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电力过剩与1998年有何不同?
来源:南度度 | 0评论 | 2996查看 | 2016-03-14 09:45:00    
  中电联的初步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全年统计发用电量增长0.5%左右。而国家统计局2016年1月19日公布规模以上企业口径的信息提及,2015年全社会发电量较2014年降低0.2%,这一结果在最新发布的统计公报中被修正为增长0.3%。不管怎么,以及未来有何进一步的调整,可以得出一个大体准确的信息,那就是2015年电力生产消费同比没有增长。

  从历史上看,电力供需形势的周期性波动是非常显著的,贯穿从建国到“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的全过程(笔者2006年发表在《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文章,对2003年前的情况进行了综述)。这种波动的原因,从后来的分析与理解来看,原因不尽相同,比如有“大跃进”对生产力的破坏、经济的过热与过冷、计划时期的投资激励不足、电价下调不及时造成的过度激励(比如目前的煤电建设高涨)等等。即便是同样的原因,其程度也有所不同。

  如果认为2015年是一个需求的低谷,那么上一个低谷似乎可以追溯到亚洲金融危机时期的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从1998年电力消费不足3%的增长算起,经历了2003-2005年的严重电荒(受到压抑的发电增长速率仍接近15%),之后的逐渐回落与小幅波动(2008年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第四季度出现负增长,但全年增速仍在5%以上),再到现在几乎没有增长,可以说经历了又一个完整的“过剩——短平衡——严重短缺——紧平衡(2011年由于价格机制不顺)——过剩”的15年周期。

  那么,1998年的过剩和2015年的过剩有何类似与不同?可以给我们带来哪些政策上的启示?这正是本文探讨的内容。

  1998年“电力过剩”的有关报道、感知与理解

  “1997年下半年开始的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到中国的出口与经济增长,导致中国对能源的需求下降。1998年,中国首次出现煤炭、电力、石油市场全面供应过剩的现象。1997-200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连续4年负增长。”

  这是2001年4月25日的经济时报对这一时期能源与电力需求不振的表述。而就电力增长的乏力而言,微观的现象也能说明问题。笔者还非常清晰的记得这一时期,化学实验课老师的指示:“实验需要加热的话,请用电炉,不要用酒精炉,因为电力现在用不掉”。

  为了应对这种过剩的局面,一些反周期的政策与措施也有所体现。

  “针对小火电机组存在的规模效益差、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等问题,抓住当前电力供需矛盾缓和的有利时机”,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经贸委1999年5月26日发布国办发[1999]第44号文件,“实施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常规小火电机组的关停”。当然,这一关停的规模与力度,与2005-2013年8000万的关停规模无法相比。

  此外,关于能源与电力结构(煤与非煤、大小机组结构)不合理的讨论也有所体现。以上提及的经济时报称“中国能源消费政策的重点,从供给不足时期以限制消费为主要特征的消费管制政策,逐步转向如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问题”。但是,仅仅过了3年之后,最大的问题变成了如何应对“拉闸限电”。当然,这是后话了。

  2015年的电力过剩的感知与理解

  2015年的能源与电力消费不振其实早在一两年之前就开始了。人们也渐渐的通过各种报道、新闻对此有所了解。

  不过对于电力过剩的理解,我们还是听到了一些似曾相识、不那么准确的“印象”。

  比如对于提高能源发展质量与效率的问题。能源革命被“羊群式”的解读为“过去千方百计保障供应,要转变为供应侧、需求侧高度融合、协调配合的格局”,这种说法,即使从最近20年的历史看,也是不符合史实的。

  过去的历史,并不是一个(也不需要)千方百计保证供应的历史(否则就没有持续的关停了)。并且,这种“侧重点”的说法有些“跑题”。一个人精力有限,需要有工作侧重点,一个小的组织需要有选择性战略,但是大到一个国家,一个行业,难道不(应该)是“各有侧重、各有分工、各司其职”的吗?笔者不是组织管理方面的专家,但是认为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比如能源结构转型的问题。回顾1998年电力过剩时集中讨论的问题,就会发现跟目前正讨论的问题是何其的相似。这说明了能源结构转型在过去的十几年是缺乏深入讨论的。往哪里转、转的程度有多大、如何转(而非关停并转)还需要更明确的答案。“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总量管理(尽管这是市场的基本功能)仍旧压倒性的多于对结构优化问题的讨论与投入。

  比如对于政府审批能源项目的评价问题。2000年左右的讨论,说“放下去”是不好的,出现了大量的高污染、低效率、浪费严重的小机组,要上收审批权。现在,“简权放政”之后,已经核准或者在建的煤电项目仍旧在上亿规模,过剩已经是“秃子脑袋上的虱子”。这部分产能的陆续释放引发了政府与社会各界对供求失衡进一步加剧的担忧,这种声音再一次出现。就是殊不知,提出这种药方,其判断“好”与“不好”的价值标准是什么?

  如果基于“供需平衡不平衡”的“事后疗效”来判断(这种判断是非常滞后的),那么2003-2005年的电荒期间,多地“未批先建”的小火电机组多达千万,有效地抑制了电荒的程度,那“上收”岂不是坏事?好事坏事没有了客观标准,全然取决于“事后诸葛亮”?

  2015年的电力需求不振跟1998年是非常相似的。但是,我们需要一些额外的、不一样的讨论。

  作者介绍:张树伟,卓尔德(北京)环境研究中心(DERC)
  谢茜,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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