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已从单纯的环境保护问题上升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但对中国而言,还有更加重要和紧迫的现实意义。改变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高污染、高能耗的产业结构,是中国国内治理环境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迫切要求。同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也是中国广泛参与全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责任与担当,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自十八大后,中国在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舞台上以更加积极、开放的姿态开始与其他发达国家合作,同时也在气候外交上显示出了更加灵活务实的风格,更多从全球视角出发,寻求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引领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所应该发挥的角色。
中国是国际气候治理新理念的引领者及推动者
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前,中国政府利用领导高层互访契机,加强与各国在气候变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分别与美国、欧盟、英国、基础四国(巴西、南非、印度、中国)发表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国积极与“基础四国”、“立场相近的发展中国家”等建立磋商机制、加强对话沟通、开展务实合作、赢得国际社会积极反响,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与各国增进理解,进一步扩大共识,为推动气候变化谈判多边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领导人出席巴黎气候大会时,提出作为全球治理的一个重要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是一面镜子,给我们思考和探索未来全球治理模式、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宝贵启示。并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出中国倡议,要创造一个各尽所能、合作共赢、奉行法治、公平正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未来。中国积极促进巴黎气候大会成功,正是实践这一理念,体现大国责任、担当的成功范例,为全球气候治理新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发挥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
G20是国际能源治理的理想平台
G20作为当今国际上重要的多边对话平台,致力于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同时也必须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中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这不仅仅是因为气候变化与世界经济和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更是因为分享世界经济发展成果,推动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G20必须正视气候变化会给发展中国家未来发展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小其影响。作为2016年G20的主席国,中国将继续发挥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领导力,探索在G20平台进一步推动全球气候和能源治理的更多可能性。
目前世界存在多个主要的国际性能源组织,这些能源治理机构是基于不同的目的、由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发起成立的,因而其章程和宗旨各异,其管理手段也有局限性。当前国际局势错综复杂,面临着多方的利益博弈,加之治理机构碎片化导致的机制性矛盾非常突出,使全球能源治理进程受到极大阻碍。国际能源治理此时最需要的是统一协调和多边对话,而在全球经济贸易中举足轻重的G20无疑是提供这种协调机制的理想平台。
G20为世界主要经济体与不同国际机构之间的对话搭建了非正式的平台,中国可以依托G20开放式的交流对话机制,采取两步走的方式加深对国际能源治理的参与。
第一步,继续深化在国际能源治理中的重要议题上与国际机构的交流、合作。近期中国已正式成为国际能源署的联盟国,并由中国人当选了国际能源论坛的新任秘书长,中国与相关国际能源组织的交流合作正在日益深化。
第二步,逐步推动G20改革,在G20框架下整合已有的国际能源网络和能源管理机构,使其成为这些网络的中枢。将当前一年一度的领导人峰会、一年一度的能源部长会议、每年三次的能源工作组的运作模式提升为“领导人峰会-能源部长会议-能源主管部门与国际机构对话会议-能源工作组会议”四级联动多层次能源对话机制。并设立能源对话与治理的常设秘书处以发挥联系、磋商和协调的作用,统筹协调现有的多元治理结构,发挥G20作为全球能源治理指导机构与协调中心的作用。
绿色金融创新,为能源转型和气候治理提供资金
气候变化中的资金问题一直都是气候变化谈判中最受关注的话题。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达成的协议草案中,就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1000亿美元的应对气候变化资金。《巴黎协定》也提出让发达国家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帮助后者减少碳排放以及适应气候变化,同时鼓励其他国家在自愿基础上提供援助。气候变化资金协议前进的每一步都充满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争执与妥协。而G20成员均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遵循《公约》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各国需利用G20的平台继续积极落实巴黎大会在气候资金等问题上达成的成果,并为各方在《公约》框架下继续讨论如何解决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等问题提供积极的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体系也曾存在对化石能源的无效补贴。这些补贴鼓励了不必要的供应和需求,并因此阻碍了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09年,G20领导人首次承诺将取消没有效率的化石能源补贴,这一承诺在之后的每一次G20峰会上都得到重申。中国、美国和德国,成为第一批自愿相互进行化石能源补贴评估的二十国集团国家,以此来加速实现取消化石能源补贴的承诺。
中国正在推动绿色金融创新,并于2015年成立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作为一种市场化的制度安排,金融在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绿色债券、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环境基金等创新型金融产品,加强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可以有效减少对高能耗、污染行业和环境违法企业的资金支持,引导资源向绿色和低碳行业的配置。这既可以减少对化石能源消费的无效补贴,也可以为中国和世界的能源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
作为G20主席国,中国如何抓住能源与气候治理的契机?
G20是中国首次以创始国成员和核心国成员的重要身份参与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为中国提升全球能源治理领导力提供了世所瞩目的中心舞台。短期来看,中国应该把能源治理提高为2016年G20峰会的关键议程之一,延续前几届峰会对能源问题的重视并争取有所突破。中长期来看,通过推动G20的顶层设计和框架建设,中国与其他成员一起可以将G20改造成为全球能源与气候治理最重要的指导机构与协调中心。
在成为G20轮值主席国期间,中国可以考虑将G20下的能源与气候治理与下列几个重大的战略目标结合起来推进,包括“一带一路”建设、“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中国制造2025”。在签署了新的《国际能源宪章宣言》后,有研究建议中国可以考虑推动达成“跨国能源投资协议”,以推动在能源发达地区的能源项目投资,同时提高安全性与透明度。该协议将在很大程度上与中国全力推动的“一带一路”战略和亚投行相呼应,使中国更好融入和改善世界治理体系。针对能源基础设施的行动计划与G20推动全球发展的核心议题目标一致,因此可以整合成为G20全球治理框架的一部分。另外,中国也可以与其他主要倡议国家一起合作,利用当前低油价的契机,为推动取消低效的化石能源补贴,制定切实可行的步骤和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