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气候变化,市场化手段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种种信号表示,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交易市场重启在即。未来,CCER与绿电、绿证等不同绿色机制之间如何定位和协调?
对此,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回应,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要督促做好行业企业和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
今年是否有望启动CCER交易?
《21世纪》:近期,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首批发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4项项目方法学,搭建完成了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距离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启动交易还有哪些流程,今年是否有望启动CCER交易?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推动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手段,有利于鼓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支持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对减碳增汇有重要贡献的项目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后,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照项目方法学等技术规范要求,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产生的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后,可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部正在积极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旨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管理实际,也与国际接轨,产生国际公认的高质量碳信用的市场。目前,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一是基本构建了制度框架体系。我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发布了项目设计与实施指南,明确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参与主体各方权责,以及项目和减排量登记的基本流程和技术要求。
二是明确了市场优先支持领域。经过社会公开征集遴选,择优选择社会期待高、减排机理清晰、数据质量有保障、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可以实现有效监管的领域起步,发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首批4项方法学,支持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等2个领域发展。待市场运行平稳后,逐步扩大市场支持范围。
三是搭建完成基础设施系统。我部推动国家气候战略中心组建注册登记机构,支持北京市人民政府依托北京绿色交易所组建交易机构,建成了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已具备保障市场启动和运行的基本能力。上述两个机构的配套注册登记规则和交易结算规则已完成在我部的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发布。
下一步,我们将于近期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审定与核查规则,批准一批第三方审定与核查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功能,尽快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维护市场统一、开放、公平、透明,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更好服务“双碳”目标。
不同绿色机制如何定位和协调?
《21世纪》:市场有声音担心不同绿色机制之间可能会出现冲突。未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绿电绿证等不同绿色机制之间如何定位和协调?
生态环境部气候司: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生态环境部坚持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扎实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称全国碳配额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称全国自愿减排市场)建设工作。
全国碳配额市场是指国家根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设定一定时限(即履约周期)内碳排放控制目标,以碳排放配额的形式初始分配给企业,企业在履约周期结束时必须向政府清缴与其实际碳排放量等量的配额,企业之间可以通过购买配额完成配额清缴,降低全社会完成减排目标成本。
全国自愿减排市场是指没有温室气体减排法律义务和责任的主体,采取自主自愿减排行动,产生的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和核证后在市场出售并获取经济收益。
经过前期探索,全国碳配额市场运行成效初步显现,发挥了激励约束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手段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将碳减排责任压实到企业,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碳排放权、核证自愿减排量同属于环境权益商品,全国碳配额市场与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均可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部高度重视全国碳配额市场与绿电绿证制度协同,两项政策的有效衔接将有助于发挥政策合力,对提升非化石能源消纳能力,促进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和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具有积极作用。
对于全国自愿减排市场,绿证的激励标的是电,对所有可再生能源电力无差别、全范围核发绿证;即将启动的全国自愿减排市场也把可再生能源作为重要支持领域,按照国际通行的额外性要求和项目方法学“优中选优”,从碳的角度进行激励,两项政策并不矛盾,可以实现有效衔接联动。
2023年10月,我部印发首批4个项目方法学,其中包括并网海上风力发电、并网光热两项可再生能源领域方法学,支持有利于电网消纳但项目开发成本较高,能产生额外减排效果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对于全国碳配额市场,在已经出台的政策中,已从多个角度考虑了对非化石能源电力的适当鼓励,对促进非化石能源电力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方案中,引入了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对参与电网调峰的火电机组予以配额补贴,参与调峰越多、配额补贴越多。对掺烧生物质的机组予以配额倾斜,鼓励企业使用非化石能源发电。此外,我们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全国碳配额市场与电力市场联动,激励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可行性。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在确保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结合全国碳配额市场核算核查、配额分配环节的制度设计,探讨全国碳配额市场与绿电绿证机制的具体衔接方式,进一步鼓励企业消费非化石能源电力,更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实现“双碳”目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