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出台7方面38条政策措施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
发布者:admin | 0评论 | 2748查看 | 2022-06-04 17:09:45    

为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集中精力开展“大干40天,奋战200日,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行动,坚决打好“七大战役”,为自治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作出宁东贡献。5月31日,宁东基地出台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从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大财税金融扶持、降低生产要素成本、保障能源供应稳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营造最优发展环境7个方面明确38条具体政策措施,确保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促进工业经济增长方面明确6条措施。一是加强运行监测调度,坚持每月调度分析,开通企业服务直通车,“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要素供应、融资、劳动用工等实际问题。二是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对稳增长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进行奖补;对新投产项目(生产线)当年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再追加奖励10万元。三是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对年产值首次超过500亿元、4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和50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四是激励企业上规入库,当年建成当年入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入库当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再追加奖励10万元,上年建成次年入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五是发挥头部企业带动作用,为下游企业提供原料和生产要素保障并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的上游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资金奖励,协作配套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认定为自治区、宁东基地主导产业链“链主”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0万元、200万元资金奖励。六是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对新增限额以上规模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分阶段给予10-20万元的奖励,对主辅分离、“产转法”“个转企”企业以及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明确4条措施。一是抓好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确保每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二是促进有效投资落地见效,每年安排财政资金2000万元,对扩大有效投资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每年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企业进行行业对标改造,对达到行业领先示范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金奖励。四是持续开展精准招商引资,支持“链主”企业引进和培育配套产业,对实际配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区内或招商引资配套企业,每户给予“链主”企业一次性100万元资金奖励;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大项目,可适当放宽入园准入标准;加大对本地企业支持力度。


加大财税金融扶持方面明确4条措施。一是落实落快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最大限度释放税费政策红利。二是用活用好金融扶持政策,持续开展“政银企”对接会;鼓励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将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抵质押范围;对在境内外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励。三是用好用足政府性融资担保,持续开展政银保担业务合作,鼓励扩大担保放大倍数。鼓励设立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或信用保证基金;加大续贷支持力度,适度增加政策性转贷资金规模,企业单笔使用额度由4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对普惠型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四是做大做强委属国有企业,进一步创新合作机制和模式,通过股权投资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大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投资力度。


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方面明确7条措施。一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引进的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在执行现行电价基础上,从企业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起,给予1-2分/千瓦时补贴。二是降低企业蒸汽成本,健全煤热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的价格调节机制,2022年1月1日—6月30日,给予供热(汽)企业20元/吨补贴,2022年7月1日—12月31日,给予10元/吨补贴。三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认真落实宁东基地招商引资物流奖励政策,将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标准调整为当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对承租委属国有经营性危化停车场的运输企业,减免6个月租金。四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企业新招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的,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五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对承租委属国有经营性房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或缓交租金,支持区域内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六是强化项目要素保障,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加快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拓展水权市场化交易,全力保障重大项目用能指标,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七是完善“九通一平”设施,对新建项目的场地平整实行后补助方式,按照审定金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


保障能源供应稳定方面明确4条措施。一是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对客货运司机、快递员出入外省区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启用宁东服务区应急物资接驳站,建设211国道检查站和鸳鸯湖出口疫情防控应急停车场。二是加快实施能源建设项目,加快建设国家大型光伏基地、竞争配置光伏、离网制氢光伏和光热等项目,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和油气氢电综合能源中心建设,鼓励煤电企业实施“三改联动”改造,统筹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三是提高煤炭保障供应能力,加快推进规划矿区总体规划,争取核增核准一批先进产能煤矿;加快建设宁东基地“外煤入宁”铁路通道,推进煤炭“公转铁”,提升煤炭调入能力。四是提高能源储备保障能力,支持建设煤炭储备基地,鼓励燃气企业加强区域合作,多途径、多方式购进天然气资源。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明确8条措施。一是加快推动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非煤产业,推动现代煤化工与清洁能源产业互补融合,推动现代煤化工与化工新材料、高端化学品产业高效融合,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二是加快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打造煤制油、煤基烯烃、煤制乙二醇、精细化工、高性能纤维及可降解塑料、锂离子电池、电子材料和专用化学品、清洁能源、绿色环保九个细分产业链和高端产业集群。三是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通过3-5年时间,培育产值过500亿元的产业集群4个、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2个,力争培育产值过千亿元的产业集群1个。四是着力打造“中国氨纶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打通氨纶上下游全产业链,强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有序推动氢能制、储、输、加、用等全产业链发展,实施并网和离网光伏电站工程、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程、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工程、绿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工程、绿氢加注和储运示范工程、绿氢储能和燃料电池示范工程、氢能重卡组装及推广应用工程、氢能机车示范应用工程、天然气掺氢示范工程,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煤化工示范区、西部绿氢产业示范基地和宁夏氢能产业先行区。六是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制定出台加强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科技创新20条政策措施,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快建设智慧园区,有序推动工业互联网建设。七是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节能降耗、深度节水、二氧化碳减排攻坚战,有力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开展二氧化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示范(CCUS/CCS);对企业生产产品综合利用固废1万吨/年以上,每吨固废补贴10元;每年财政安排4000万元,支持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规模化外运;每年财政安排1亿元,加大非常规水综合利用,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重点支持矿井疏干水深度处理和回用。八是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深化与黄河“几”字弯都市圈、能源“金三角”等地区交流,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机制,推动构建以银川为中心,辐射融合宁东、吴忠、石嘴山的都市经济组团,实现与首府城市的融合发展。


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方面明确5条措施。一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牢固树立“亲商爱商”“项目为王”理念,持续塑造“宁东速度”“宁东效率”“宁东品质”;实行“一张网络管审批”“不见面审批”“一窗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办事不出园区。二是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采取有力措施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加大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三是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认真做好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及时下达中央、自治区和本级财政救助补助资金,精准做好困难群体帮扶,为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四是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持总策略总方针不动摇,把外防输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紧盯关键,严把入宁关口,严防疫情输入。五是切实抓好安全风险防范,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战,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集中治理、城市燃气专项整治和自建房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专家指导服务,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突出外包服务单位隐患排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扛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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