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4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中钢铁行业相关内容如下:
推进工业绿色升级
巩固去产能成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实施工业节能低碳改造,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升级。推行产品绿色设计,认定一批省级绿色设计产品,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建设,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推进国家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协同推进京津冀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双超双有高耗能”和产废量超100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健全“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夯实网格化管理,持续保持动态清零。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适时将碳排放许可纳入。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
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加快推进产业聚集发展,实施“入区进园搬迁一批、治理整顿关停一批、就地改造提升一批、做优做强发展一批”等“四个一批”工程。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关联性构建循环产业链条,支持建设能源资源共享输送基础设施,推动产业循环耦合。深入实施既有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搭建能源互济、资源共享、废物协同处置的公共平台,促进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废物综合利用。
打造绿色物流
加快推进年运输量15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及物流园区新建或扩建铁路专用线、运输管道,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路有序转移,加快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联运发展,布局建设“无水港”,2025年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绿色运输比例达到95%以上。推动企业、行业、公共服务物流信息平台对接,促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物流信息协同共享,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仓统配。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铁路货场、水运、机场等领域应用,示范推广氢能货车,2025年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到90%、85%以上。继续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电驱动货物装卸,支持机场开展飞机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备建设和应用。推进智慧商贸物流发展,加快25个智慧物流园区建设,引导企业使用单元化、厢式化物流载具,鼓励采用“挂车池”“托盘池”等共享模式。
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
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探索开展用能预算管理。加快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张承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和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光热发电。推进坝上氢能基地、国家氢能示范城市和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群建设,提高制储运氢能力,逐步扩宽氢能应用场景。科学布局抽水蓄能电站,推广分布式储能示范。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质能源发展。2025年,力争可再生能源装机实现翻番。推动钢铁、焦化等行业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加快工业、采暖等领域电能和天然气替代,置换锅炉和工业窑炉燃煤,继续淘汰煤电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燃煤自备电厂,置换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煤电机组,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2021年底前雄安新区建成“无煤区”,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高标准推进城乡配电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加快省内天然气集输管网建设,提高燃气应急储备能力,2025年管道分输能力达到1.5亿方/日。在钢铁、火电等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