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消纳难?电改需引入清洁电力机制
来源:能源杂志 | 0评论 | 3869查看 | 2016-12-14 10:29:27    
      电改9号文中提出,电力体制改革要管住中间,放开两端,要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的电价。这就是说,上网电价不再像从前那样由发改委核定,而是由各发电企业彼此竞争决定。政府主要核定输配电价,输配电价也会逐步过渡到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分电压等级核定。这就是大家说的,电改的一大本意是要恢复电力的商品属性。

  但是电改本身并不是孤立的或者封闭的。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环境下,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国,温室气体减排任务艰巨,能源结构亟待转型。在这个大背景下,任何一个与能源相关政策都要与之呼应,电改也一样,最直接的一点,就表现在能够转化为电能的可再生能源上。

  电改9号文中列举了亟待通过电改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提及“节能高效环保机组不能充分利用,弃水、弃风、弃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窝电和缺电并存”。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也紧跟9号文发布《关于改善电力运行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社会上,近几年关于可再生能源消纳难的讨论从未停止过。

  可以说,作为二次能源的电力,承接着一次能源消费结构转型的重担,而电力体制改革成为解困可再生能源消纳难的希望所在。

  识别消纳难

  解决问题之前,先要识别问题,对于可再生能源消纳难,原因是多方面的。

  供给端,我国电力装机容量总体过剩,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全口径电力装机容量达150673万千瓦,与弃风、弃光、弃水问题相比,弃煤问题更严重,弃煤率已经超过20%。所以消纳难已经不仅仅是可再生能源面临的问题。

  需求端,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过去七、八年间,对水泥、钢铁等产业近16万亿元的投资仅增加了产能而未能产生收益,这种错误投资直接导致当下经济增速放缓,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下滑。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全社会用电量555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明显低于2014年的3.7%和2013年7.5%。

  一个需要被注意到的事实是,在国家能源局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都已经被消纳,被弃的可再生能源都是规划以外的部分。规划外的风电、光伏等装机容量增多,超过了按规划建设的电网等级承载量,而电网建设又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也是一部分可再生能源传递不出去的原因。

  加入清洁电力机制

  破解可再生能源消纳难,可以在电改中引入清洁电力机制,即在电力传输的中端借鉴国际通行的绿色电力调度,在末端对各省清洁电力消费实行配额制。

  绿色电力调度是一种国际化选择,我们可以引入。在做电力采购的时候,将可再生能源的定价为0或者一个很低的价格,使其在竞价排序的时候,永远排在最前面,电力用户最先使用的也都是可再生能源,之后才是其他能源,这就可以使得可再生能源多发多用。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我国现阶段可以采取的一种选择。我国各地资源禀赋不同,有些地区可再生能源充沛,难以完全本地消纳,需要进行跨省传输。可以借助政策,规定各省清洁电力消费需占该省全年用电量一定比重,比例不足则需要自行在电力市场跨省购买,以此来促进可再生能源跨省传输,扩大消纳范围。

  清洁电力机制解决了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但在发电端,上网电价放开,意味着清洁能源要以低于自身成本的价格来与煤电竞争,要促进清洁能源发展,补贴还得持续,应对清洁能源补贴缺口问题,方式有二:

  第一种方式是提高居民用电价格。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要解决电力倒挂问题。我国工业企业用电量大,用电成本最高;居民用电量小,用电成本低,一直是工业用电在补贴居民用电,这与发达国家情况相反。其实工业企业用电成本高,最终反映在生产产品的价格高,这部分费用看不见,但却加重了居民的生活成本,与其这样,不如提高居民用电价格,让居民支付看得见的成本。

  现在我国居民用电价格地区差异很大。北京地区居民用电水平已与发达国家相当,但价格依旧是2006年核定的0.485元/千瓦时,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现在北京居民的用电成本相当于2006年的60%,与其他省市相比,用电成本偏低,居民收入水平与用电成本严重不对等。所以提升居民用电成本,重点落在收入高但用电成本低的地区。据我们研究测算,只需将现在的可再生能源居民用电附加值从1.9分钱提高到5分钱,即可解决可再生能源的补贴问题。

  第二种方式是对煤电征收碳税。这里传导机制可以有两种,一是用征收的碳税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预计千万元碳税即可解决现在的可再生能源补贴难题;二是改善现在的碳配额交易制度,实行一旦排放温室气体就征收碳税,提升煤电企业发电成本,预计每度电成本增加3~5分钱,这样可再生能源与煤电成本基本相当,也就有了市场竞争力。

  电力消费的最终趋势是,煤电会主要担任调峰的角色,但仅仅给予电量电价肯定不足以覆盖其成本,可以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给予煤电容量电价,让煤电负担的成本与社会其他产业成本达到一个平衡,从而实现能源安全与二氧化碳减排的双重目标。

  能源系统必然转型

  由于我国要实现大气雾霾改善目标和气候变化目标,我国的能源系统必然转型,而且转型速度还会很快。因而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一个基本趋势,现在不转型未来的成本会更高。因此需要全力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打造一个适合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的电力供应系统。短期内就必须要开始规划和安排,同时统筹化石燃料发电的缩减,在避免大量社会问题出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燃煤电站的自然退出,避免大量的沉没成本。同时也要考虑适当的电价调整,适应燃煤电站更多调峰,让燃煤电站在减少发电利用小时的情况下给予容量和调峰电价,构造一个在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接入的情况下安全的能源供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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