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0评论 | 4355查看 | 2013-06-24 16:35:12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带领的全国人大检查执法组近日在江苏多个省辖市对《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作为可再生能源起步早、规模大、企业多、产业链齐全的省份,江苏当下在这一领域的企业正面临着严重的全面亏损状态。
《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实施,2009年首次修改。发展新兴产业,调整能源结构,积极推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发电是这一法规的主要目的之一,并提出了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不过,据本报记者了解,江苏省政府在向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时表示,由于当下国外市场增速放缓,国内需求不足,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亟需更高层次的统筹协调。而《可再生能源法》,尤其是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仍有进一步修改的必要。
江苏方面向全国人大反映,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有利于产业的发展,但实际执行中并未很好遵守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发电并网非常难协调。”江苏在2009-2011年共获批27个金太阳工程,目前基本全部建设完成,但上网的项目为个位数——并网价格低、手续多、审批时间长是主要问题所在。
“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制造的高科技企业很多,可以说市场竞争是很充分,但问题是,内需市场根本没有启动,也就是说,发的电没办法到达消费者。”江苏国信集团旗下一家生物质能发电厂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
以风能而言,截至2012年底,江苏风电整机生产企业共销售风机2156兆瓦,实现销售收入70亿元,凸显出其相关产业的高度发达。但是,连云港市一家风电设备企业副总告诉记者,“在政府的推动下,风电机组制造生产领域竞争激烈,销售价格下跌超过40%,利润接近0。”
而在太阳能发电生产领域,江苏组件电池产量约11吉瓦,约占全国1/2、全世界1/3。尽管中国国内光伏市场启动了部分示范工程项目,但截至2012年,累计安装量仅为7吉瓦。
至于生物质能发电更是亏损严重。至2012年底,江苏共有15家生物质能发电厂在运营,已建成装机容量37.2万千瓦。事实上,自建成投产以来15家企业就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平均亏损超过1000万元,最大亏损金额近3000万元。
有金融业人士向本报透露,江苏每家生物质电厂银行贷款超过2亿元,负债率大于70%。目前,江苏省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多为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