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改再进一步 发电计划开放仍需循序渐进
来源:北京商报 | 0评论 | 3380查看 | 2017-04-11 09:54:35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加速推进。4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逐步放开电企发电、用电计划。自1993年6月国务院颁布《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提出“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发电、供电计划”起,我国电企的发电计划已由各地经信部门会同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分配了24年,并执行固定的目录电价。而新一轮电改的目的在于还原电的商品属性,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让“计划电”迈向“市场电”,本次文件正式将开放非居民发电、用电计划以法规形式予以规范,让新电改再进一步。

  降低地方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本轮电力改革始于2014年,一年后,国家发改委公布六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其中一项就是《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当时的配套文件已经明确了改革方向,但是两年过去,电力市场情况不断变化,为了加快落实放开发电计划,国家发改委在配套文件的基础上颁布本次《通知》,再次明确了放开发电计划的目标,同时指明了放开计划的步骤,将清洁能源确立为有限发电计划、逐步减少煤电计划电量、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等都是其中之一。

  具体来看,《通知》新增规定,凡可消纳规划内的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水电,基本可确立为优先发电计划,给予一定指标,如不能实现签约,指标可市场化转让给其他优先发电机组,如不能转让,电网企业以均价购买。在推行清洁能源的同时,煤电也在不断压减。《通知》提出,要“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2018年以后计划发电量比例,配合用电量放开进展逐年减小”。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透露,本次《通知》更加侧重于市场化电量改革,即把更大比例的电量放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由市场决定电价。“此前,我国只有15%的电量放到市场上交易,现在各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电量市场化改革,是因为实行市场化电量有利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林伯强认为,当下我国正处于电力过剩的阶段,把电放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电价就会大幅下降,降低地方实体经济运行成本。

  同时,林伯强直言,改革会对电力企业造成巨大冲击,“在计划电量时代,电力企业只要发电就能按照网上价格出售”,当下电力企业发电利用小时数低、成本高,电改以后还将有更大比例的电量实行市场化,电价大幅下降,在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下,会对电力企业造成一定程度的困难,这也是本次电改中的阻力因素。

  为斩断利益链设立发电计划

  新中国对电力进行管理的历史最早可追溯至62年前。1955年7月,我国成立电力工业部,对电力进行垂直管理,在多次与水利部合并、拆分后,1993年3月,我国第三次设立电力工业部,并在同年6月颁布《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提出“跨省电网管理部门和省级电网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发电、供电计划”、“不按照上级调度机构下达的发电、供电调度计划执行的,将对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这也是目前可查阅到的我国首次明确提出要进行计划发电与供电的规定。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此前我国虽有电力工业部,但成立之初,相关部门对于发电厂的发电、供电并没有实行计划性管理,但是发电厂既有国营也有私企,私人发电厂出于利润考虑愿意多发电、供电,可能出现私下贿赂调度员,以此获得更多供电机会的腐败现象,而调度人员则借工作的便利性与灵活性套取高额利润,由此形成了利益链。

  为此,我国自1993年开始对发电、供电进行有计划的调度,结合上一年度的全社会用电量,对电力市场进行预测,做出下一年各省的发电计划,并精确到每一个发电厂。但也有专家指出,24年前的规定执行到现在,也确实出现了与市场不相适应的情况。

  韩晓平介绍说,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行能源结构优化,但在计划发电的模式下,低能耗的发电厂与高能耗的发电厂拿到的指标很可能相差无几,低能耗、高效率发电机组的优势不能完全发挥,部分电厂即使有能力生产出更多的电,获得更多利润,也要按照配额来生产,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电厂的发展,也对能源结构优化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开放仍需循序渐进

  “为了防止市场混乱,我国的发电计划不会在短期内全部开放,但也不会长久维持现状,而是要循序渐进的有序开放,要有缓冲期”,林伯强解释说,在改革进行到最后一步时,我国将放开电企的计划发电、用电,并让所有电力进行市场化交易,届时市场规模可能上万亿元。不过他仍指出,现在我国电力过剩,电价不断下跌,预计今年电企将出现普遍亏损,现在进行市场化交易的电普遍比市场定价便宜20%左右,未来计划发电开放后如果出现大规模发电,电价也可能继续下探,这些都有可能导致小型电企亏损加剧,甚至倒闭。

  不过业界指出,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我国已经在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试图让更多的供电企业获得稳定而大额的订单,开放配售电业务和推进签订中长期合同都是其中之一。《通知》指出,对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网企业、国家规划内的既有煤电机组要鼓励签订中长期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价格调整机制。4月10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发改委将处罚煤炭中长期合约签约或履约不力的煤企和电企,不过这则消息尚未经证实。

  而在配售电方面,韩晓平分析称,有序放开发电、用电计划后,供电企业有望与买家进行对接与互动,买家第二年需要5000度电,供电企业在获悉这一需求并签订协议后,就提前准备囤煤准备发电。不过,让原本没有联系的供需双方对接,配售电业务至关重要,此前这一规模上万亿元的领域一直由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垄断经营,2014年国务院提出,要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各类国资背景的交易平台与民资的配售电公司纷纷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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