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太阳能光热+”,宁夏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 0评论 | 9652查看 | 2021-02-25 16:40:38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自治区按照技术等级分类确定补助标准,其中采用三星技术的(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太阳能光热+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光电+电蓄热锅炉),按照140-1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采用二星技术的(空气源热泵(变频)、蓄热电锅炉系统(固体蓄热、相变蓄热)),按照4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采用一星技术的(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其他节能电采暖技术),按照10-2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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