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强电网设施,提高汇集互济能力
海西州新能源发展受制于电力通道缺乏和汇集能力薄弱,未解决短板问题。一是积极推动昆仑、丁字口、羚羊、大灶火、大格勒等750千伏骨干输变电网纳入青海省“十四五”电力规划,申请昆仑750千伏输变电工程2022年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已立项,正在进行前期工作,为快速形成750千伏“日”字形双环网布局奠定基础;二是提高清洁电力汇集能力。我州330千伏变电站布局极不合理,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的西部地区300千伏变电站布点稀疏,已建成330千伏变电站且不存在接入冗余,为此,海西州立项乌图美仁1号330千伏变电站增容扩建、冷湖彩云330千伏主变扩建、乌兰东大滩330千伏变电站建设、德令哈战斗门330千伏变电站等项目建设,稳步提升区域内新能源电力汇集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托素-鱼卡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目前托素、鱼卡750千伏变电站已经建成运行,正在建设托素—鱼卡双回线路、托素—海西750千伏间4回线路项目预计年内可建成,将大大提升我州电网与青海主网间的送电水平,缓解送出水平不足问题;四是积极争取青海省第二条向省外特高压外送通道工程起点布局在海西州,根据国家大基地项目建设规划布局,“十四五”期间,青海省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起点布局在海南州,为缓解海西州电力外送困难问题,省政府积极与国家能源局对接,争取将二通道起点布局在海西州,目前尚在协调中。
二、集团化建设项目,带动产业项目发展
进入“十四五”以来,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以及2030年建成光伏、风电12亿千瓦规模目标,我国新能源建设全面进入规模化、集团化、基地化开发阶段。目前,海西州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1160万千瓦,约占全省的46%。我州按照“五化”发展模式,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一是以地方国企和1家央企联合主导开发1个园区的模式,已完成乌图美仁、德令哈西出口新能源园区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正在报审。统一规划基础设施,方便项目企业尽快动工建设,避免园区内无序开发、重复建设;二是按照省能源局编制《青海省新能源园区布局规划》,我州共设置7个园区,目前,该《规划》尚未印发,但已按照《规划》设定的园区,启动编制各园区《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摸清底数、排除颠覆性因素,合理规划建设时序,统筹开发新能源项目,进行集中连片开发。三是积极推进大基地项目建设,去年,海西州取得大基地项目260万千瓦,单体容量50万千瓦起步、最大为110万千瓦;青豫直流二期配套电源19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项目1150万千瓦,最大单体项目330万千瓦,均实现了集团化、规模化、基地化开发模式;四是制定《新能源项目入库评分标准》,建立了公平竞争的综合评分机制,并积极引导新能源开发企业积极主动参加地方经济社会各领域事业建设。
三、多元化发展储能,注重能源科技创新
依托海西州丰富的锂资源,大力发展储能电池、正负极材料项目,引进科技创新型企业,在我州孵化科技创新性项目,为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大力发展“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申报和备案工作要求,我州备案了一批“源网荷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不断夯实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基础;二是积极开展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按照《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4个抽水蓄能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同时开展全州抽水蓄能电站场址更新普选,以国能集团编制的塔塔棱河910万千瓦抽蓄电站为代表的17个场址方案为基础,完成场址颠覆性因素排查,争取增补进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三是积极推进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有序推进“风光互补+智慧能源”等科技创新项目,建成清洁能源利用展示馆、“国家级塔式热发电设备检测实验室”,2021年,中控光热集热器和追日系统纳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海西州新能源“产学研”“检运管”服务体系正在形成。
四、完善绿电生态机制,提升新能源市场价值
针对海西州丰富的新能源资源优势,制定有利于消纳新能源发展的产业政策,鼓励用电负荷较大且持续稳定的工业企业、数据中心和配电网经营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提高新能源消纳水平。积极引导新能源企业参与“绿电”平台交易,融入碳汇国际交易市场。同时,我州积极争取省上在海西设立零碳产业园,给予与青海省零碳产业园相同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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