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山西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鼓励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上网电价,但竞争性配置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山西省燃煤发电基准价。
下为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