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0%、15%、10%……煤电深调负荷越低越好吗?
发布者:admin | 来源:中国能源报 赵紫原 | 0评论 | 2762查看 | 2022-02-23 17:51:22    

31%、25%、23%、20%、15%……近期煤电机组深调出力下限(最低负荷率)不断下探。根据公开报道,甚至有电厂深度调峰负荷率达到10%额定负荷,刷新了我国煤电机组深度调峰的新纪录,也远远低于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去年发布的《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下称《通知》)所规定的新建、现役机组“纯凝工况调峰最小发电出力达到35%额定负荷”的目标。


电不能大规模储存,发、用需要同步,为了维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需要发电机组改变出力以适应负荷变化,这种变化即为调峰。假设一台60万千瓦的煤电机组,在某一时刻每小时发电量从60万千瓦降至18万千瓦,那么这时机组负荷为18万千瓦、调峰能力是42万千瓦,即负荷率为30%、调峰深度为70%。


随着新能源电力高比例增长,作为当前最经济、最可靠的调节电源,煤电机组责无旁贷承担了电力系统调峰重任。那么,煤电调峰负荷有无下限?是否越低越好?


灵活性改造要因“机”制宜


针对近日不断刷新的深调负荷纪录,某发电企业工作人员李某感叹:“追求技术进步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因‘机’制宜,避免陷入‘越低越好’的冒进误区中。”


李某说:“以百万千瓦机组为例,负荷压到40%时煤耗增加了将近20%,再往下探,对机组的安全性威胁比较大,恐怕达不到安全考核指标。至于收益,如果加上自身能耗增加的费用,不见得如公开报道那样乐观。”


“大机组负荷深调至20%额定负荷,虽然技术上可以实现但效率下降很多。”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副总经理叶勇健进一步指出。


“好比一辆汽车速度80—100公里/时,突然降速至20—30公里/时,能跑起来但是非常耗油。机组同理,在低负荷下长期运行的机组,实际上反而增加了度电二氧化碳的排放,某种程度上是抵消了新能源发电的减碳效果。”叶勇健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一味强调深调负荷下限并不科学。叶勇健指出,提高机组负荷变化速率比一味降低机组最低出力更为重要。


李某表示,煤电机组应分级使用,高参数的大机组参与深调优势不明显,应该发挥经济性优势,带基本负荷运行。“灵活性改造的重头应是亚临界机组。目前,这些机组装机总量合计约3.65亿千瓦,占总装机1/3左右,其中30万千瓦等级机组约900台,这些机组煤耗高、灵活性差,改造潜力大、意义更重大。”


现货试点价格信号调峰效率最高


那么,如何科学确定调峰深度?


根据中电联去年7月编撰的《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标准体系预研报告》,从国际经验看,如德国煤电机组改造后最小出力为25%—30%,丹麦则低至15%—20%,这说明“煤电灵活性改造技术上是可行的”。


上述报告同时强调,完善的电价机制是煤电灵活性改造的驱动力。以丹麦为例,其火电利用小时数从5000小时降至2500—3000小时,仍然确保了合理的收益。


有不愿具名专家黄某指出,德国、丹麦等国已经建成了成熟的电力市场,可借助容量市场机制,以价格信号反映资源的稀缺性,进而有效激励发电侧进行改造,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值得注意的是,具有成熟电力现货市场的国家,并未设置专门的‘调峰’辅助服务产品,而是通过现货市场不同区域、不同时序的价格信号,引导市场主体在高峰和低谷时段主动调整出力,而在我国则主要通过人为指令调整负荷变化。”


那么,市场如何调动机组主动出力?有专家解释指出,系统负荷较小的谷时段电价可能较低,负荷较大的峰时段电价可能较高。因此,调节能力强的机组可以通过在谷时段少发电、峰时段多发电获得较高的平均电价。调节能力较差的机组如果无法在谷时段减小出力,就得接受较低的电价。


黄某进一步指出,“调峰”是我国在2006年提出的辅助服务新产品,从实际效果来看,初期降低了新能源弃电率,促进了节能减排。“但这种行政主导的市场机制存在明显缺点,激励机制被扭曲,甚至出现了可再生能源‘消纳改善效益却更差’的局面。因此,国家发改委在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在现货市场内推动调峰服务’,指向很明确,就是要从计划向市场转变,促进企业从‘要我调峰’到‘我要调峰’的转变。”


亟需建立统一技术标准体系


这一转变如何实现?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已明确,完善灵活性电源建设和运行机制,“全面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完善煤电机组最小出力技术标准,科学核定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完善支持灵活性煤电机组等调节性电源运行的价格补偿机制”。


“目前我国已开展的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中存在多方面问题,包括机组安全、机组经济性、设备寿命、新技术可靠性、新技术造价、调度运行、经济评价、政策补贴等,且当前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技术路线较多,不同地域、不同电网、不同机型等均存在一定适用性差异。”黄某表示,灵活性改造技术在实际工程推广中缺乏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技术参考,“因此,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需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


李某则认为,除上述标准外,完善煤电机组最小出力技术标准也非常必要,可避免一味服务调度要求而降低负荷,从而带来安全隐患。


黄某建议,在价格补偿机制方面,应尽快取消现货试点内调峰辅助服务品种。“采取辅助服务市场和电能量市场联合优化出清机制,通过不同时段的价格信号来引导市场主体在高峰和低谷时段调整出力,是优化配置资源最经济的方式,也是能够合理优化不同机组辅助费用、降低终端用户电价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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