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种获取新能源项目指标途径、要求!
发布者:admin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 0评论 | 5171查看 | 2022-03-26 16:26:37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提出:


1)新能源项目类型


未来,内蒙古将发展10类新能源项目,包含6类市场化规模、4类保障性规模;优先支持全额自发自用和不占用电网调峰空间的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


因此,未来内蒙的新增新能源项目,将分以下十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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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储能配置要求


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4小时以上;


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


3)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要采用先进高效的设备


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小于4兆瓦;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8%和20.5%。


4)科学确定风光保障小时数


在确保电网安全的条件下,优先安排新能源项目上网发电,按照新能源就近消纳原则,科学确定风光保障小时数,保障小时数之外的电量参与市场竞价交易,按照基数保障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合理安排新能源发电量,确保新能源项目合理收益。


下为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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