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有序开展“煤改电”工作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admin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 0评论 | 4709查看 | 2021-10-24 08:22:01    

10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有序开展“煤改电”工作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供暖方式。


(一)科学选择热源。要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熱则热”的原则,拓宽清洁供暖渠道。将地热供暖、太阳能供暖、生物质供暖、天然气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作为清洁燃煤之外的重要供暖方式,科学规划确定适合本地区的清洁供暖方式。


(二)合理确定范围。要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尊重群众意愿,科学研判“煤改电”工程的采暖成本和供热效果,以清洁高效、成本可控为原则,确定适合本地区建设改造的标准和范围,坚决杜绝脱离自身实际承受能力、一哄而上、盲目建设、负债改造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通知还要求,要强化系统优化,统筹推进清清取暖工作。


(一)坚持以供定改。各盟市地方政府要以供电能力为“煤改电”建设前提条件、细化明确“煤改电”技术路线,按照本地区年度改造计划,统筹安排入户线路改造建设,对于电力设施暂不具备接待能力的地区,引导群众继续采用原有供暖方式,随着电网建设改造逐步扩大电采暖范围。


(二)严守先立后破。各盟市要坚决落实“先立后破”,坚决杜绝“未立先破”,新的清洁取暖设施安装完成、落实能源供应安全稳定运行之前,原有的供暖设施一律不得先行拆除,做到新旧供暖方式无缝衔接,坚决守住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底线。


内蒙古太阳能行业协会呼吁:由于煤价的大幅上涨,太阳能、空气能、燃气、电供暖等各种供暖方式竞争力大大增强,所以,在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希望从事煤改电的公司,一定要保证项目工程质量、供暖效果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维护市场信誉。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损害行业信誉。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施工,协会也将制定相关的施工、售后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


以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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