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近日,甘肃省财政局发布《甘肃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要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传统能源绿色高效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落实推动风能、太阳能、光热就近开发利用的支持政策,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积极争取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政策支持。引导谋划布局调峰电源、外送通道、电能存储等项目。
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先试,结合实际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
稳步推进氢能产业,统筹水能开发和生态保护,落实好国家水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妥推进核能利用。
原文如下:
甘肃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财政部《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把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同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同推动构建“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实施“四强”行动有机融合,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我省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服务大局、担当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切实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纳入财政工作全局,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围绕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远谋近虑,加强财政支持政策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衔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当地工作基础和实际,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分类施策,制定和实施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财政支持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常态化实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注重绩效、奖优罚劣。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关键期、窗口期,准确把握阶段工作重点,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对推进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奖励;对推进工作不积极或成效不明显地区适当扣减相关资金,形成激励约束机制。
——协同发力、防范风险。坚持两手发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引导各类资源和要素向绿色低碳发展聚集。推动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协同发力。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积极争取国际资源支持。合理规划财政支持政策和支出规模,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循序渐进、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安全降碳。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市县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到2030年,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为我省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60年,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有力支撑我省与全国同步实现碳中和目标。
二、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
(一)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传统能源绿色高效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落实推动风能、太阳能、光热就近开发利用的支持政策,合理利用生物质能,加快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积极争取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政策支持。引导谋划布局调峰电源、外送通道、电能存储等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先试,结合实际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装机发展机制。稳步推进氢能产业,统筹水能开发和生态保护,落实好国家水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妥推进核能利用。
(二)支持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现代寒旱农业,促进农业固碳增效。支持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巩固去产能成果,鼓励构建低碳工业体系。提升服务业低碳发展水平,推动提质增效、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减碳水平。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支持建设大型风光电基地,加快构建风电、光伏发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体系。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支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甘肃)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三)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深化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支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积极引导低碳出行。实施强工业行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开展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以兰州为中心,辐射周边市州,争取更多城市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鼓励因地制宜采用清洁能源供暖供热。实施强省会、强县域行动,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低碳转型,大力支持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支持开展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农房节能改造,促进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持续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电能替代,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四)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实施强科技行动,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形成财政资金、企业资金、金融资本等多元投入格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深度脱碳技术和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支持促进绿色低碳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强化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推进绿色低碳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应用。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技术标准、实现路径研究。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支持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五)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全面发挥资源循环利用的协同减碳作用,推进产业园区循环低碳发展,构建提升循环产业体系,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城乡垃圾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利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加速更新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车船及农业机械。支持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废旧农膜回收和尾菜处理利用。支持“无废城市”建设,激励“五无”(无垃圾、无化肥、无塑料、无污染、无公害)甘南创建行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六)支持碳汇能力持续巩固提升。落实国家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和林业草原保护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规划和方案,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等固碳作用。统筹以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建设、祁连山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碳汇增量。以张掖市、庆阳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为引领,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支持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建设以祁连山、大熊猫、若尔盖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强化土地沙化防治,加强荒漠化综合治理。支持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加快推进草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草原生态环境稳步恢复。以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为重点区域,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升生态农业碳汇。
(七)支持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和绿色市场体系建设。主动服务国家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积极参与绿色经贸和技术合作,着力扩大绿色贸易规模。深度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甘肃国际物流建设,加强技术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市场交易,推动用能权、排污权市场交易。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完善标准计量体系,加强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逐步推进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
三、财政政策措施
(一)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找准政策契合点和措施着力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支出政策“精准滴灌”、定向调结构的优势,财政资金安排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引导财政资金分配突出重点,强化对我省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任务、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加大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的支持力度,提高资金政策的精准性。省级财政在测算分配中央和省级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对推动相关工作成效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市县给予激励支持。
(二)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对接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助力我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充分发挥先进制造、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等绿色生态产业基金,兰白基金、新材料产业创投基金等现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企业向绿色低碳转型。争取扩大我省债券规模,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落实国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采用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优先保障生态环保项目纳入财政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全面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规范市县政府履约行为。
(三)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节能汽车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适时评估税收政策实施效果,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四)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其中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并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文件中明确绿色低碳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
(五)积极对接国际资源支持。立足我省在全国生态屏障、能源基地、战略通道、开放枢纽的功能定位,积极对接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省的技术、资金、项目援助,支持深度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结合我省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保等领域优势,把碳达峰碳中和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内容,积极谋划、申报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安排,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各市(州)财政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市县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措施,加强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督促和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并抓好中央和省级政策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快梳理现有政策,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资金投入渠道,将符合规定的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任务纳入支持范围,加强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税务、能源、林草、气象等部门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节奏力度有效衔接。
(三)严格预算管理。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在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域全覆盖,加强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硬化预算约束。健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市县财政部门要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工作任务相衔接,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价,结合职责做好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配合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做好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资金开展的评估评价,并抓好问题整改,促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全面提质增效。
(四)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省各级财政干部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充分认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深刻内涵、重大意义,研究掌握相关政策和基础知识。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内容,切实提升财政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和财政门户网站,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引导财政干部当好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加大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力度,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