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何时不再是空穴来风?
来源:中国能源报 | 0评论 | 4854查看 | 2012-06-24 19:22:00    
  作为世界能源消费和生产大国,我国能源体制改革尤其是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一直是业界关心的热点。日前有报道称,我国能源体制改革很快会提上日程,新的能源部呼之欲出。然而,这是大家的呼吁和期望,还是未来发生的事实,现在谈还为时过早。但是,为逐步打破能源行业的垄断,提高市场竞争程度,整合能源管理的政府功能,有必要成立责权一致,统一高效的能源管理机构的呼声已经越来越不容忽视。
  从相关渠道,记者得知目前有关能源部设立有三种提法:一是把现有的电监会改为能监会;二是现有的国家能源局升格为能源部;三是倡导现有的国家能源委切实负起责任,承担起能源部的功能。这三种说法是不是空穴来风?未来的能源部在打破垄断和能源重点领域改革中将采取哪些作用和手段?如何保障能源部起到应有的作用等,本期编发相关文章试图就这些问题做出回答。
  
  能源法专家吴钟瑚:三种提法都不合适
  要正确区分电监会、能源局和能源委三者之间的关系和功能。严格说来,这三种说法跟讨论的成立能源部问题,不是一回事。
  首先,电监会是市场监管部门,不像政府部门有很多的行业管理职能,而且它针对的只有电力市场,即使变成能源监管委员会,依然是一个市场监管机构,无法承担起未来政府管理机构的职能。其次,能源领域涵盖和涉及诸多相关领域,如资源勘探、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价格管理等等。而国家能源局只是副部级单位,受行政位阶限制,接受国家发改委的管理,重大事项需由其做出决策。比如能源方面的战略规划制定,能源局须交给国家发改委讨论,这无疑拉长了决策程序,影响效率。但是能源局是一个国家局,比起原来的发改委内设的能源局,在功能与行政职权上还是扩大了,具有相对独立性。
  国家能源委是为了弥补能源局权限、协调功能的不足而设立的。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能源委的21个委员,基本上是国家21个部委级单位的最高领导,有外交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水利部、财政部、科技部等。能源委虽然层级高,但它只是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不是一个政府的常设管理机构,没有重大问题需要决策或协调,可能就不需要开会。
  所以说,这三种说法都体现不了也解决不了目前能源管理面临的问题。不过,具体到成立能监会的建议,我认为是一种可以选择的方案,也有必要性。比如,现在我国缺乏天然气监管的专业机构,电监会扩大监管范围具有现实意义。 
  现在大家都感到能源问题十分重要,我国这么大的国家有必要成立一个独立的能源主管部门。可以将煤、电、油、气、核以及节能环保、能源规划、国际能源合作、能源科技等方面纳入统一管理,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现行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势在必行。如果成立能源部,需要顶层设计,整合和布局相关部委的功能和职权。部委的职能分工应避免交叉重叠,这样才能提高政府管理能源和运行的效率,否则成立一个名义上的能源部也没有意义。
  (王晓岚/采访整理)
  
  设置国家能源部以满足新形势需要
  □曾鸣
  我国的能源问题越来越凸显,其中能源的管理问题在当前和未来的新形势下急需做出方方面面的调整与改革。如果我国的能源管理不能够及时地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要求,肯定会对我国能源的其他方面产生多方面的负面作用。
  说到我国能源的管理问题,除了管理体制问题之外,还有运作机制、管理模式、相关配套政策法规等方面问题。因此只是考虑管理体制问题肯定是不够的。但是,能源行业的管理体制应该是我国能源管理问题的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而这些年能源管理上出现的许多问题都与能源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密切相关。
  近年来,我国一方面能源供应的安全、经济与可持续问题越来越严峻,另一方面能源行业的市场化改革问题也越来越迫切。我国与许多其他国家有着很大的差异,能源尤其是电力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与能源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这两个目标很难协调,甚至认为这两个目标在我国(至少在现阶段)是相互冲突的目标。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我国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能源管理体制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声音。我个人对于在新形势下以及新的内外部环境下我国到底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能源管理体制这个问题也认识的不深入,仅仅能够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供参考而已。
  我认为,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能源管理体制,最为重要的一条原则是:首先深入分析我国能源行业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内在规律和能源现状与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再来确定我国能源管理体制及其相应的组织形式。对此,国外的经验仅仅能够参考,而市场机制如何引入到我国能源工业中来恐怕会与国外有很大的不同,这是因为我国整个国民经济层面上的市场经济就与其他国家(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有着很大的不同。有人说,美国那种能源部加二级(联邦和州)能源管制机构的能源管理体制我国可以考虑,我个人不敢苟同,原因很简单,就是中美各方面差异太大。英国模式也类似。
  我认为,基于对我国能源形势和发展趋势的判断,在能源管理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在规划建设环节存在着严重的不协调,而这种不协调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有人认为,这是因为没有实现市场化改革所致。而我认为,主要问题不在这里。要想在规划环节统一协调起来,最好是成立一个新形式的国家能源部。这个新能源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协调和组织各种形式的能源的开发、转换、输送、消纳这些环节上的一体化规划。在规划方案已经确定的基础上再引入相关的市场机制进行具体项目的投资建设。能源的价格管理和运行管理也应该一并成为能源部的相关职责,这样才能够使得规划与运行协调,并且使得规划和运行的经济效率能够通过经济或者市场信号反映出来,否则的话,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就会被体制严重束缚而无法真正实现。我国“厂网分开”十年而至今无法实现“竞价上网”,能说与管理体制的严重束缚没有关系吗?
  我国西北部有着大量的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但是没有大规模用电负荷,因此对于我国而言,多种能源形式开发、转换、输送和消纳的统一规划和协调的问题,要比任何国家都重要得多,成立新的能源部最重要的意义正在于此。
  (作者为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导)  


  组建能源部,深化能源改革势在必行
  □周宏春 
  能源改革的目的是理顺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使发展成果更好地为人民所共享。能源生产和消费的利益相关各方,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已经出现“失衡”,能源供需时常失衡、垄断导致效率低下、价格波动幅度超出人们预期等,就是其中的一些表现。
  我国能源管理现状不利于能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从国际对比看,世界上有40多个国家设立能源部;能源生产大国基本都设能源部,有些国家放在工业部管理,能源消费大国一般由经济部门管理。从能源部的规模看,美国能源部有1万人,如果加上附属机构,达到10万人左右。即使一些发展中国家,如缅甸、印度等国,管能源的人数、机构也比我国大得多。国家能源局已搭起了一个部的构架,但仅100多个管理人员。由于缺乏实施行业管理的手段和必要资源,所起的作用相对有限。鉴于此,国务院决定成立以温家宝总理为主任的国家能源委员会,成为迄今为止我国最高规格的协调机构,在加强能源管理的协调、起草能源“十二五”规划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尽管如此,我国能源管理体制仍难以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改变能源管理“九龙治水”的现状,需要有牵头部门。我国不是没有能源管理部门,而是管的部门太多,如资源勘探和开发归国土资源部,煤炭行业管理的五个许可证发放在煤炭工业局,核电厂运行操控员考评由国家核安全局发证,油气管道运输归口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成品油市场准入审批权在商务部,重大项目投资审批和价格制定权在国家发改委。与民生关系密切的电力行业管理更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国家发改委管电价,国家能源局管项目开发,电监会负责市场监管,国资委管考核。大型能源企业领导人则由中组部任命……由于管理多头,难免出现“遇到利益大家争、遇到矛盾绕道走”的尴尬局面。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国家能源局这一“副部级”单位管理中石油、中石化、国家电网公司等部级企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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