,是对居民、企业、政策制定者对问题思考框架的补充。中发9号文中“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改革在过去的五年中取得了较大进展,9号文以及后续的一系列决策反映了中央关于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政策意图。
报告指出,总量上看,“十四五”期间能源的供给能力问题更大程度上将是市场开放问题,价格结构问题实际上是支付意愿的问题。中国特色能源经济体制中,计划问题依然存在,但这同时也是我们改革的基础所在,当下的电力改革降成本也确实取得了一定成效。
能源体制改革过程中,在竞争性的部分,报告强调了国有企业作为大国工具的重要性,国有企业是竞争的,说明我国市场体制机制是可以依赖的,在自然垄断部分,政府监管机构和被监管企业之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产能国用能国角度讲,产量稳定、价格稳定、投资稳定更加符合我国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