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0评论 | 4655查看 | 2013-09-03 13:43:00
据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透露,发改委正在按照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的部署,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进行重大改革。
按照新的核准办法,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长期以来让企业和地方政府饱受其苦的“路条”审批,可望取消。
上述接近发改委人士表示,目前新的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征求意见已结束。
改革后,国家发改委将更加重视产业规划的指导作用,并计划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提高效率,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刘铁男案催化核准制改革
所谓“路条”,是指由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同意项目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拿到“路条”,意味着该投资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之列,相当于半个“准生证”。
2004年国务院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对于不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纳入2004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均需上报国务院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投资项目,必须由地方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按照当初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项目核准制在制度设计中并不存在“路条”审批程序。据记者了解,当时仅在发改办投资(2005)1463号规定中,有“对特定项目试行出具咨询复函”的措施。
然而,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却将针对特定项目的咨询复函,作为所有核准项目的一项核准前置条件。“路条”审批由此产生。
“实施核准制之后,为规避前期工作的风险,地方政府或企业会首先向发改委咨询投资项目是否列入规划。本来是一项咨询,却演变成了发‘路条’、跑‘路条’。”前述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说。
这实际上成了投资主管部门私设的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一个投资项目只有在拿到“路条”之后,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土地预审、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启动。
“路条”成为决定项目生死的第一道许可。跑“路条”成了地方上项目的头等大事,进京做工作、汇报衔接成为常态。“由于核准制需要各种支持性文件、协议和大量前期工作,比审批要求更复杂、风险更大。为跑‘路条’,害得企业和地方政府苦不堪言。”一位电力企业人士说。
为了“抢路条”,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不惜行贿。据媒体8月中旬报道,在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贪腐案发生后,贵州的一名市长因涉嫌为跑“路条”向刘铁男输送利益而被调查。
“刘铁男贪腐案使得现行项目核准体制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次改革。”前述接近发改委的内部人士称。
拟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
按照本次酝酿中的项目核准体制改革办法,“路条”取消后,各项支撑性文件不再互为前置条件,这使得项目的环评、土地预审、选址等前期工作可以并行办理。
“之前,设计单位等中介机构只有当见到路条才会启动支持文件编制。相关组件在缴纳相应费用后,所起到的把关作用很有限。如果实施并行办理,在审批效率上会有提高。”一位风电企业负责人评价说。
按照现行审批流程,在各项支持性文件通过批复之后,才可向发改委提交核准申请。随后由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评估、做节能批复等,最后才能办理核准手续。从审批过程看,同一部门内有多个司局可干预审批。而这一冗长的审批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存在人为因素,项目单位不“汇报”很难通过。由于同类申请核准的项目繁多,申报项目在发改委待核准的目录中先后次序也大有学问。且人为因素很强。
为此,前述发改委人士透露,为减少人为因素干预项目审批,核准制度改革后,国家发改委将更加重视产业规划作用,纳入规划之列的项目可以优先核准。
此外,前述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还表示,核准办法改革后,将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力争每个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在此前项目核准时限不受约束,报批的项目拖上一两年没有反馈是很平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