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将把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纳入地方考核体系
发布者:admin | 来源:国新办 | 0评论 | 2898查看 | 2020-12-23 08:43:56    

12月21日,国新办举行《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朱明在发布会上表示,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评价考核,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朱明指出,“十三五”新能源发展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消纳的问题,“十四五”面临消纳和接入两个问题并存,要解决消纳问题,首先要加快构建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也就是新一代电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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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司长朱明(图片来源:国新办网站)


一是要加快构建智能化的电力调度交易和运行的机制,推动柔性直流输电,局域智能电网和微电网等技术的应用,加快跨省、跨区的电力通道的建设,发挥大电网综合平衡的能力。


二是大力推动传统的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还要加快抽水蓄能、调风气电等灵活的电源建设,以及各类储能规模化的示范,切实提高系统的灵活性。


三是着力释放需求响应潜力,提高用户侧的智能化水平和高载能负荷灵活性,促进源荷双向的智能互动。


朱明表示,切实完善和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保障机制。


一是要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推动将消纳保障机制纳入到相关法律,并上升为法定义务。


二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评价考核,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三是从增强调节能力、健全市场机制、创新消纳模式、加强消纳监管等方面推动形成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


四是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碳市场建设,进一步体现可再生能源生态环保价值,探索绿色能源消费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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