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为经济发展底色的蓝图正在加快绘制。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作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旨在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分析师周茂华表示,政策的发布和落实将有助于加快建立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经济更绿色、可持续发展;确保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美丽中国。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涉及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指导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
周茂华表示,落实政策影响一是有助于加快国内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二是绿色经济在经济中占比不断提升;三是推动产业、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四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
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指导意见明确,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
记者注意到,目前各省陆续发布的“十四五”规划相关文件,明确要加大绿色能源发展。其中,上海提出,到2025年本地可再生能源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提高到8%左右。内蒙古明确,要大力发展新能源,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
此外,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都提到要加强储能建设以及水风光互补,力争成为清洁能源示范省和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
在金融支持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近期发布的《202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2020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1.95万亿元,比年初增长20.3%。我国绿色信贷规模保持较快增长,加速推进了生态环境建设。
绿色债券方面,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从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五年以来,截至目前,绿色债券发行只数合计为1159只,规模合计1.2万亿。目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
“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有助于降低绿色项目融资成本,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在周茂华看来,可持续发展还是要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和项目考核体系,降低绿色项目资金成本,推动绿色项目健康发展,并逐步产生规模和社会经济效益,促进绿色金融市场良性可持续发展。
接下来,要提升金融支持绿色经济效果,周茂华认为,要考虑国内市场融资结构,适度加大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考核力度,提升信贷资源对绿色经济支持力度;同时,发展绿色直接融资市场,创新绿色债券产品,对绿色债券发行、管理实行高标准、高透明度的信息披露,并对相关绿色项目及债券提供政策支持,加快绿色直接融资市场发展;此外,陆续推出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