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 0评论 | 4352查看 | 2014-02-26 10:48:34
为陷入僵局的电力体制改革寻找突破,是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的要务之一。电改“五号文”在完成部分改革任务后,预计将被新的改革方案替代。按照国家能源局的计划,年内将出台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
在日前召开的“2014年经济形势与电力发展分析预测会”上,接近能源管理部门的专家透露:“对售电侧进行改革,并对电网自然垄断强化监管,有可能是新的电改思路。这意味着,近期电网不会被大面积的拆分,电力调度一体化、电网输配一体化的格局不变化。”
据了解,借鉴国外经验,放松对于发电侧和售电侧的管制,对电网自然垄断环节进行严格监管,是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普遍选择。
在我国现有的电力管理体制下,电力消费者与生产者被制度化隔离,价格信号难以向用户传导,带来煤电矛盾、周期性电力短缺等问题。电力用户普遍缺乏选择权和议价权,电量实行计划分配手段,也不利于高效率发电企业出力。
简而言之,我国传统电力交易方式是买卖双方互不见面,由电网企业统购统销。发电企业和用户只能被动接受政府定价,没有价格谈判权力。
而售电侧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是,在售电侧引入竞争,打破售电垄断,允许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逐步充实售电业务;同时,逐步赋予用户自主选择权,允许电力用户根据自身电力需求偏好自由选择并更换发售电企业,形成用户自购电局面。
上述专家认为,售电侧改革有三种模式:配售一体化模式、售电独立模式和大用户开放模式。综合对比三种模式实施的前提、利弊,他建议在当前的宏观环境和市场条件下,首先考虑采用大用户开放模式。
大用户开放模式是,暂不改变目前的电网管理体制,加快开放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的直接交易,首先放开规模以上用户与发电企业建立市场交易机制。这种方式与“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思路吻合,与实行输配分开、拆分电网相比,是比较温和的改革路线。
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是电监会时代推行的改革方案,此前改革推进并不理想。2013年,在国家能源局重组后有较大进展——国务院取消对直购电试点审批,湖南、四川、山西、甘肃等成为改革试点新成员。近期,山东、河南等地也出台直购电试点方案,加入到改革试点的序列。
此外,“积极推进电能直接交易和售电侧改革,推进输配电价改革”也被写入201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报告。
按照国家能源局制定的计划,今年将扩大交易范围和规模,力争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直接交易,并提出“交易电量不低于全社会用电量的3%”的目标。而这一数字在2011年只有不足千分之二的规模,且当时直购电还面临“优惠电价”、“变相支持高耗能”的质疑。
中电联秘书长王志轩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认为,大用户直购电的实施需要做好系统设计,从局部试点到全部推进需要平衡协调。这包括,电网利益如何得到保证,如何减少政府对交易的行政干预,如何解决电价交叉补贴问题以及如何核定输配电价等。
此外,发电企业甚至担心,由于直购电试点的扩张,电力企业可能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且,在交易过程中对用户形成的价格优惠将通过降低上网电价转嫁到发电企业,最终影响发电企业的利润。
电力专家王信茂认为,一个独立的和非歧视性的开放电网是实现电力自由贸易的必要条件。实现“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格局,关键是废除行政垄断的电价机制、建立独立的输配电价和赋予发电企业自主定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