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靖:通过国家战略层面政策组合支持新能源发展
来源:人民网 | 0评论 | 3914查看 | 2014-11-26 10:32:28    
  “中国的新能源财税政策,应该使新能源核心关键技术、再生技术占一定的比例,通过国家战略层面将国家能源结构转型,对化石能源提供一种替代,制订的政策须与新能源各个产业链相对应。”近日,在福建举行的一个新能源论坛会议上,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李靖畅谈我国的新能源财税政策时表示。

新能源财税政策利好措施和思路

  李靖系统介绍了我国新能源财税政策的各项利好措施和思路,基本方向是,在节能环保方面采用正向激励政策,在高耗能和高污染方面采用立项征税的政策。

  国家在新能源方面制订财税政策,主要是基于平衡能源的外部性和能源领域的垄断性,通过财税政策的介入,使新能源的门槛和成本降下来。新能源是一个新兴产业,需要一定的扶持,就其产业周期来看,目前正是财税政策介入的黄金期。基于新能源发展的条件和趋势非常紧迫,我们的财税政策可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

  我国对新能源领域通过五个方面进行财政支持:第一是专项资金和公债、标准示范等;第二是基础设施投入,包括个体电网建设、智能电网的建设;第三是补贴,包括投资补贴、上网补贴和用户补贴等;第四是政府基金,在水电方面做得比较多;第五是政府采购。

  我国新能源领域税收政策方面优惠多多。鉴于新能源行业的特殊性,其设备一次性投入太大,生产过程中基本上不需要购买原料,国家基本上把新能源的增值税减了,光电产业获得减半。另外在进口税,即设备的关税等方面也有很多的优惠,所得税和消费税方面的优惠也开始考虑。

  近几年国家集中出台光伏产业和新能源汽车推广两大领域税负政策。我国自2010年开始针对光伏产业出台大量政策,包括光伏发电的增值税减半等国家政策有10多项,而且各个地区的配套政策项目达到四五十个;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国家制订了包括示范城市购置补贴、免征购置税等政策,尤其是最近北京等地出台了中央补贴和地方配套补助的政策,还有免征增值税,给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带来了很大的利好。

国外相关政策的借鉴意义

  李靖在谈及新能源领域的政策时,认为国外的相关政策有借鉴意义。

  日本主要是以投入研发为主,包括从1974年开始到1993年再到2011年核电出现事故以后,大部分投入到研发,另一方面,在投入的补贴和贷款激励方面做得比较好,示范性比较强,尤其是太阳能覆盖等方面还有用户的补贴,2011年底,日本延续了用户的补贴,几乎达到了50%以上,这个补贴力度在全世界是比较大的。另外,日本的新能源汽车的利用率很高,覆盖率也很高。相比中国现在采取正向激励为主的政策,日本在燃油税和车辆购置税都比中国高很多的情况下,还能保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值得关注。

  美国从石油危机以后,就已经致力于新能源开发,虽然经过了一些波折,但是总体来说,投资力度很大,为了保证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在政策方面也是做了很大的调整。

  欧洲在新能源发展规划和法律政策方面都是比较完善的,尤其是德国、欧盟的其他一些国家。欧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严厉的生态税收,欧洲在逆向限制方面是做的比较早的,包括能源税、燃油税、生态税这是最突出的特点。

  新兴市场国家在近几年新能源市场方面得到了非常大的鼓励政策,印度的风电优惠等都做的非常好,韩国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政策。

  李靖介绍,国外的新能源政策的特点是自始至终将新能源提高到国家战略的层面,制订长期发展的规划,并完善了相关的法律。而我国将其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是最近几年,现在对新能源立法方面会加快推进。另外,国外的新能源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投入很明显,包括技术和市场的推广,同时制定完善的生态税收政策,通过转移的方式支持新能源的发展。

  李靖认为,通过政策组合,让新能源的价格和化学价格相匹配。所谓政策组合,主要有六种国家政策:贷款贴息、增值税减免、所得减免、公共研发、电价补贴。能源产品的定价如果加上环境治理成本,可再生能源和煤电等这些化石能源的成本就差不多。另外财税政策不可能单独发生作用,需要与其他政策相互协调,包括能源税、环境领域的税费、财务费等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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