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打造售电蓝海 2016成可再生能源转折之年
来源:海峡售电 | 0评论 | 4035查看 | 2016-08-29 14:44:00    
  随着新一轮电改的推进,除了居民用电等保障性服务继续沿用政府定价,过去由电厂发电、电网卖电的格局将彻底改变,这将是一个全新的市场。

  在理想的情形下,整个行业随之将会产生颠覆式发展。在发电侧,风电、页岩气、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将更多地上网。在售电侧,除了电网之外,将会有发电企业、民营资本等参与进来。而用户的市场地位将发生逆转,享受到更低廉的电价和多元化的服务。更长远的角度看,中国的能源结构也将发生重大变革。

  电力市场要形成“多买多卖”的格局,首先要核定独立的输配电价。从今年年初开始,深圳、内蒙蒙西相继进行试点,此后又在贵州、云南等五省开始进行综合电改试点。

  从目前已经试点改革的地区来看,普遍出现了电价下降的现象。内蒙古发改委副主任王金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对蒙西电网核定输配电价后,核减的成本空间约26亿元,“现在内蒙地区,大工业一年用电量达970亿度,平均摊下来,一度电可降低2.65分”。

  此前针对电网是否可参与竞争性售电业务,有很多博弈。此次的配套文件,明确了电网“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

  根据配套文件,发用电计划也将放开,政府定发电量的时代将彻底过去。方正证券的一份报告估计,初步放开后,按照全社会5.5万亿的用电量计算,折合电费三四万亿人民币,初期将有10%的电量得到释放,电能市场的规模将在3300亿左右。

  毫无疑问,这个市场足够大。“电改之后,整个电力行业生态会发生巨大改变,相当于从恐龙时代变成了哺乳动物时代,这里面机会太多了。”信达证券首席能源互联网分析师曹寅说。

  售电新蓝海如何跨进?

  售电侧改革是新一轮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热点,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是中发9号文明确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在售电侧方面,改革以后,民营资本可以投资或者直接成立售电公司,为民营资本进入电力行业提供了新的领域——创造了一片新蓝海。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从售电侧市场主体及相关业务、主体的准入与退出条件、市场化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与风险防范、组织实施等方面对这项改革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特别是文件将售电公司划分为三类,包括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和独立的售电公司,明确了同一供电营业区内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的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明确发电公司及其他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文件的具体规定使一直悬着的社会资本如何进入,怎么进入售电领域的难题得以明确,社会资本的进入变成了可能,同时售电公司可操作、可落地,这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是本轮电改中最大的难点和亮点。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文件明确:电网企业可以参加售电业务,此举动大略相当于将石化双雄引入加油站领域。这将使得今后的售电领域出现三类不同的公司,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能有一家公司经营配电网(并且提供保底供电服务),但是售电公司数量不限。

  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规定,独立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对售电公司的要求,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中提到“售电公司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鼓励售电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增值服务。”这实际上也明确了售电公司可以以售电为基础,向售电环节微观产业链的上下游进行延伸以获取最大的价值。

  所以,对于那些想要分享售电市场的企业来说,与其他公司相比,他们不仅要拥有“电力业务许可证”,还必须在资产方面达到严格的标准。

  在相关材料准备齐全之后,这些公司就可以向省政府进行“申请→公示→获准”的三步流程,如果全部通过,就可以开始正式卖电了。

  在未来,随着市场的不断演化,可能出现发配售一体化的电力公司;而配电和售电在某些局部领域也可能融合,形成配售一体化的电力公司,如园区类售电公司。而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提出的“拥有分布式电源的用户,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非电力的能源公司进入电力行业,则为市场的丰富性不断加码,比如气电或者热电一体化,售电与节能服务一体化。

  而互联网+售电则是民间资本最为有希望的领域——售电侧改革实施意见中提到的,“整合互联网、分布式发电、智能电网等新兴技术,促进电力生产者和消费者互动,向用户提供智能综合能源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意味着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打破原有的生产和消费,消费和服务之间的界限,实现分布式能源+用电设备+储能,涵盖发电、用电、节能并有可能延伸到需求侧服务。

  电改推进打破制度桎梏 能源互联网迎发展机遇

  能源互联网是中国能源革命的发展方向。里夫金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中完整的提出了能源互联网的概貌,并了五大支柱:1)能源结构向可再生能源转型;2)将每栋建筑转化为微型发电厂,以便就近收集可再生能源;3)在每栋建筑或其它基础设施中使用氢或者其它存储技术;4)利用互联网技术将每一大洲的电力转化为能源共享网络,以便能源能在各大洲之间达到供需平衡;5)将运输工具转向插电式及燃料电池电动车。能源互联网是综合运用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管理技术,将大量由分布式能量采集装置,分布式能量储存装置和各种类型负载构成的新型电力网络、石油网络、天然气网络等能源节点互联起来,以实现能量双向流动的能量对等交换与共享网络。

  能源互联网最终目的为实现能源的高效、民主、及时响应。我们认为我国能源互联网发展依据的是一条政策主线—电力体制改革。201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核心思想即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推动发售电侧自由竞争市场建设。与2002年的5号文相比,本轮电改方案更为务实,暂时未考虑输配分开和电网调度独立,在兼顾电力市场化大方向的同时有利于降低改革阻力,提升了方案的可操作性。此外,文件的发布主体也由5号文时的国务院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增强了本轮电改方案的执行力度。我们认为时隔十三年后中央再推电改,预示着中国能源革命将开启一个新的篇章。

  能源消费方式的进步反映了能源革命的演化路径。具体可划分为三个阶段,我国目前正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升级的过程,即通过电改催生电能服务市场,结合互联网技术扩大服务的范围。从过去单一的节能降耗及信息化用能管理服务,向售电与能源供应、增量配网规划与投资建设、可再生能源规划与投资建设、电能质量与用电安全拓展,建设区域能源智能协调控制系统过渡。

  我们认为电力作为一种商品,其生产和消费具有瞬时发生的特点,天然地具有互联网属性,是能源互联网中能源流的主要部分。互联网的核心在于用户体验,而良好的用户体验需要依靠与消费者互动来逐步改善,国内电力体制因电网企业的垄断地位,使得发电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沟通渠道被阻隔,导致发电企业无法对用户需求做出及时反应,从而无法实现能源互联网“高效”、“民主”的能源消费属性。而能源互联网的核心目的,就是实现能源流和信息流的双向甚至多向实时交换。因此我们认为,电改政策落地是能源互联网建设中最关键的一环。随着改革推进,体制桎梏将被彻底打破,能源互联网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能源互联网的建设推进也将重构整个能源供给及消费的模式,实现彻底的能源革命。

  大潮来袭 能源互联网时代真正降临

  互联网+智慧能源的时代真的来了,能源进入了互联时代。也再次表明未来真的是售电公司(售能公司)的市场。真正的能源互联网应该是多种能源形式通过互联网的大数据及技术创新实现互联互通,最终目的是要达到资源优化利用和配置、能源效率的最佳利用并实现价值最大化。

  能源互
相关阅读
最新评论
0人参与
马上参与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