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来源:CSPPLAZA光热发电网 | 0评论 | 4934查看 | 2012-09-01 15:42:00    
  CSPPLAZA光热发电网讯:为实现2015年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分别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1.4%和15%的目标,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培育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制订《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包括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阐述了2011年至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及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  

  在太阳能方面,《规划》提出:按照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鼓励在太阳能资源优良、无其它经济利用价值土地多的地区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同时支持建设以“自发自用”为主要方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支持利用光伏发电解决偏远地区用电和缺电问题,开展太阳能热发电产业化示范。加快普及太阳能热水器,扩大太阳能热水器在城市和乡镇、民用和公共建筑上的应用,在农村地区推广太阳房和太阳灶。

  到2015年,太阳能年利用量相当于替代化石燃料50[)(]万吨标准煤。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2100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装机1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并网和离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达到4亿平方米。

  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达到8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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