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有序推进的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两会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在前些年减税降费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做到“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并且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更大规模减税,符合当前遍及全球的减税潮流。2008年欧美爆发国际金融危机后,发达经济体便陷入长期低迷,欧美日等主要经济体试图通过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启动经济,但始终未见明显奏效,实践迫使这些国家走上结构性减税道路。欧美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大规模减税,不仅助推了这些国家的“再工业化”和先进制造业的“回归”,而且增加了这些国家的国民就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抑制经济持续衰退作用。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本质上是经济成长力与发展力的竞争,说到底是企业成长力和发展力的竞争。在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国民经济日益国际化的大背景下,要提升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也必须在前些年大力清费降税基础上,更大规模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以此达到更大幅度提高我国企业成长力和发展力的目的。
更大规模减税,直击当前市场主体的痛点和难点,是一项既公平又有效率的政策。对于广大企业,特别是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在前些年持续清费降税基础上,更大规模减税,不仅有助于大幅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生产与运营成本,而且有助于实质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等于“放水养鱼”。因此,减税表面上看似乎会减少国家税收,实际上反而会因企业成长力和发展力的提升与运营规模的扩大,而使其形成更强的纳税能力。
更大规模减税,不仅有助于提高民营企业运营、成长与发展的能力和活力,而且有助于民营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示范,带动更多和更大规模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说,更大规模减税,既是一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是一个更好实现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经济决策。
更大规模减税,还是用经济政策明确指向强力纠正“民营经济离场论”和“私有经济速灭论”的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这次更大规模减税政策要把减税的重点放在“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上。众所周知,在我国现阶段,中小微企业基本都是民营企业,其中大部分民营企业又都是制造业企业。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我国经济下行、国民经济结构迫切需要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大幅度降低制造业和民营中小微企业税负,等于给民营企业增加投入、助其成长。而民营中小微企业成长和发展得好,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增长的基础就牢,吸收国民普遍就业的能力就强,国民的就业就好。国民就业好,经济发展就健康,社会就稳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就有坚实物质基础和强力社会支撑。
毫无疑问,大规模减税还只是推动我国民营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健康更好更快更高质量发展一个方面的改革和选择。要让民营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还必须按政府工作报告给出的要求,进一步下大气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显然,在基本经济制度和法治规范建设等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并且也迫切需要做得更好。