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1-6月份全国电网工程完成投资1734亿元
发布者:admin | 0评论 | 2573查看 | 2021-07-22 09:50:42    

1-6月,全社会用电量保持快速增长,三次产业用电增速均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平均水平;发电装机延续绿色发展趋势,新能源发电装机增长较快;除水电和太阳能发电外,其他类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增加;全国跨区、跨省送出电量保持较快增长;电源基建新增装机同比增加,燃煤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同比减少;电源和电网完成投资同比增长。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6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93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2%,其中,6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70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


分产业看①,1-6月,第一产业用电量4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1%;第二产业用电量266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9.1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7.6%;第三产业用电量67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8%,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9.8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7.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5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1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4.2%。


图1 2020、2021年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6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6.5%,增速同比提高18.9个百分点。全国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8.4%,增速同比提高21.4个百分点。制造业中,四大高载能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13.7%,其中,建材行业同比增长19.8%,黑色行业同比增长16.1%,化工行业同比增长12.0%,有色行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6%;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合计用电同比增长27.3%,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同比增长超过30%,分别为36.5%、34.9%、30.9%和30.3%;消费品制造业合计用电同比增长22.2%,其中,家具制造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同比增长超过30%,分别为37.3%和30.6%。


1-6月份,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5.8%。其中,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同比增长均超过30%,分别为36.8%、34.9%和32.9%。


1-6月,15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6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3%;第二产业用电量48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第三产业用电量12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8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


6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8.5%,增速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全国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9.6%,增速同比提高4.9个百分点。制造业中,四大高载能行业合计用电量同比增长6.5%,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合计用电同比增长13.3%,消费品制造业合计用电同比增长12.7%。


6月份,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7.5%。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3.1%,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用电量同比增长20.9%,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9.0%。


6月份,16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发电生产情况


截至6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2.6亿千瓦,同比增长9.5%。水电3.8亿千瓦,同比增长4.7%,其中,常规水电3.5亿千瓦,同比增长4.6%。火电12.7亿千瓦,同比增长4.1%,其中,燃煤发电10.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燃气发电10588万千瓦,同比增长13.0%。核电5216万千瓦,同比增长6.9%。风电2.9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分别为28079和1113万千瓦),同比增长34.7%。太阳能发电2.7亿千瓦(其中,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分别为26709和52万千瓦),同比增长23.7%。


截至6月底,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装机容量21.2亿千瓦,同比增长9.1%,比上月增加1300万千瓦,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水电3.3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0亿千瓦;火电12.6亿千瓦,其中,燃煤发电10.8亿千瓦,燃气发电10434万千瓦;核电5216万千瓦;并网风电2.9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9亿千瓦。


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387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5.1个百分点。


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48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8.7个百分点。全国水电发电量前三位的省份为四川(1198亿千瓦时)、云南(1059亿千瓦时)和湖北(583亿千瓦时),其合计水电发电量占全国水电发电量的58.8%,同比分别增长-4.8%、16.9%和-0.2%。


1-6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电厂火电发电量282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6.6个百分点。分省份看,除西藏同比下降16.5%外,其他省份火电发电量均同比增长,其中,增速超过30%的省份有广东(41.1%)、湖北(33.4%)、四川(32.5%)、浙江(31.2%)和重庆(30.3%)。


1-6月份,全国核电发电量19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


1-6月份,全国并网风电厂发电量34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3.7个百分点。


三、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情况


1-6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853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19小时。


图2 2005年以来历年1-6月份利用小时情况


分类型看,1-6月份,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496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3小时。在水电装机容量排前10的省份中,除贵州、浙江、云南和湖南外,其他省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均同比降低,其中,福建、青海和广东降低较多,分别降低298、287和197小时;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186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31小时,其中,燃煤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25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54小时,燃气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328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132小时。分省份看,全国有18个省份的火电设备利用小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江西和甘肃超过2500小时,分别为2563和2549小时,新疆、广西、内蒙古、四川、宁夏和陕西超过2300小时,而西藏仅为167小时。与上年同期相比,除黑龙江、内蒙古和河北外其他省份火电利用小时均同比增加,其中重庆、四川和广东增加超过500小时,分别增加586、571和506小时;全国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805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286小时;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21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8小时;全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660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小时。



图3 1-6月份风电装机较多省份风电装机容量和设备利用小时


四、全国跨区、跨省送出电量情况


1-6月份,全国跨区送电完成29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0%。其中,华北送华中(特高压)2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3%;华北送华东3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8%;东北送华北21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7%;华中送华东13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华中送南方10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3%;西北送华北和华中合计9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0%;西南送华东24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2.4%。


1-6月份,全国各省送出电量合计72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7%。其中,内蒙古送出电量11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6%;山西送出电量5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1%;新疆送出电量5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2%;宁夏送出电量5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3%;云南送出电量51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安徽送出电量4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3%。


6月份,全国跨区送电完成5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其中,华北送华东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4%;东北送华北5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华中送华东2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7%;华中送南方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0%;西北送华北和华中合计1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西南送华东7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2.2%。


6月份,全国各省送出电量合计13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其中,内蒙古送出电量2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9%;云南送出电量170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4%;四川送出电量10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3.2%;山西送出电量1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5%;新疆送出电量1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5%。


五、新增装机情况


1-6月份,全国基建新增发电生产能力5187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多投产1492万千瓦。其中,水电812万千瓦、火电②1757万千瓦(其中燃煤933万千瓦、燃气349万千瓦)、核电227万千瓦、风电1084万千瓦、太阳能发电1301万千瓦,各类型发电分别比上年同期多投产400、125、227、452和286万千瓦。


六、电力投资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1893亿元,同比增长8.9%。其中,水电475亿元,同比增长19.1%;火电202亿元,同比增长10.3%;核电226亿元,同比增长44.3%;风电826亿元,同比降低3.2%。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完成投资占电源完成投资的91.7%,同比降低0.5%。


1-6月份,全国电网工程完成投资1734亿元,同比增长4.7%。


注:①从2018年5月份开始,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调整,为保证数据可比,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②本年新增火电装机统计口径包含应急调峰储备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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