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统筹“五个示范省建设”、强化“四种经济形态引领”的实践中,紧扣打造泛共和盆地成为崛起的聚宝盆为目标,依托海南州风、光、水能极为丰富的资源优势,强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在做大做强新能源这一绿色支柱产业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开启了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产业发展新征程。
加强规划设计,大力调整产业布局。
海南地处高海拔地区,光照时间长、辐射强,全年日照时数2500小时以上,风能可用时间频率在60%以上,太阳能风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全州境内黄河干支流水能资源富集,规划建设电站9座,占全省黄河水电总装机量的55.65%,是黄河水电的“富矿区”。同时海南州域具备独特的水光风互补条件。塔拉滩位于海南州府恰卜恰镇南10公里的铁盖乡,地势平坦、土地贫瘠、盐碱性大、沙化严重,5000多亩荒滩一直未开发利用。海南州委、州政府紧紧抓住新能源发展的历史时机,大胆改革创新,建立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将塔拉滩荒滩纳入园区统一规划,建立集光伏、风力发电和工业加工制造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园区规划面积为3028.5平方公里(光伏发电园609.6平方公里、风力发电园2400平方公里、工业加工制造区18.9平方公里),规划装机容量3550万千瓦,将达到三个千万千瓦级水平,力争打造全省清洁能源高地。目前实现水光风总装机容量1220万千瓦,占全省清洁能源装机总量的51.2%。
依托资源优势,建立清洁能源基地。
为了加快推进新能源领域项目的顺利实施,海南州及时成立新能源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建立新能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项目实施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长远发展”的原则和“保护资源、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合理开发”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全州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开发布局和建设重点,修编完成了《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开发建设规划》,拉开了海南州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序幕。先后建成110千伏升压站17座、330千伏汇集站3座、750千伏变电站2座,年平均发电量达到90亿千瓦时。总投资226亿元的全国首条100%清洁能源外送通道青海—河南特高压±800直流输电工程已投入使用,累计送电26.37亿千瓦时。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及时为发电企业办理土地、环评、核准等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千方百计落实园区供水、供电、运输等外部条件,为顺利高效推进清洁能源领域项目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把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加快推进园区道路、水利配套工程建设,不断完善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了新能源接纳能力和地区网架输送能力,切实保障了企业更大投资收益。目前,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入驻企业91家,其中:光伏发电企业46家、建设电站81个、风力发电企业20家、建立电站28个、工业加工制造企业25家。累计投资达900亿元,清洁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18656兆瓦,其中水电总装机容量5477兆瓦、光伏总装机容量8995兆瓦、风能总装机容量4114兆瓦、光热总装机容量50兆瓦、储能总装机容量20兆瓦。
发展高新技术,着力培育大数据产业。
充分发挥优质的大气环境、冷凉干燥的气候条件、充沛富集的清洁能源,以及全国的电价洼地等优势,加强与华为、阿里、腾讯等企业的战略合作,把打造大数据产业定位为重点培育的战略新兴产业,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海南州大数据产业园占地面积达1200亩,基础设施总投资约21亿元,是全国首个100%利用清洁能源运营的大数据产业示范基地。产业园一期已正式投运上线,二期新建成2万平方米大数据中心、1万平方米孵化基地、1.3万平方米公租房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三期项目计划于2024年全部建成,机架总规模将达到10万架,可容纳133万台标准服务器,大数据产业园建成后,预计每年可带来产业收入240亿元。
坚持保护为先,促进生态经济双赢。
海南州依托国家生态建设项目和推进国土绿化三年行动,扎实推进三北、天保、三江源等重点生态工程。“十三五”以来,海南州累计完成投资17.74亿元,完成国土绿化324.24万亩,沙化土地治理127.22万亩,黑土滩治理、草原鼠害和毒杂草防治及退化改良1305.72万亩,完成天然林管护255.79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2.9%,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呈现出“双下降”趋势,大大减缓了土地沙化、草场退化的速度,遏制了黄河流域的水土流失,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有效保障了黄河上游生态安全,流域水源涵养和河川径流量稳步增加,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光伏电站的建成,最大风速减小22%,蒸发量减少30%,草地涵水量大增,土地沙漠化得到有效遏制,草场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园区企业积极帮助当地群众养起了“光伏羊”,增加农牧民增收渠道,使广大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