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过好消纳关,力促新能源大发展
发布者:admin | 来源:中国商报 | 0评论 | 3096查看 | 2021-02-03 09:33:00    

国家能源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风光新增装机之和约为1.2亿千瓦,远超市场预期。考虑到2030年我国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在二级市场上,资金大量涌入被认为“发展没有天花板”的新能源板块。但是,资本狂欢背后暗藏隐忧,持续暴增的新能源装机很可能面临消纳困境。


据了解,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驱动下,中国新能源产业新一轮投资开启,被列入多地“十四五”规划。新能源的发、储、输、配、售、用与智能产业、信息产业融合,既为上下游产业链升级赋能,更为国内大市场大循环提供基础条件。新能源的发展不仅能加速能源结构的优化,促进国家能源安全,还能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就业提供强大动力。业内预计,未来10年要新增12亿千瓦以上的太阳能和风电,将带来12万亿元的巨大市场。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自2018年开始,电网投资已经连降两年。新能源快速增长需要平衡速度与质量,新能源消化吸纳始终是个关键点。由于资源禀赋、电源建设与电网规划不匹配等问题,我国弃风、弃光率一度居高不下,判断新能源的发展成绩不能唯规模论,必须要平衡发展速度与质量。与传统化石能源不同,风能和太阳能固有的随机性、间歇性和不稳定性,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因此,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必须先解决好消纳问题,否则弃风、弃光等问题可能再度反弹,光伏电站、风电场“晒太阳”的尴尬局面很可能再度上演。


毋庸置疑,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新能源消纳的保障机制已是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加强新能源与灵活调节电源统筹规划。在全国范围内优化布局新能源,制定各地年度新增建设规模、装机布局和开发时序。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评价考核,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在发展新能源的同时,优化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燃气电站等灵活电源规划,支撑新能源消纳能力持续提升;另一方面,要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推动将消纳保障机制纳入相关法律,并上升为法定义务。同时,加快推进适应波动性新能源消纳的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


目前,我国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革,基本形成了多轮驱动的能源稳定供应体系,全面推进能源节约,以能源消费年均2.8%的增长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7%的增长。目前,新能源电力发展面临的最大困局就是消纳和接入两个问题并存,这就需要提升新能源并网调度运行管理水平,从源、网、荷、储、市场交易等多方面发力,不断挖掘电力系统运行灵活性,提升适应新能源随机波动性的调度运行水平和风险防御能力,支撑高比例新能源高效消纳,从增强调节能力、健全市场机制、创新消纳模式、加强消纳监管等方面推动形成新能源消纳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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