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赴甘肃检查纪实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 0评论 | 5487查看 | 2013-10-08 10:24:32    
  在我国,西部大部分地区严重缺水,却有充裕的光照 ;一些地区长时间是“扬尘卷沙跑石头”,却有无穷无尽的大风。

  经兰州一路向西,途经武威、酒泉、嘉峪关等地区,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十分丰富。对此,当地人们自豪地称作为“风光”无限。

  令这些地方颇为纠结和烦恼的是,“风光”资源虽是取之不尽,目前却难以足额输出和消纳。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今年6 月深入甘肃各地,听到的反映最为集中的难题。

  今年年初,我国出现大范围的雾霾天气,凸显当前环境治理迫在眉睫。举国关注之下,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决定优先对可再生能源法进行执法检查,以从法律层面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应用,缓解资源压力和改善环境。

  甘肃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大省,是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这次赴甘肃执法检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带队。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云龙、龚建明,委员杨庚宇,全国人大代表车秀兰、刘建中及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有关同志参加了执法检查。

  其间,检查组一路轻车简从,沿着甘肃“河西走廊”认真考察了风电场、光伏发电场、新能源高新技术集中区和工业园区,深入了解各方面实际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在检查中强调,在资源紧张、环境恶化、结构调整难等多重压力之下,要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意义。

  他指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可再生能源法,鼓励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好全额保障性收购等制度,抓好电网等可再生能源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风光”无限

  甘肃省地域广阔,资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富集,有着发展可再生能源得天独厚的条件。

  “甘肃省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十分丰富,是国家重要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在我国新能源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2013 年6 月1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抵达兰州,便听取了由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刘永富所作的相关汇报。

  刘永富介绍,甘肃风能资源理论储量2.36 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4000万千瓦 ;太阳能资源理论储量巨大,技术可开发量4000 万千瓦。

  随着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以来,2006 年,甘肃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和资源禀赋,提出了“建设河西风电走廊、再造西部陆上三峡”的战略构想。

  这一战略构想在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有力地推动了甘肃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建设。2008 年国家发改委批准甘肃酒泉建设全国第一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2009 年启动了一期工程建设。2010 年启动了全国首个容量最大的光伏发电特许权招标项目建设并于同年年底建成并网。

  龙源电力集团是最早进入甘肃省的风力发电集团公司。受益于法律政策支持和甘肃各级政府的重视,龙源甘肃项目正是在这个时期逐步壮大 :风机总台数达844 台,风电装机位居甘肃省第一位,约占全省风电容量16.5%。

  甘肃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青表示,公司从1997 年发展到2005 年的八年间,风电装机从无到有,发展到了5.22 万千瓦,主要机型都是采用进口设备和国产金风的首批实验机组。

  “公司飞速发展的时间节点是在2006 年。”李青说,当年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后,集团公司加大对新能源的投资力度,从2007 年到2012 年的四年时间,使2005 年年末的5.22 万千瓦的实验风电场发展成了108.93 万千瓦规模化的大型风电企业,同时主要设备也都实现了国产化。2011 年光伏发电也实现了零的突破,到2012 年装机容量达到1.9 万千瓦。

  甘肃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展壮大的时期,正是整个甘肃省可再生能源突飞猛进之时。截至目前,甘肃省水电已建成装机745 万千瓦,风电建成装机658 万千瓦,光电建成装机100 万千瓦,生物质发电建成装机3 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量达到1500 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3050 万千瓦约二分之一,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省总发电量约三分之一。根据甘肃省“十二五”规划,预计到2015 年年底,甘肃省风电、光电总装机将分别达到1700 万千瓦和500 万千瓦。

  刘永富说,甘肃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 :风电和光电建成装机容量位居全国前列 ;风电集中开发建设快速推进,分散式开发建设全面展开 ;光电开发建设发展迅速 ;水电开发建设有序推进 ;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初具规模。他表示,甘肃省可再生能源产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重要支柱产业,是后发赶超、转型跨越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对甘肃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至关重要。

发展中的烦恼

  在可再生能源法及政策的促进下,国家职能部门与甘肃各级政府积极推动,使甘肃省风电、光电等新能源发展迅猛,取得了长足进步,走在了全国前列。与此同时,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其中,风电、光电目前难以足额输出和消纳,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组深入甘肃各地,听到的反映最为集中的难题。

  刘永富向执法检查组反映,由于跨区域电网建设滞后,外送通道容量偏小,受河西到主网最大交换能力只有330万千瓦的限制,风电出力严重不足,加之就地消纳能力不强,风电普遍出现利用小时数减少、效益下降情况,弃风达到30% 左右,电网建设与输电能力已远不能适应新能源发展的需要。

  在赶赴酒泉玉门市的风电场路途中,矗立在大漠中的风机整齐有序,成片成片的太阳能电池板随处可见。面对新能源强劲的发展势头,酒泉市副市长李丽却有一丝忧虑 :“在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发展新能源产业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尤其是电网建设与快速发展的新能源不同步,导致电能输出大受限制,一些地方‘弃风弃光’现象愈来愈严重。”

  李丽介绍,目前酒泉市风电上网率只有75.4%,按满负荷折算,年发电小时数只有1660 小时,还达不到1800 小时盈亏平衡点,也达不到设计的2200小时,更达不到酒泉市2300—2600 小时全额出力水平,给风电企业造成输出障碍性亏损。

  在风电和光电大规模投入运营之下,电网建设滞后导致发电企业限电比例逐年增加。2010 年甘肃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电量完成7.23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1875 小时,限电比例14%,限电损失电量1.18 亿千瓦时 ;2011 年发电量完成15.2 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1736 小时,限电比例上升到23%,限电损失电量达4.77 亿千瓦时 ;2012 年发电量完成15.1 亿千瓦时,利用小时数1570 小时,限电比例攀升至26%,限电损失电量5.65 亿千瓦时。

  同时,消纳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光伏发电项目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国家对光伏发电的要求是“统筹规划、就近上网、就地消纳”,受甘肃河西地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和消纳空间的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全部消纳该省“十二五”新能源规划确定的光伏发电项目电量。

  国家财政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到账,也令新能源企业十分犯难。电价补贴不及时致使企业流动资金短缺,财务费用居高不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企业的经营收益和发展的积极性。

  李丽向执法检查组反映,酒泉市按2012年风电86.3亿度计算,补贴约为16亿元,但普遍拖后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到位,有的2011 年5 月至12 月的补贴至今仍未到位,造成企业运行困难。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宁平也反映,该公司所属新能源企业,近三年来未到账的电价补贴达到2.1亿元。

  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也反映,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地方财政贡献份额较少,对改善民生支持不足,影响了地方积极性。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不到位,用电价格偏高,影响全社会使用新能源的积极性。

对策与出路

  带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回京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和协调会,积极商讨对策。

  陈昌智副委员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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