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10年”之际,电力体制改革作为一项未竟的事业,再次成为业界争论的焦点。到目前为止,这个问题还没有答案。此时,我们不妨追本溯源,看看我们被视为源头的“2002”——它的源头又在哪里?
作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参与者之一,朱成章见证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艰辛历程,日前他亲自为本报撰写文章,畅谈酝酿新一轮改革的台前幕后。正所谓“以史为鉴明得失”。
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从改革开放之后启程,分为两轮改革。第一轮改革是在原来政企不分的计划经济体制下,采取体制外集资办电,还本付息定价。这一轮改革是从电价改革开始的,首先在电价价外加2分钱,交给地方作为办电资金,并实行老电老价,新电新价,新电按还本付息定价,调动了地方政府、私营企业和外资办电的积极性,打破了中央独家办电格局,促进了电力发展,初步解决了计划经济年代长期缺电的局面。但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效率不高、省间及地区间电力交易发展迟缓,由于垄断使独立电厂受到不公平待遇,小型燃煤电厂迅速发展严重污染了环境。几乎与中国同时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国家有美、英等国,参照美英电力体制改革模式,从2002年开始进行第二轮改革,采取了实施厂网分开,重组发电和电网企业;实行竞价上网,建立电力市场运行规则和政府监管体系等。由于竞价上网的电力市场无法建立,上网电价由还本付息定价改为标杆电价,发电企业无利可图,私营企业、外企逐步退出电力行业,使电力行业重新回到中央企业办电为主的格局。本文主要谈谈中国第二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酝酿阶段,即中国新的电力体制改革是怎么酝酿的。
一、世界银行对电力体制改革的主张
1991年我去美国访问,原能源部的领导要我顺便到世界银行询问一下,他曾要求世界银行帮助中国研究加快水电开发,看看何时能落实研究课题。我去世界银行询问时,世界银行表示愿意跟中国政府商讨,并给我一本《世界银行1992年政策报告——世界银行在电力部门中的作用》。这本报告是世界银行推介美英电力体制改革的文件,要求发展中国家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世界银行支持电力部门重新组织方案的指导原则共5条,要根据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加以落实。
原则1,透明的管理。实际上是政企分开,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一套合法的机构体系、管理程度和明确的行动措施。
原则2,服务与参与。在一些最不发达国家,世界银行将参与电力部门的资金引进、电厂维修、架设线路、减少线损、提高发电效率等方面的服务,以提高其工作效益。
原则3,商业化和公司化。世界银行将积极追求电力部门商业化和公司化,并使私营部门参与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工业。
原则4,承诺贷款。世界银行对电力部门的贷款将集中在这样一些国家,他们在上述原则一致的基础上,对改进电力部门的工作有明确的承诺。对于连续地不遵守电价和财政协议,世界银行曾停止对一些国家电力部门的贷款。
原则5,私人投资。世界银行鼓励私人投资电力部门,并利用它的部分财政资源来支持,以促使私人投资者参与。
从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世界银行要求电力部门的改革就是政企分开,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并实行自由化、私有化、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机制。这些改革与美英的电力改革是相同的。不按照这些原则改革的国家,世界银行不给予贷款,已经给予贷款的国家还会停止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凡是要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国家就要被迫进行电力体制改革。
二、中国与世界银行合作研究
电力体制改革
经财政部与世界银行商谈后,双方决定合作开展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研究,时间为1993年—1994年。中国成立了由财政部牵头的课题研究指导委员会,另外成立了四个专题组,均由中方人员任主席,并有成员若干人。1993年7月召开了“中国电力部门改革战略选择国际研讨会”,会上电力工业部部长强调中国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