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电改思路被再次提起
来源:人民网 | 0评论 | 4695查看 | 2013-11-06 16:43:00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383方案”改革设想备受关注。“383方案”即包含“三位一体改革思路、八个重点改革领域、三个关联性改革组合”的新一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行动方案。该方案也被广泛认为与即将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着密切联系。在电力方面,方案显示将“引入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虽然只是一个改革设想,但是该方案的公布,还是让人们对于走过10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有了新的期望,也让电改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2002年开始的电改,制定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四大目标,不过,10年已过,也只是初步实现了前两步。放眼整个能源行业,相比于煤炭和石油行业,电价的市场化改革也已落在了后面。那么原因何在?未来之路,又在何方?

  电价问题突出

  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被认为是未来电改的核心和主要任务。那么目前我国的电价是什么情况呢?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原副司长刘振秋介绍:“在上网电价方面,目前依然由国家发改委统一管理。但做了分类,有很大进步。”之前集资办电,按投资进行还本付息原则定价。此后,“定价方式有了调整,变为按社会平均成本先定价格。”在2004年之后,所有火电投资新投产的机组,上网电价都执行标牌价标准。目前标牌价标准又延伸到核电;水电基本是一厂一价;风电分为四个区,也已有标杆价。

  “不过,平均成本定价也有弊端,如今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刘振秋说,例如平均成本是多少很难确定。“另外,各电厂的机组在一个系统内的性质、作用不同,有的是调峰的,有的是电网末端支撑的,所以对于不同性质和作用的机组采用同一个价格,这种做法是不妥的;另外,不同机组的电能质量也是不同的,这在电价方面也没有体现出来。”

  另据刘振秋介绍,在销售电价方面是国家管理,分网制定。“目前所有电网的销售价格都由发改委来制定的。也是实施分类电价,如照明电价、工业电价和农业电价等。不过,现在分类不是很合理,并且近些年来也没有做大的调整。”

  另外了解,为了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我国实施了可再生能源附加政策,其附加标准是全国平均分摊的。“当时认为,可再生能源有正的外部性,所以统一加,但是如此一来,可再生能源多的地区占了便宜,自然环境本来就很好的地区反而吃了亏。”刘振秋说,例如在自然环境不错的贵州地区,风力和太阳能资源并不丰富,相比而言获得的补贴就少,在内蒙古等风力资源丰富的省份则获得了大量的补贴。“所以,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全国统一是否合理是值得研究的。”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均对记者表达了类似看法。另外,在脱硫、脱硝等电价补贴方面,都存在标准过低、“一刀切”等问题。

  电价不能简单放开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策划是非常好的,把厂网分开、输配电分开,实现各个环节的竞争,打破电力行业垄断。”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财务部价格主管史可佳表示,“电力体制改革进行了十年,至今只是把电厂和电网分开了,输配电还没有分开,统一调度权仍在电网。虽然分成了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两个体系,但这是按区域分的,而不是在同一个区域形成竞争。对于发电企业来将,电价是被国家管住的,电厂之间是互相竞争的,但在电网一方还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没有被打破。发电企业在跟电网的博弈中,想得到合理的价格比较困难。”

  刘振秋认为,虽然目前的电力行业还有诸多问题存在,但是从资源优化、行业效率、安全和行业财务状况等评价标准来讲,“此前的电改还是成功的。”他说,“但是如果停滞下来,改革的成本会加剧,把改革效率慢慢吞嚼掉。”

  当前供应端和销售端矛盾都比较集中。有观点认为电力改革的阻力在价格司,电价一直没有市场形成机制。

  对此,刘振秋认为:“电改的阻力并不在价格司。应该从经济学角度分析问题,而不要表面化。电价改革是电改的核心。但是很多事情要有先决条件,而不是简单地放开价格。”据他介绍,十二届三中全会经济体制改革中提到,价格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价格改革伴随体制改革,出现了价格双轨制,价格双轨制降低了体制转换成本。同时伴随着企业改革,企业逐步成为市场核心后,对价格有反应,然后放开计划,不断增加计划外比重,最后到市场化。“所以不能简单放开价格,而是采用渐进化道路。”

  刘振秋认为,市场本质是自由选择、自由交易。“目前发电量由调度定,调度由地方经委定每个机组的一年可调电量。更荒唐的是,一些地区搞煤电互保,用多少本地煤给多少电量,在这种情况下,价格不能放开。简单的价格放开不能形成市场。”他说,在任何一个国家,没有厂网分开后,已经建立了竞争市场的,还政府管制价格,我国独此一份。“我国建立了标杆制度,在经济管制上是创新,但是不可能管好,否则不需要建立市场了。标杆价格有很多问题。同时,标杆价格使政府的自由裁量权大大减少。”

  2002年电改目标仍是努力方向

  对于未来电改,国内诸多业内专家和机构都已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各自的课题和方案。此次“383方案”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公布,其所涉及的电力行业改革的基本思路,也因此备受关注。

  “383方案”明确,在基础产业领域,以打破垄断、促进竞争、重塑监管为重点,加快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放宽准入,“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同时“在自然垄断环节形成有效监管”。对电力行业更是制定了明确的行动方案:“引入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383方案”称,“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开展‘竞价上网’,形成以双边合同市场为主、实时竞争市场为辅的竞争性电力市场。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上网电价由发电市场竞争或发电企业与大用户双边合同确定;输配电价实行政府管制,形成直接反映电网企业效率的独立输配电价;居民和中小工商业销售电价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率先实现输配业务的财务分开,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输配完全分开。”

  可以看出,该方案仍是沿用2002年电改制定的“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思路和目标。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之后,竞价上网、输配分开也成为了该方案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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